名义股东能否躲避离婚分财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3 06:00:21 267 人看过

一、名义股东

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

二、名义股东能否逃避离婚分财产

以一方名义在有限公司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时的处理原则;

离婚案件中,常遇到以夫妻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时另一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三、财产分配注意事项

1.明确被分割的财产是夫妻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共有人下落不明的,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共有人死亡的,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4.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7.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8.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10: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离婚后能不能躲避债务
    发生债务后不得以离婚为手段来躲避债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个人债务尤其自行偿还。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一、夫妻一方借的钱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婚前所负担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怎么举证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怎样举证不是夫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为: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
    2023-03-08
    117人看过
  • 离婚前能躲避不见吗?
    对方躲着不见能离婚。一方躲着不见不肯出面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递交诉状,并应当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对方有病可以离婚吗对方有病双方可以离婚。法律没有任何规定一方有病期间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如果能确认双方感情破裂,不管是否患有疾病,都可以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
    2023-08-14
    400人看过
  • 挂名股东、名义股东、借名股东的定义
    挂名股东、名义股东、借名股东是对工商登记、公司章程均记载为股东但实际没有出资、实际不参与公司管理的虚名股东的不同的称呼,仅仅是法律意义上的象征股东,只具有股东的形式特征。如果挂名股东和实际股东有明确的约定(有法律意义上的证据能够证明),实际就是隐名股东和显明股东的关系,如果不能够证明,挂名股东、名义股东、借名股东有很大的法律风险,甚至于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赔偿责任。一、隐名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方面需要承担吗在公司中一般都会有股东,这个股东有可能是显名股东,也有可能为隐名股东,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人和挂名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
    2023-06-25
    87人看过
  • 一方躲藏财产离婚,财产如何分?
    一方离婚时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并且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方隐瞒个人财产的,另一方无权干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4-04-25
    410人看过
  • 名义股东离婚分股的常见情况有哪些
    名义股东离婚分股的常见情况是什么一、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以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出资,另一方不是公司股东的,以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出资的处理原则,另一方不是公司股东的,另一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同意将部分或者全部出资转让给股东配偶,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2)夫妻就转让出资份额和转让价款达成协议后,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不愿以同一价格购买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前项半数以上股东同意之证据,得为股东会决议或当事人透过其他法律途径取得之股东声明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使用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商业登记中载明的投资比例均不应视为财产所有权协议,公司经营产生的股东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3-05-02
    195人看过
  • 名义股东对代持股权能否质押
    名义股东用为法理上公司的股东,有权质押股权担保债务。但质押股权损害隐名股东利益的,隐名股东有权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
    2023-04-04
    152人看过
  • 子女名义登记的所有财产能否在离婚时分割?
    父母离婚时,无权分割以子女名义登记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以子女名义登记的财产属于子女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请问租赁摊位离婚时可以分割财产吗若租赁摊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能够进行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办法是双方可以约定分割,没有约定的,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2023-07-07
    181人看过
  • 公司股东法人变动躲避判决
    在法人变更以后股东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向股东追债,如果股东拒不偿还,那么债权人只能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了,公司的债务和股东的个人债务是有区别的,如果先前是公司欠下的债务,在法人变更以后,这笔债务还是应该由公司偿还的。公司变更法人股东费用一般,法人变更为1000元人民币;股东、股权变更为800元人民币,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代码证正、副本及卡原件税务证正、副本原件公章、法人章新、老法人及股东、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到工商所核对身份)签字材料。同时,当事人还应按照法律规定纳税:1、营业税以前,以不动产入股的,转让过程中需要缴纳营业税的。而根据国家税务部门在2002年发布的最新规定,股权转让不再征收营业税。2、企业所得税按照国家规定,股权转让属于企业间进行的,出让与转让双方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3、个人所得税在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获得收益的是个人的话,要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
    2023-07-02
    346人看过
  • 论名义股东与名义股东的区别
    1、在册股东不参与公司股东会决议,明显股东直接参与股东会有关决议。2。注册股东不分红,个别情况收取一定的借名费。第三,名义股东没有实际投资行为,往往规避现行法律的禁令。即使与隐名股东有协议,也不排除表见股东的身份;第四,注册股东退股难。因为不存在实际投资行为,如果要退股,除了《公司法》的原则性规定和公司章程的例外,即使有工商登记或者登记备案,如果不能提供实际投资证明,一旦公司或其他股东提出异议,法院很难予以支持。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显见股东享有与其他股东相同的权利,但另有规定的除外。注册股东的权利在发生纠纷时得不到保障,处于不利地位。虽然尚未写入法律文件,但在实践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公司法》第三次解释的出台,为解决实践中的纠纷提供了一条途径,下一次《公司法》的修订将更加完善。
    2023-05-31
    332人看过
  • 如果对方躲避不见面,能否进行离婚
    在面对另一半避而不见进而无法协商解决问题时,当事人确实有权通过向司法机关提出离婚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若被告未能出席诉讼程序,那么法院便可直接做出缺席审判。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法院进行了缺席审判,其最终结果也需视双方之间的婚姻状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前提而定。当法院查证确认夫妇间感情已经破裂,且经过调解无效的话,则理应予以批准离婚。具体而言,可以被认定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的情况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2)对家庭成员存在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或实施虐待、遗弃的行为;(3)屡次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而不知悔改;(4)由于夫妻情感冲突导致长期分居长达两年以上;以及(5)其他各种可能导致感情破裂的原因。另外,若一方被宣布失踪,另一方则有权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下法院应该批准离婚。但是,若原本未获批准离婚而后又经过一年时间的分居生活,随后再由其中一方提出离婚
    2024-08-17
    477人看过
  • 名义股东能否请求公司解散
    一、名义股东能否请求公司解散名义股东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公证解散,例如持股权10%以上,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不解散造成股东权益严重受损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二、公司法强制解散的情形有哪些1、破产。公司宣告破产时,公司即应解散。2、政府主管机关命令解散。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政府主管机关可以命令其解散:当公司设立人以不合法目的设立公司时;当公司执行业务的董事不顾政府主管机关的书面警告,继续或反复实施违反法令或章程的行为时;当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而长期不开始营业,或营业后又长期停止营业时。如果政府主管机关命令解散,公司即应解散。3、法院裁定解散。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法院可以根据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东的请
    2024-01-05
    274人看过
  • 离婚转移财产躲避债务怎么办理手续
    离婚时进行资产转移以规避债务的行为是非法的,并且不被法律所承认,实际上并不存在公认合法的手续流程。从法律角度来看,当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之时为了逃脱债款而采取恶意转移财产之手段是完全无效的。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若有一方试图通过转移财产来逃避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此种转移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不利影响的,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上述行为。此外,第五百三十九条也明确指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威胁,且债务人的相对人明知或应当知晓该情况的,债权人同样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上述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4-08-21
    311人看过
  • 名义股东离婚分割股权有哪几种常见情形
    一、以一方名义在有限公司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时的处理原则;在离婚案件中,常遇到以夫妻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时另一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二、夫妻在工商登记中载明的投资比例不应该认定为夫妻对财产归属的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
    2023-04-27
    383人看过
  • 公司出事挂名股东能否避免责任
    一、公司出事挂名股东能否避免责任公司出事挂名股东一般不能避免责任,若有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挂名股东对外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若是隐名股东未足额出资,挂名的股东应当补足。股东之间存在代替持股法律关系可以用代持股协议来证明。隐名股东的权益有投资权益的归属。二、挂名股东的特征挂名股东的特征:1.挂名股东在形式上具备了作为公司股东的所有要件,不仅在公司章程中、在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中,而且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均反映为股东;2.挂名股东名下资金属实际出资人所有,它既没有实际出资,也没有以欺诈或欺骗手段出资;3.挂名股东名下的资金是实际出资人为规避法律而投入的。三、存在挂名股东的公司中股东资格的确认1.不论是否实际出资人,凡是通过股东名册或者工商登记证明自己股东资格的股东,就应被推定为公司合法股东,和其他股东一样,依法享有股东权益,有权在公司赢利时分取红利。同时,也应该履行出资的义务,
    2023-06-11
    139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被告躲避财产能判离婚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9
      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判决后,有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执行或拖延执行时,经另一方的申请,法院将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方法有: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
    • 名义股东离婚分割如何分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07
      根据你提出的名义股东离婚分割是怎样分的这个问题给出以下回答:在离婚股权分割中,若: 其 一、出资人与他人有出资协议或“代持”协议; 其 二、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 其 三、公司已经认可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 其 四、无其它违背法律、法规的情景。 符合以上四点,配偶一方“隐名持股”的股东身份即已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
    • 隐名股东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24
      一、股权的归属认定 ㈠、属于婚前财产的股权 1、对于婚前一方依法取得的股权(如购买、接受赠与等)为个人财产; 2、婚后以个人财产出资取得的股权为个人财产; 使用婚前所有的财产购买公司股份或认缴公司出资,仅仅是财产价值形态的转化而已,不发生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化,该股权仍为个人财产。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股权。 ㈡、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的股权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取
    • 能否为躲避债务将财产赠予别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6
      能否为躲避债务将财产赠予别人?不能。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财产赠与行为,并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 实际股东名义股东夫妻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3
      夫妻以一方名义持有的股份如何分割?离婚股权分割中,由于股权的人身属性,股权的转让需遵照《公司法》的规定。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遵循以下原则处理。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