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子女解除关系后还能恢复收养关系吗
养子女解除关系后还能恢复收养关系的,收养关系成立条件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年满三十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收养登记办理方案
收养登记办理方案:收养人和送养人依法订立收养协议后,携带带本人身份证、书面收养协议等材料,前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经依法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三、收养登记办理地点
收养登记办理地点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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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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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收养关系后会不会出现子女关系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06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自动解除,养子女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没有存在基础,比如养子女和养父母互不继承遗产,成年的养子女对养父母不再承担赡养义务,只有后赡养义务。如果养子女还没有成年,那么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自行恢复,由其生父母继续抚养教育。养子女成年后也可以继承亲父母遗产,同时也要对亲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与亲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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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和被收养人的关系能恢复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12-23是可以恢复的,不过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需要重新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但是,收养关系解除后,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养父,必须给付其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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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关系解除了还可以恢复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21、可以的。 2、《民法典》并没有对此禁止,根据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的民事原则,可以重新办理收养关系。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4、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5、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6、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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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可以自行恢复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2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