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应当怎样理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20:03:54 188 人看过

债权人撤销权的理解如下: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

一、债权人撤销权成立条件都是些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条件如下:

1.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行为;

2.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

4.相对人主观上具有恶意。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债权人怎样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行使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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