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免责行为该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08:24:38 104 人看过

1、知道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

2、因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商品的;

3、事先已得到通知或被警告,拒不改正的;

4、有意采取不正当进货渠道,且价格大大低于已知正品的;

5、在发票、账目等会计凭证上弄虚作假的;

6、大规模经销商标侵权商品的;

7、案发后转移、销毁物证,提供虚假证明、虚假情况的;

商标侵权免责的条件有什么

商标侵权免责的条件:

1、不知道所销售的商品是商标侵权商品,即不具有侵权的故意性;

2、能有效证明所销售的商品是合法取得的,即行为是不违法的;

3、能够如实说明侵权商品的提供者。

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没有证据证明受到其他损失,或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则被控侵权人不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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