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抵押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8:12:55 390 人看过

一、船舶抵押流程是怎样的

(一)受理

1、受理人收到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后,应对申请是否属本机构管辖范围、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申请材料应包括:

(1)《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2)2/3以上份额或约定份额的共有人同意设定抵押的证明文书(适用于多人共有情况);

(3)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

(4)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及其复印件;

(5)承租人同意船舶设定抵押的文书(适用于已办理光船租赁登记的船舶);

(6)船舶抵押权转移合同、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的证明文书、原抵押权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船舶抵押权转移);

(7)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船舶价值评估报告及其复印件(适用时);

(8)双方对船舶价值认可的确认书及其复印件;

(9)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10)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2、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完整的,受理人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受理情况要进行登记。对资料完备性有疑义的,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收存单》,收存情况要进行登记并及时处理。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行政审批不予受理通知书》。

4、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5、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受理专用章的《海事行政审批补正通知书》。

6、对申请人递交的复印件经审查与原件一致,应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署明受理人及日期,将原件退回申请人。

7、受理人受理后,填写《船舶登记审批单》并相关申请材料送审核人。

(二)初审

初审人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船舶登记审批单》签注审核意见,将相关材料提交复审人。

(三)复审

复审人对相关材料及初审人的意见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船舶登记审批单》签注审核意见,将相关材料提交审批人。

(四)审批

审批人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船舶登记审批单》上签注审批意见,并将相关材料退还初审人。

(五)办理与告知

1、审批人审批同意的,由初审人制作或交专门制证、校核人员制作《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加盖船舶登记专用章。

2、审批人审批不同意的,由初审人制作加盖船舶登记专用章的《不予海事行政审批决定书》。

3、办理完毕后,初审人应进行登记。

4、初审人将《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或《不予海事行政审批决定书》转受理人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送达申请人,受理人进行登记。

5、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办结。

(六)归档

办理完毕后,初审人应及时将《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书》、申请材料、《船舶登记审批单》、《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或《不予海事行政审批决定书》附本或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归档。

二、船舶抵押权的特性

船舶抵押权具有以下特性:

1、意定性。船舶抵押人和船舶抵押权人设定船舶抵押权时,应当签订书面船舶抵押合同。

2、登记的重要性。设定船舶抵押权时应当登记。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登记是船舶抵押权的生效要件。《海商法》规定登记是船舶抵押权的对抗要件,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3、物上代位性。法律赋予船舶抵押权人以物上代位权,即当被抵押船舶灭失时,对于因船舶灭失所得的保险赔偿,船舶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4、从属性。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主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也消灭。此外,抵押权人将被抵押船舶所担保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的,抵押权随之转移。

5、追及性。亦称追及效力,即不论抵押船舶落入何人之手,船舶抵押权人得追及该船舶行使其权利。[3]

经船舶登记国依法以符合1993年公约规定的方式设定和登记的船舶抵押权,应当得到各缔约国的承认与执行。在符合1993年公约规定的情况下,船舶抵押权相互之间的受偿顺序以及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应当根据船舶登记国的法律。

船舶抵押权登记的主要内容有:

(1)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被抵押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所有权证书的颁发机关和证书号码;

(3)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利息率、受偿期限。

三、船舶抵押所需要的材料

1)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2)2/3以上份额或约定份额的共有人同意设定抵押的证明文书(适用于多人共有情况);

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机构代码证);

4)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5)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船舶建造合同及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文书(适用于在建船舶);

6)抵押合同及借款主合同、抵押物品清单;

7)承租人同意船舶设定抵押的文书;(适用于已办理光船租赁登记的船舶)

8)船舶抵押权转移合同、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的证明文书、原抵押权登记证书;(适用于船舶抵押权转移)

9)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船舶价值评估报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船舶抵押权的受偿顺序是怎样的
    船舶抵押权的受偿顺序根据登记顺序受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一船舶可以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其顺序以登记的先后为准。同一船舶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依次受偿。同日登记的抵押权,按照同一顺序受偿。一、船舶抵押要不要有船舶登记证书?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船舶进行抵押的,要押船舶登记证书。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抵押权人就可以就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而要设立对船舶的抵押物权,需要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提交船舶登记证书等材料;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船舶抵押要押船舶登记证书吗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抵押权的设定,与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三
    2023-03-25
    271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转移登记是怎样的
    《船舶登记条例》第六条,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登记条例》第二十三条,船舶抵押权转移时,抵押权人和承转人应当持船舶抵押权转移合同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抵押权转移登记。对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将承转人作为抵押权人载入船舶登记簿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并向承转人核发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封存原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办理船舶抵押权转移前,抵押权人应当通知抵押人。一、抵押登记是不是就是办理了他项权证,贷款他项权算抵押登记,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
    2023-03-14
    426人看过
  • 船舶抵押的特点是什么
    1。谈判。船舶抵押人与船舶抵押权人订立船舶抵押权时,应当签订书面的船舶抵押合同。登记的重要性。船舶抵押权的设定应当登记。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登记是船舶抵押权的有效要件。《海商法》规定,登记是船舶抵押权对抗的一个要素。未经注册,不得针对第三方。对抵押船舶转让的限制。船舶抵押权成立后,未经船舶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被抵押的船舶转让给他人。物质代位权。法律赋予船舶抵押权人以物代位求偿权,即当被抵押船舶灭失时,船舶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获得因船舶灭失而获得的保险赔偿“船舶抵押的特点是什么”。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他们访问lba.com进行法律咨询
    2023-05-07
    441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的标的是什么
    一、船舶抵押权的标的是什么船舶抵押权的标的物是船舶,包括旧船和正在建造中的船舶(在建船)。正在建造中的船舶由于还不完全具备船舶的功能,因此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船舶。尽管如此,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海商法还是规定,在正在建造中的船舶上也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这种规定对船舶建造融资很有帮助。二、船舶抵押权的登记海商法规定,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关于船舶抵押权登记的效力,国际上存在登记对抗制与登记生效制之分。登记生效主义认为抵押权未经登记就无效,登记对抗主义则认为未经登记的抵押对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仍然有效,只是其效力不能对抗第三方。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属于登记对抗主义。同一船舶可以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其顺序以登记的先后为准。同日登记的抵押权,按照同一顺序受偿。船舶抵押权登记,包括下列主要项目:(一)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
    2023-06-06
    66人看过
  • 申请扣押船舶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申请扣押船舶的条件与步骤扣押船舶是海事法院独有的一种保全形式。由于船舶本身价值较大,扣押船舶还会导致巨额的船期损失。为了保护船舶经营者,法律对扣押船舶规定了十分严格的条件。一、只有法定的海事请求才可以申请扣船。这些海事请求包括:(一)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二)与船舶营运直接有关的人身伤亡(三)海难救助(四)船舶对环境、海岸或者有关利益方造成的损害或者损害威胁;为预防、减少或者消除此种损害而采取的措施;为此种损害而支付的赔偿;为恢复环境而实际采取或者准备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第三方因此种损害而蒙受或者可能蒙受的损失;以及与本项所指的性质类似的损害、费用或者损失;(五)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沉船、残骸、搁浅船、被弃船或者使其无害有关的费用,包括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仍在或者曾在该船上的物件或者使其无害的费用,以及与维护放弃的船舶和维持其船员有关的费用(六)船舶的使用或者租用的
    2023-02-18
    407人看过
  • 扬州船舶抵押权登记流程怎么走
    一、扬州船舶抵押权登记流程怎么走1、申请2、受理3、审查4、决定5、制证二、扬州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办理条件(1)申请事项属本机构管辖范围(2)申请人主体适格、申请材料齐全三、扬州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办理材料(1)《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书》;(2)2/3以上份额或约定份额的共有人同意设定抵押的证明文书(适用于多人共有情况);(3)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4)抵押合同、主合同及其复印件;(5)承租人同意船舶设定抵押的文书(适用于已办理光船租赁登记的船舶);(6)船舶抵押权转移合同、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的证明文书、原抵押权登记证书(适用于船舶抵押权转移);(7)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船舶价值评估报告(适用时);(8)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对船舶价值认可的确认书;(9)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10)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四、扬州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办理依据【法律】
    2023-05-13
    41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船舶抵押登记的流程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9
      1、对20吨以上船舶设定抵押权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船舶抵押登记:(一)双方签署的书面申请;(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或者船舶建造合同;(三)船舶抵押合同。船舶有其他抵押权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船舶共有人在设定共有船舶抵押权时,还应当提供三分之二以上份额或者约定份额的共有人同意证明。2、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抵
    • 船舶抵押登记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02
      抵押登记船舶的手续如下: 1、如果船舶在20总吨以上,需要先由船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然后提交船舶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等要求提交的材料; 3、再由登记机关审核; 4、最后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
    • 船舶抵押登记办理流程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27
      在设定20吨以上船舶抵押权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船舶抵押权登记:(一)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书(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船舶建设合同(三)船舶抵押合同。该船舶设有其他抵押权的,还应提供相关证件。船舶共有人就共有船舶设定抵押权时,还应当提供三分之二以上份额或者约定份额的共有人的同意证明文件。
    • 船舶抵押登记办理过程是怎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3
      抵押登记船舶的手续如下: 1、如果船舶在20总吨以上,需要先由船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然后提交船舶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等要求提交的材料; 3、再由登记机关审核; 4、最后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
    • 船舶修改流程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5
      1、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2、船舶变更船籍港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国籍证书和变更证明文件,到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船籍港变更登记。对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在船舶国籍证书栏内注明,并将船舶有关登记档案转交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船舶所有人再到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登记。3、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