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商业银行由谁批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14:31:01 409 人看过

《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我国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担负着对整个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它有权依法对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行使审批职责。因此,设立商业银行应经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本条也为此作了明确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审批商业银行的设立申请时,应审查商业银行设立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即审查设立的合法性,确保商业银行依法设立,避免银行设立中的非法行为。从整体上控制银行的合理分布,使银行业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相适应。通过审查商业银行设立的条件,确保商业银行具有经营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避免没有经营能力的组织经营银行业给社会造成危害。从这个意义上说,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商业银行的设立,也是维护金融秩序稳定的措施之一。

商业银行的哪些事项变更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

(二)未经批准分立、合并或者违反规定对变更事项不报批的;

(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

(四)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

(五)未经批准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的;

(六)未经批准买卖政府债券或者发行、买卖金融债券的;

(七)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

非银行金融机构

和企业投资的;

(八)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

第七十五条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

(一)拒绝或者阻碍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检查监督的;

(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

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的;

(三)未遵守资本充足率、存贷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同一借款人贷款比例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的。

第七十七条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

中国人民银行:

(一)拒绝或者阻碍中国人民银行检查监督的;

(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的;

(三)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业银行相关文章
  • 股份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系指经人民银行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业金融业务的股份制银行,股份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如下:(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即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金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按照本法的规定,股份商业银行的资本金最低限额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这一标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商业银行,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银行股份总额的35%,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如下文件:批准设立文件,商业银行章程;经营估算书;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招股说明书;代收股款银行名称及地址,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协议。(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银行章程,并经
    2023-04-24
    209人看过
  • 立功减刑由谁批准
    一、立功减刑由谁批准立功减刑由司法机关批准。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二、有期徒刑减刑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有期徒刑减刑方面的规定如下: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
    2023-04-25
    373人看过
  • 设立商业银行需要什么条件
    一、设立商业银行需要什么条件1.有完备的银行公司章程。2.提交完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报告须说明投资者设立银行的动机,包括对金融市场、主要业务的可行性研究结论、对内部机构的设计、对银行章程草案的设计等内容。3.符合法定最低要求的注册资本。商业银行的设立应经银监会批准,有符合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实缴资本额(设有分支机构的全国性商业银行为10亿元,城市商业银行为1亿元,农村合作商业银行为5000万元)。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银监会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商业银行法第13条规定的限额。4.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及任职资格。商业银行须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6.其他条件。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备和其他设施,还应当符合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二、商业银行的设立流
    2023-04-24
    403人看过
  • 怎么设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
    1、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2、设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要提交什么材料?设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名称、营运资金额、业务范围、总行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等;(2)申请人最近二年的财务会计报告;(3)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4)经营方针和计划;(5)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6)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3、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
    2023-04-24
    213人看过
  • 商业银行设立的程序有哪些
    一、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长(行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中国人民银行审查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银行业竞争的状况。设立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经济发展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二、设立商业银行,申请人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商业银行的名称、所在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中
    2023-04-30
    499人看过
  • 设立外商企业审批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
    设立外商企业审批程序的流程是什么的回答如下:一、设立外商企业审批权限是怎样的1、总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鼓励和允许类项目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总投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限制类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由商务部核准;2、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限制类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由自治区商务厅核准;3、总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1亿美元以上鼓励和允许类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由市招商局核准;4.总投资额1亿美元以下鼓励和允许类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各县、区、开发区招商主管部门核准。二、设立外商企业审批程序有哪些环节1、至工商登记部门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2、至审批机关报批(1)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投资总额在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由所在地开发区管委会审批。(2)全市范围内投资总额在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由市外经委审批。(3)投资总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投资总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限制类项目,须由商
    2023-03-04
    364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银行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 更多>

    #商业银行
    相关咨询
    •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谁批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修正)》第六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第七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
    • 商业银行设立的条件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2)有符合商业银行法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
    • 如何进行商业银行的设立?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29
      1.由商业银行提出申请。2.对分支机构拨付资金的限制。3.申请文件。 4.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 设立合营企业需要谁的批准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24
      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营企业,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批准后,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给批准证书。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1、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中国合营者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 2、不需要国家增拨原材料,不影响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方面的全国平衡的。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务院授权的省、自
    • 立功减刑由谁批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8
      第六十八条【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修正案(八)第九条】 第七十八条【适用范围及减刑幅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