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利。居住权人对房屋具有较强的管领力和支配力,能够基于物权请求权保护自己的权利。通过登记而设立居住权,居住权就具有了对世性,能够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利益可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比如,如果房屋存在居住权登记,即使所有权人出卖房屋,居住权人的居住权也可对抗新的受让人,尽可能避免因所有权人对房屋的处分而造成居住权无法实现。
登记是居住权设立的必经程序。现实中,为了切实保障居住权人生活和居住的需要,应当及时办理居住权登记。同时,如果他人恶意通过哄骗、胁迫等方式获得居住权,房屋的实际权利人也可以通过主张该居住权没有经过登记而不具有法律效力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居住权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或者遗嘱方式进行设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了居住权合同一般应当包括的条款,姓名或名称、住所、位置、条件和要求、期限、争议解决方法,但并非强制性条款,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己进行增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我国的居住权是一项特殊的民事权利,因此我们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应当注意相关的居住权设定等用益物权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免受侵害。
-
居住证要每年去登记一次吗
62人看过
-
法院判居住权去哪里登记
207人看过
-
房屋居住权是否要做登记
415人看过
-
居住登记必须要本人去么
328人看过
-
按揭买房要去房管局登记备案,怎么备案
381人看过
-
设定居住权在房本上登记吗
78人看过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
-
居住登记管理要件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3必要条件:在某地居住爱你办理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的人员。 符合以下任意一条:1.在某地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工作满6个月,并缴纳了社保 2.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可以是自有房,也可以是在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出租房 3.在某地连续就读的人员,全日制的小,中学,大中专院校都可以。 但因各地差异,你最好咨询当地派出所
-
-
居住权登记要怎么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14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居住权的准备条件是房屋所有权人与居住权人应先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居住的条件、要求和期限,而后到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
公积金贷款要去房管局做预告登记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0一、公积金贷款是要去房管局做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的。二、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三、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