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律师:刑事立案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5:15:19 242 人看过

立案程序,是立案阶段各种诉讼活动的程式、次序和形式。立案程序主要包括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材料的审查和审查后的处理。

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都应当接受。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对口头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应当仔细地询问和讯问,并将内容写成笔录,经宣读或者交本人阅读后,若有意见,应当允许更正,若认为无误后,让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要求他们实事求是,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但是,诬告不同于错告。因为诬告是行为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无中生有地控告他人犯罪的行为;错告,则是行为人由于认识上的错误而致使所告之事与事实有出入。两者的性质截然不同,前者属于故意行为,对此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后者应当向他讲明情况,让其接受教训,而不应追究法律责任。

公检法机关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免遭打击报复,确保其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行为的,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为他们保守秘密。

但是,在审判阶段则不受此规定的限制,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否则,其报案、控告、举报的材料都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遇有此种情况,应当向他们说明理由,要求其出庭作证或者同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内容。

司法实践中,对匿名举报应当进行具体分析:一方面,因为控告人人害怕打击报复而匿名举报,其内容很可能是真实的,且有证据意义;另一方面,又可能是出于诬告陷害之目的,或为了转移司法人员的视线而搞假材料进行匿名举报,因此,对匿名举报的材料在查证以前,只能作为立案材料来源线索,而不能作为立案的根据。

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为了做好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工作,一般采取下列步骤和方法:

(一)事实审查。审查事实,首先要审查有无事件发生,然后审查已经发生的事件是否属于犯罪案件。如果属于犯罪案件,还要审查对行为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证据或证据线索审查。通常的做法有:向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或自首人进行询问或讯问;向有关的单位或组织调阅与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有关的证据材料;必要时委托有关单位或组织对某些问题代为调查;对特殊案件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必要的专门调查措施;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认真进行审查,认为证据不充分的,告知自诉人提出补充证据,在立案前法院一般不再进行调查。

在立案阶段所进行的调查,其目的在于了解与犯罪有关的事实情况,应当限定在查明是否有犯罪事实的发生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内进行,不能扩大范围。

三、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一)决定立案并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

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最后,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二)决定不立案并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

对于决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主管机关应当认真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报案,控告,举报的单位或者个人。

自诉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15日以内作出不立案决定,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对于那些虽然不具备立案条件,但是,需要其他部门给予一定处分的,应当将报案、控告或举报材料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控告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立案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立案需要什么程序
    (一)检察院可立案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譬如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三)公安机关可立案的刑事案件除人民检察院管辖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案件不被
    2023-02-24
    244人看过
  • 襄樊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条件
    一、襄樊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条件1、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任不符合条件的;2、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被依法吊销的;3、自行决定解散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二、襄樊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材料1.律师事务所注销申请表(合伙所附合伙人会议决议;国资所需主管司法局同意;分所附总所的注销决定)2.行政许可申请书3.社会公告证明(省级报刊上注销公告)4.清算报告5.业务档案、财务账簿、印章等的处置情况证明6.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三、襄樊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时间《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清算结束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注销申请书、清算报告、本所执业许可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由其出具审查意见后连同全部注销申请材料报原审核机关审核,办理注销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二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2023-05-17
    350人看过
  • 刑事案件办案程序是什么,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
    律师参与刑事案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侦察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律师在这三个阶段中的工作内容、重点、方式方法、以及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下面就分别简单谈谈。一、在侦查期间请律师的作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其他人的聘请,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犯罪嫌疑人受到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的,有权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1、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包括以下内容:(1)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2)有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
    2023-04-21
    438人看过
  • 被告律师办案程序
    一、被告律师办案程序(一)咨询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2、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之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3、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二)收案1、律所案件收费(不同律所有不同收费标准)2、收案审批。填好收结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3、委托须知、办案质量监督卡(含存根联)交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4、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二份。5、委托人授权(1)委托人写授权委托书或律师替委托人起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2)委托人个人的,让其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是单位的,让其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6、收费。收取委托人律师服务费后,律所开律师服务费收据交委托人。(三)办案。1、制作法律文书(1)委托人是原告的,制作起诉状。(2)委托人是被告的,制作答辩状。2、调查收集证据(1)让委托人提交已有的相关证据,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2)律师调查取证。调查收取证人证言,公
    2023-06-06
    365人看过
  • 刑事自诉没请律师可以立案吗
    符合条件就可以。刑事自诉立案条件:(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对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均不介入,因此没有公安机关的侦查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自诉人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起诉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起诉请求,包括指明控诉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何种刑事责任刑事自诉怎么立案。如果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即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告诉
    2023-06-01
    334人看过
  • 委托律师办理案件的程序,哪些人可委托刑事辩护律师
    1、接受委托。委托人委托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业务,应如实、全面地陈述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不得隐瞒自己的过错或对自己不利的因素。律师在对相关事实进行全面研究审查后,符合接受委托条件的,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2、办理委托手续。律师同意接受委托后,委托人应与律师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一般包括:(1).订立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是法律服务所所与委托人共同签署的、确认委托代理关系成立的书面法律文书。委托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法律服务所存档备案;(2).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由委托人单方签署的、授予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代理权的法律文书,是律师在诉讼中从事职能活动的依据。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有关办案机关,一份由受委托律师存档。在办妥委托手续前,委托人应按规定标准缴交律师代理费。3、委托人应向律师提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明或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2).与本案有关的
    2023-04-01
    297人看过
  • 刑事律师参与的案件流程
    第一步当事人就要找到一个律师,通过朋友介绍或者自己在网上搜索信息,找到一个负责刑事辩护律师。第二步可以跟律师确定会见场所,建议直接到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里去当面沟通。第三步,就可以直接把案件相关的情况详细地告诉律师,看看律师对案情法理的分析是否到位。第四步,如果当事人觉得这个律师合适,就可以直接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接受聘请的,应当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写明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办理此案的律师姓名,并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名、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案件分为三个阶段:侦查、起诉、审判,当事人一定要在签订协议时应当明确委托的阶段。第五步就是交纳律师费。一、如何辨认律师函真假辨认律师函真假的方法如下:1、格式。律师函的格式和内容均较为严谨,最后落款要有律师事务的盖章;2、有无律师姓名落款。如果没有
    2023-03-15
    457人看过
  • 浅谈刑事立案程序的改革
    我国的刑事诉讼是典型的直线型结构,即立案侦查,提起诉讼,审判执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此结构中各自把持一段。本文从改革和创新的角度,仅对诉讼的开始--立案程序谈点粗浅的看法,以求建立更加合理的诉讼结构。一、现行刑事立案程序的弊端我国现行的诉讼法将立案作为独立的诉讼阶段加以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了相应的规则和解释,细化了操作的步骤和标准。当前,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界,普遍认为立案是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特定的诉讼任务。最近,笔者通过对实际侦查工作的考察和分析,认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立案程序独立性的规定存在一些弊端。(一)《刑事诉讼法》对立案阶段的规定,使受案主体的审查活动的性质模糊不清。立案程序的中心任务是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依相关法律规定,这种审查并非程序上的审查,而是一种实体上的审查。刑事案件,尤其是由公
    2023-06-11
    132人看过
  • 刑事案件立案程序怎么走?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一般刑事案件是当事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当发生刑事案件后就需要相关部门进行立案,然后最终有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因此立案程序与立案条件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尤为重要。一、刑事案件的立案程序1、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的接受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公安机关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应当迅速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参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2)、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送交有管辖权的人民
    2023-06-11
    249人看过
  • 刑事立案后还能够行政处罚吗,刑事案件的立案程序
    一、刑事立案后还能够行政处罚吗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是不同的,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就不能按治案案件处理,所以刑事立案后,不能够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九十五条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二、刑事案件的立案程序1、公安机关对
    2023-06-16
    83人看过
  • 刑事案件程序中立案流程的全面分析
    刑事案件立案的流程如下。首先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时,会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其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会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会予以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会不予立案。派出所刑事案件立案流程接到报案后派出所认为构成犯罪的就会立案侦查,如果有证据了就会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时间是七天以内,如果是结伙作案或流窜作案可以达三十七天),如果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办案的公安机关则在刑事拘留的时间以内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备逮捕,逮捕后最长侦查期限是七个月,报请全国人大批准的则不受侦查期限限制。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长期限是一个半月(如果有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达三个半月),人民法院一审是接到检察院公诉后二个半月内审结。(如果有补充侦查可以达
    2023-07-08
    300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有错误立案程序刑事案件法院可以立案撤案吗
    撤销案件的时间节点应当是侦查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三)经特赦免处罚的;(四)依照刑法处理的犯罪,没有没有告诉或者撤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基于上述规定,程序错误不能撤回,应继续调查或审理。刑事诉讼立案程序有哪些(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自己发现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发生,依法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立案程
    2023-08-18
    96人看过
  • 刑事立案程序应当便于监督
    立案是刑事诉讼(除自诉外,下同)的启动环节,立案为进入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刑事责任提供了可能,但在实践中,立案工作存在以下两个不足:一、立案决定书没有统一编号,不利于外部监督。实务程序上是由办案人员填写立案报告书,经批准后制作立案决定书,甚至干脆不作立案决定书而以立案报告书附在案卷。而立案报告书和立案决定书都是由侦查机关自己填制的,在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行使立案监督权时,对于是否立案的调查工作量相当大,并且常遇有侦查机关或部门事后补立现象。笔者建议对立案决定书进行统一编号,凡无立案决定书或立案决定书系无合理理由补办视为没有立案,均应当接受监督。二、立案通知书应同时送达被害人和控告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只有在不予立案的情形下,公检法三机关才有义务通知控告人。被害人、控告人往往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有权利了解案件的处理情况以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如及时要求检察机关行使立案监督权
    2023-06-11
    168人看过
  • 立案侦查:刑事拘留后的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公安局做了笔录做完后要等多久才判决在公安局做了笔录,是否立案要根据案件情况,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
    2023-07-17
    29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 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 更多>

    #刑事立案
    相关咨询
    • 走律师程序可以立案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3
      法院诉讼离婚,律师只可以作为一般代理人,其他环节都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庭审需要当事人到庭,否则不能宣判。
    • 2022年马立喜律师: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务探究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04
      可以说,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产生、延续和不断发展、创新,是我国刑事司法领域目前正在面临的案多人少、整体刑事诉讼程序效率不高、被告人诉讼权利保障不充分、刑事诉讼体系社会需求的多元化(如繁简分流)、刑罚轻缓化的世界潮流等多重因素作用的结果,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办案效率,推动案件繁简分流等改革的现实需要。
    • 刑事自诉立案程序和办案材料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5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刑事自诉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本人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二份,证明被告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二份。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经常居住地证明(在龙岗居住一年以上)。
    • 刑事案件立案程序错误可以撤案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31
      撤销案件的时间节点应当是侦查阶段,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 刑事案件立案程序分为几个阶段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8-12
      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1、立案阶段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2、侦查阶段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审查起诉阶段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