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由谁负责支付建筑工程税费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4 20:45:21 135 人看过

一、是由谁负责支付建筑工程税费的

建筑工程税费由建设单位付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代缴。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

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缴承包费或者租金的,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收入和所得纳税,并接受税务管理;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

二、建筑工程中承包人的义务有哪些

根据相关规定,承包人应该履行下列主要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期开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那个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2.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

3.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建设。

4.对建设的工程负瑕疵担保责任。

三、哪些情况下建筑工程合同是无效的

以下情况下建筑工程合同是无效的: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4.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

5.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

6.低于成本价中标的;

7.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n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n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2: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停工损失谁来负责
    一、建筑工程停工损失谁来负责建筑工程停工损失负责的主体要具体分析:1.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2.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的,损失由双方合理分担。二、建筑工程停工损失赔偿的项目建筑工程停工损失赔偿的项目有:1.机械设备闲置费:对于因停工而闲置的机械设备,可以计算其闲置费用作为损失。2.管理人员及工人工资:需要支付在停工期间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工资。3.因停工额外支出的费用:因停工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如仓储费、材料价格上涨等费用,也应计入损失。4.
    2023-12-28
    405人看过
  • 谁负责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由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我国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分包工程的法律责任有哪些非法分包工程的法律责任如下:1、非法分包的单位会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2、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3、并且承包单位对因转包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建筑资质是否可以挂靠?建筑资质不可以挂靠。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三、工程转包违法吗会判刑吗?工程转包违法
    2023-06-20
    448人看过
  • 职工工伤赔偿的支付责任应由谁来负责?
    职工工伤赔偿项目支付人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2、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用人单位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还需要向工伤职工支付一定的补偿。用人单位应当参加但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赔偿项目1、医疗费2、伙食补助费3、停工留薪期工资4、护理费5、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河南省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的制定,是根据政府统计部门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制定出来的。根据这个标准,河南省的劳动者遭遇工伤在请求得到赔偿的时候,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
    2023-07-07
    222人看过
  • 网购无理由退货的运费谁负责支付
    一、网购无理由退货的运费谁负责支付网购的时候出现的换货情况运费谁承担分三种情况:1.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且没有赠送运费险时,邮费必须由卖家承担,七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质量问题的界定为货品破损或残缺。2.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且没有购买运费险时,应由买家承担往返运费,如果是包邮产品因买家个人喜好或个人原因导致的退货,如:颜色不喜欢,尺码不合适等,商家则无需承担来回运费,商家仅需承担初次邮寄给顾客的运费即可。3.如果是有运费险的情况,产生退换货,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额进行运费赔付。二、网购的东西哪些不能退货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1.消费者定作的;2.鲜活易腐的;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述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
    2023-09-21
    392人看过
  • 工伤休息期间由谁负责支付工资
    一、工伤休息期间由谁负责支付工资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二、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是什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三、工伤认定规定关于工伤认定标准如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
    2024-01-13
    257人看过
  • 负责审计建筑工程的是:
    审计结算,一般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工程审计包括两大类型:工程造价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造价审计一般是对单项、单位工程的造价进行审核,其审计过程与乙方的决算编制过程基本相同,即按照工程量套定额。这由造价工程师完成。对于建设单位来说,由于造价审计只是审核单项、单位工程的合同造价,一个建设项目的总的支出是由很多单项、单位工程组成的,而且还有很多支出比如前期开发费用、工程管理杂费等是不需要造价审计的,所以还要有一个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就是将造价工程师审定的,和未经造价工程师审核的所有支出加在一起,审查其是否有不合理支出,是否有挤占建设成本和计划外建设项目的现象等,来确定一个建设项目总的造价。这由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机关如何确定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管辖范围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审计机关之间对审计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审计机关确
    2023-08-17
    472人看过
  • 离婚费用的支付责任应该由谁负担?
    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提前支付,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支付办法》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起诉离婚费用1、离婚诉讼费标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离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五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2)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
    2023-07-05
    82人看过
  • 肇事车拖车费用的支付责任由谁负?
    对于肇事车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停放而产生的费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怎么扣肇事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
    2023-07-04
    495人看过
  • 建筑工程纠纷中谁负责举证
    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举证期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2023-06-15
    85人看过
  • 车辆违章拖车费用由谁负责支付?
    在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的。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交警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车主,法律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费,让车主交停车费于法无据。车辆违章处理地点1、异地普通市区车辆违章车主在返回本地后查询到在异地城市普通道路有违规情况,可咨询当地交管部门,按照要求持驾照本人到场处理。若在异地碰到当地交警手开罚单的情况,应按照罚单上的处理地点和要求在当地及时处理。2、省外高速车辆违章如果车主在省外高速路上存在超速行为,可在当地高速路收费站出口、执勤点询问,按要求在当地进行处理。3、省内高速车辆违章如果车主在省内省管高速存在超速违章行车行为,被电子眼拍下,可统一到当地高速交警部门便民窗口进行查询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
    2023-07-05
    51人看过
  • 谁负责管理建筑工地?
    建筑工地需要协调的建筑系统政府部门有:1、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按规定申报;2、安全质量监督站:积极配合安全质量监督站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评价,及时整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和质量问题,及时做好工程竣工备案工作;3、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塔吊等特种设备通知手续,接受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4、市政配套设施:配合业主办理市政供水供电手续,积极做好市政供水电连接工作;5、公安部门:成立综合治理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涉及施工现场的治安、环卫、消防等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不受上述问题影响;6、劳动部门:按规定做好劳动保护工作;7、环保部门:遵守环保部门规定,控制扬尘、噪声等问题,接受环保部门监督,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考核检查;8、卫生防疫:遵守卫生防疫有关规定,及时协调各项卫生防疫检查工作;9、人防办:人防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协调人防部门进行人防验收;10、市
    2023-07-03
    193人看过
  • 建筑工程审计费由谁承担
    一、建筑工程审计费由谁承担1、在双方合同没有约定的前提下,审计单位与业主一般是按结算造价的比例支付审计费用,这个系数根据项目不同系数也不同,可以是2%或3%。另外超出审核造价后5%部分按5%的审计费由施工方支付。举个例子:2、比如一个送审1000万的项目,业主和审计单位谈好按2%支付审计费,那么审计在这块里可以拿到1000*2%=20万,如果审核后是960万,1000/960-1=0.0417,没超出5%,那么审计只能拿到20万。如果审核后最终造价是800万,1000-(800*1.05)=160万,那么160*5%=8万,这个8万由施工单位支付,审计可得20+8=28万,而且审计核增、核减都要算。二、工程审计的种类有哪些有政府性投资的建设项目,一律要进行工程审计。即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都要经过造价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非政府性投资的建设项目,规模较大而且涉及的利害关系人较多的,必须
    2023-06-07
    148人看过
  • 工程审计费用由谁支付
    一、工程审计是什么工程审计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维度,狭义的工程审计主要是指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广义的工程审计还包括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因此工程审计可以分为工程造价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程造价审计一般是对单项、单位工程的造价进行审核,由造价工程师完成。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将造价工程师审定的以及未经造价工程师审核的所有支出加总,审查其是否合理,是否挤占建设成本和计划外建设项目等,来确定一个建设项目的总的造价。这由注册会计师完成。但是从不同的角度还可以将工程审计进行细分,例如从项目建设阶段上可分为:决策阶段审计、设计阶段审计、建设阶段审计和后评价审计;从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可分为:工期审计、投资审计、质量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等;从工程性质角度可分为:建筑工程审计、安装工程审计、市政工程审计、信息工程审计等等;从审计形式方面可分为送达审计、就地审计以及两者相结合;从审计介入点进行划分可以分为:事前审
    2023-02-15
    280人看过
  • 法律规定鉴定费用的支付责任应由谁负责?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构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所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司法活动。鉴定费是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对鉴定费由谁来承担,根据一般原则为谁主张、谁负担,鉴定费要交给相关机构。医疗过错鉴定费用由谁承担?在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上,可以先由医疗机构垫付。如果构成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则直接由医院全额承担;如果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医院确实存在医疗过错(如误诊、漏诊、手术不当、处置不及时和病历书写不规范等情况),鉴定费用应由医院根据过错程度分担;如果医院的医疗行为既不构成医疗事故,也不构成医疗过错,患者的疾病完全是由患者的原发性疾病引起或不积极配合治疗而扩大的部分,则由患者承担该鉴定费用。《诉讼费交纳办法》第12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
    2023-06-30
    40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建筑验收由谁负责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02
      建筑主体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 建筑工程税费由谁承,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19
      建筑工程税费由建设单位付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代缴。 法律依据为:《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缴承包费或者租金的,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收入和所得纳税,并接受税务管理;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 建设工程评标由谁负责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30
      评标由招标人代表和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第三十条招标人应当当场宣布中标人,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 建筑工程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应该由谁负责?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3
      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量事故负责。根据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所有建设工程的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项或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 下班途中工资由谁负责支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9
      大丰律师A:误工费应由交通肇事者赔偿.若你不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可认定为工伤的,工伤治疗期间有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