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股东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的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5:22:55 135 人看过

《公司法》为了有效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了中小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是指异议股东在出现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有权要求公司对其出资的股权予以收购。

股权回购请求权是一项法定的股东权利,为小股东提供了抵抗大股东侵害的法律武器。在坚持资本多数决原则的股东会表决机制中,大股东很容易滥用权利而侵害小股东利益,股份回购请求权为小股东提供了法定的退出机制,当小股东与大股东发生利益冲突时,小股东主张股权回购,可以避免违背自己意志的股东会决议给自己带来的不利影响,对小股东而言,股权回购请求权是一项法定的弥补性权利,弥补小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方面的弱势。

对公司而言,公司要为股权回购支付一定资金而不利于公司的经营效率。为了平衡异议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公司法》在赋予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的同时,对其规定了明确的适用事项和严格的行使程序。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的要件如下:

适用事项

并非对股东会任何决议的反对都可以适用股权回购。《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明确列举了适用股权回购的事项,股东对列举范围之外的决议事项的反对不得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

行使程序

《公司法》根据行使方式的不同,规定了协议回购和诉讼回购两种形式。诉讼回购是对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的司法救济,在异议股东与公司达不成股权回购协议时,异议股东可以向法院请求强制公司回购其股权。

协议回购的程序要求:

第一,股东对异议决议明确提出反对意见。《公司法》的表述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该规定是对通常情形的一般规定,并没有考虑到股东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席股东会的特殊情况。在公司未向股东依法履行召开股东会会议的通知义务的情况下,只要股东在合理的期间内明确提出反对意见,仍可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本案中,原告因被告未在《公司法》和公司章规定的期间内通知召开股东会会议,而未能出席会议并对会议所议事项行使表决权,但其在向被告发出的股份回购的请求书中写明了坚决反对(2007)字第03号《股东会议决议》,表明原告对该决议明确提出反对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6: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餐饮有限公司有股东甲、乙、丙三人,分别持股51%、14%与35%.经营数年后,公司又开设一家分店,由丙任其负责人。后因公司业绩不佳,甲召集股东会,决议将公司的分店转让。对该决议,丙不同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丙可以该决议程序违法为由,主张撤销B.丙可以该决议损害其利益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C.丙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D.公司可以丙不履行股东义务为由,以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选项A错误。该股东决议不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选项B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
    2023-05-04
    464人看过
  •  请列举股东要求回购股权的条件。
    根据给出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因此,答案为“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营 业 期 限 届 满 或 解 散 事 由 出 现 , 通 过 决 议 修 改 章 程 , 股 东 可 要 求 回 购 股 权股权转让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无记名股
    2023-10-08
    471人看过
  • 股份公司股权回购存在异议的回购行使包括哪些?
    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权行使包括协议回购和诉讼回购。1.协议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公司法》七十四条规定的决议事项的,对该事项投否定票的股东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六十天内异议股东同公司协议回购股权,协商成功的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由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协议回购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对持有股权的数量和时间不作限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合意。2.诉讼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就股权回购与公司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直接起诉公司要求公司买回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回购是在协议回购失败的前提下才可以提起,协议回购是诉讼回购的前置程序,对于诉讼回购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1)原告资格。诉讼中异议股东是原告,公司是被告,异议股东提起的是给付之诉。法律对异议股东提起诉讼时持有股权的时
    2023-03-15
    163人看过
  • 异议股东回购权的不同规定
    公司法中对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形均有规定,但这两种规定并不相同。在本文中将为您介绍我国《公司法》中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适用于不同类型公司的规定之差别,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我国新《公司法》中对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形均有规定。根据《公司法》第75条与第143条之规定,可以看出: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形,比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形更严格。股份有限公司在合并、分立情形下异议股东才享有股份回购请求权。而有限责任公司中异议股东股权享有回购请求权的情形,除了公司合并、分立,还有在公司连续五年盈利而且不分配红利、公司届满后的存续,以及转让主要财产。首先,股份有限公司中,转让主要财产不为回购请求权适用情形原因的原因是,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因为流通性很强,很容易出现股东改变的份额累计相加达到半数以上的情形
    2023-06-09
    422人看过
  • 确定异议股东股权回购价格的方法
    我国新《公司法》实际上确定了两种股权转让价格:一是协商价格;二是司法评估价格。司法对股权转让价格的评估在实践中是一个难点。比较可行的做法是:由意义股东请求法院指定一家具有法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目标公司在股东退股之时的净资产,根据净资产与异议股东的持股比例,即可计算出意义股东股权的转让价格。至于评估费用,由于异议股东退股的法定情形均由公司的单方行为所导致,退股股东对于姑姑情形的发生并无过错,因此,由公司承担股权评估费用比较公平合理。
    2023-06-05
    155人看过
  • 终止挂牌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的适用范围怎样?
    一、终止挂牌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的适用范围。适用的公司范围从理论上讲对公司重大结构性变更提出异议的股东可能存在于各种类型的公司里,包括有限公司、上市的股份公司、非上市的股份公司,但是各国由于法律传统和立法出发点不同,在立法中对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适用的公司范围也有所差别。各国适用公司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种:1、只适用于上市公司,又称为上市公司肯定主义,以韩国为典型。韩国在1995年商法修改之前,依其《证券交易法》第191条第1款的规定,股份评估权只对上市公司适用。2、只适用封闭性公司,又称为上市公司否定主义,以美国为典型。该立法的理论依据是市场例外规则,即如果有关股份存在交易市场,就不存在要求公司收买的权利。“市场例外”规则的理论根据是,只有异议股东被锁定于公司别无他途的情况下,才有寻求收买救济的必要。因此,只要资本市场运转有效,股东能在合理条件下出让其股份,就不存在主张解约补偿权的需要。美
    2023-03-31
    291人看过
  • 股东回购请求权名词解释
    一、股东回购请求权名词解释股东回购请求权是指:当股东大会作出对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决议时,对该决议表明异议的股东,享有请求公司以公平的价格收买其所享有有的股权,从而退出公司的权利。我国《公司法》在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中对股东的此项权利作出了规定。二、行使股东回购请求权的情形《公司法》第74条规定了持异议股东享有股份收买请求权的三种情形: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赢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三、什么叫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又称股份评估权、股份收买请求权,渊源于普通法国家,该制度旨在当公司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时,赋予异议股东在获得合理补偿后,退出“结构业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的权利。该制度是对
    2023-04-26
    184人看过
  • 中小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
    2023-04-21
    76人看过
  • 股东如何行使股利分配请求权?
    [案例]:2002年12月,袁某与其他两位自然人共同出资成立了常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袁某占有该公司的25%的股份。2003年10月,袁某与纺织公司因为公司的经营问题产生了较大的矛盾,袁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纺织公司对2003年的盈余进行分配。袁某认为,纺织公司于2002年12月登记成立,经过一年的经营后,应对2003年度的公司盈余进行分配。纺织公司认为,公司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制定出分红方案,才能进入分红程序;袁某主张分红,应首先举证证明公司有盈余可供分配,而袁某起诉时,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尚未完成,是否有利润可供分配尚未明确,因此,袁某的起诉没有理由。本案经法院的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本案最终以袁某撤诉而息诉。[评析]:本案向我们提出了股东如何行使股利分配请求权以及在公司未宣布分配股利时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能否受保护的问题。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
    2023-06-08
    479人看过
  • 有什么权利要求回购异议股份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实现盈利,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2)合并,(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
    2023-05-07
    225人看过
  • 中小股东回购股份请求权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二)合并,公司主要财产的分立或者转让(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60日内,股东与公司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后90日内,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然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用于职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4)股东因不同意而要求公司购买其股份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五)用股份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的需要。公司有前款第(一
    2023-05-07
    278人看过
  • 在公司合并时,有异议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吗?
    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是指反对公司合并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当时公平价格购买其股份。该请求权是对异议股东利益的救济。关于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的适用对象,有两种不同的立法例。第一种立法例,如德国,规定回购请求权只适用于被吸收公司的股东。第二种立法例,如美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等,规定回购请求权不仅适用于被吸收公司股东,而且适用于吸收公司股东。如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317条第1款规定,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时,董事会应就合并有关事项作成合并契约,提出关于股东会股东在集会前或集会中,以书面表示异议,或以口头表示异议,经纪录者,得放弃表决权,而请求公司按当时公司价格收买其持有之股份。一般而言,公司吸收合并对合并双方都会发生重大影响。对于吸收公司的股东,也会面临公司股权结构、资产结构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所以,对吸收公司的股东与被吸收公司的股东一样,也应赋予其回购请求权,始能体现法律上的公平。对异议股东
    2023-06-02
    407人看过
  • 小股东要求回购股份的程序是什么
    股份回购请求权,是指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股东在与控股股东的关系破裂并被公司严重排除后,能够享有并行使向公司或控股股东强制转让股份的权利控股股东不能以其他方式转让股份。退股权的存在,体现了对人的私有财产权的妥善处置和保护。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二)合并,公司主要财产的分立或者转让(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60日内,股东与公司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后90日内,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然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2023-05-07
    268人看过
  • 股东股权回购的风险
    股东股权可以回购的情况有: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奖励公司员工股份;4、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的。只有在法定情况下,股东才能要求公司回购股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发生的,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在的。公司回购股东股权对于企业有什么样的好处?1.有效管理公司股权,平衡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不拥有公司的股权,股权被掌握在各各股东手里,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公司的股权治理,如果公司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暂时获得了一部分股权,并且能够依据法律规定将这些股权合理的分配出去,在特定时期、
    2023-07-03
    37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股东行使行使回购请求权引起的股权转让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6
      导读:根据新《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精神,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的条件在实体上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即公司在5年中每 根据新《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精神,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的条件在实体上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 请教关于股权的问题什么是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所谓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指的是在特定的情形下,对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持反对意见的股东所享有的一种“要求公司以合理公平的价格收购自己股份”的权利。其含义通常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上的概念仅指股份有限公司中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而广义上的概念则还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新的公司法基本上坚持了广义说,以立法的形式认可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议股东均享有请求公司回购其
    • 什么是异议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6
      异议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是指公司重大交易事项表示异议的股东,可请求公司以公平的价格买回其出资的股本而退出公司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
    • 异议股东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的情形有哪些,公司能否请求股东收购股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8
      【异议股东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
    • 公司股东的异议回购请求权是哪个承担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18
      异议股东股权(股份)回购请求权是指在特定的情形下,对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持反对意见的股东所享有的一种“要求公司以合理公平的价格收购自己持有的股权(股份)”的权利。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回购请求权,行使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