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规约(5)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22:25:11 247 人看过

四、此项声明应交存联合国秘书长并由其将副本分送本规约各当事国及法院书记官长。

五、曾依常设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六条所为之声明而现仍有效者,就本规约当事国间而言,在该项声明期间尚未届满前并依其条款,应认为对于国际法院强制管辖之接受。

六、关于法院有无管辖权之争端,由法院裁决之。

第三十七条

现行条约或协约或规定某项事件应提交国际联合会所设之任何裁判机关或常设国际法院者,在本规约当事国间,该项事件应提交国际法院。

第三十八条

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

(子)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

(丑)国际习惯,作为能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

(寅)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

(卯)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

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第三章程序

第三十九条

一、法院正式文字为英法两文。如各当事国同意用法文办理案件,其判决应以法文为之。如各当事国同意用英文办理案件,其判决应以英文为之。

二、如未经同意应用何种文字,每一当事国于陈述中得择用英法两文之一,而法院之判词应用英法两文。法院并应同时确定以何者为准。

三、法院经任何当事国之请求,应准该当事国用英法文以外之文字。

第四十条

一、向法院提出诉讼案件,应按其情形将所订特别协定通告书记官长或以请求书送达书记官长。不论用何项方法,均应叙明争端事由及各当事国。

二、书记官长应立将请求书通知有关各方。

三、书记官长并应经由秘书长通知联合国会员国及有权在法院出庭其他之国家。

第四十一条

一、法院如认情形有必要时,有权指示当事国应行遵守以保全彼此权利之临时办法。

二、在终局判决前,应将此项指示办法立即通知各当事国及安全理事会。

第四十二条

一、各当事国应由代理人代表之。

二、各当事国得派律师或辅佐人在法院予以协助。

三、各当事国之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应享受关于独立行使其职务所必要之特权及豁免。

第四十三条

一、诉讼程序应分书面与口述两部分。

二、书面程序系指以诉状、辩诉状、及必要时之答辩状连同可资佐证之各种文件及公文书,送达法院及各当事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19: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国际法院管辖的分类
    一、国际法院管辖的分类国际法院有诉讼管辖和咨询管辖两项职权。其中诉讼管辖是其最主要的职权。1、诉讼管辖权。法院在行使诉讼管辖权时,涉及对人管辖和对事管辖两个方面:第一,对人管辖。国际法院的对人管辖是指谁可以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根据法院规约,有三类国家可以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①联合国的会员国;②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③既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但根据安理会决定的条件,预先向国际法院书记处交存一份声明,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保证执行法院.判决及履行相关其他义务的国家。作为诉讼当事国,这三类国家的地位是相同的。国际组织、法人或个人都不能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2、咨询管辖权。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国际法院除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联合国大会及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
    2023-06-05
    350人看过
  • 国际民用工程合同(5)
    第二十九条由于工程数量变更所做的合同价格的调整如果工程按月进度款的总额除去附加工作费用和临时款项后超过或不足原合同总价,那么,应当根据工程的完成的情况对合同总价做如下调整:(a)如果按月支付的款项总额超过原合同总价的120%,那么,超过的部分按80%计算并支付;(b)如果按月进度支付的款项的总额少于原合同总价的80%,那么,将支付差价的20%以补偿承包方的一般管理费用和利益损失;(c)本条项下的合同总价的调整不适用于按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合同的终止。调整后的支付应当在最后结算时做出。单项的工程项目数量上的增减不影响合同总价的调整。承包方应当逐月向发包方呈送一份尽可能全面和详细的账单,写明承包方认为有权获得的附加款项和按发包方的命令在前一个月完成施工的所有附加费用的款项。未在其间或最后提出的支付任何这种工作的费用或支出的要求将被认为没有包括在这种细目之中。如果承包方在很早的切实的机会中已经以书面
    2023-04-23
    145人看过
  • 可否约定中国法院或者国际仲裁办法查出中国运输合同
    可以。三方尽管涉及不一样国家,但早已在中国审理案件的,船舶优先权争议应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根据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支付令的管辖法院可否约定关于支付令的管辖法院,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
    2023-08-18
    431人看过
  • 国际条约优先适用于国内法律
    1999年8月9日,原告A财政局与被告B公司签订《关于实施世行贷款沿海可持续开发项目的转贷协议》,约定原告A财政局将世行贷款转贷给被告B公司912625美元,转贷期为12年,其中前5年为宽限期,已提取未偿还的贷款本金按世行单一货币浮动利率计息,未提取的贷款本金按0.75%年利率计付承诺费,逾期未归还的本息按日1%计滞纳金等。该借款由被告B公司和C公司以其土地和房产提供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因被告B公司未按期归还本息,原告起诉到法院,请求:1、解除转贷协议;2、被告B公司归还贷款本金折算人民币6981613.15元及利息、承诺费、滞纳金;3、以被告设定抵押的土地及房产的拍卖款、变卖款或折价款优先受偿上述款项。被告B公司答辩称:1、借款期限未届满,原告请求提前解除协议没有依据;2、协议约定为借款美元,原告要求归还人民币不当;3、直接扣除的利息和承诺费不能计入贷款总额;4、宽限期应从被告实际收
    2023-06-06
    369人看过
  • 期货合约规避国际采购风险
    1、期货定义。“期货合约”是由交易未来的特定时点,以特定价格来买卖特定商品的合约。当合约到期时,合约双方必须履行交割义务:即买方交钱,卖方交货,以完成合约规定事项。依标的物的种类,期货合约可分为商品期货与金融期货两类。而外汇期货是金融期货的一种,主要是以应对浮动汇率制度的实施,能够提供汇率风险管理的功能,有利于国际企业进行有效采购风险管理和投资。2、外汇期货定价模型其中,t-目前时间;T-规避到期时间;DL-本币;DF-外币;rL-本国无风险利率;rF-外国无风险利率;St-目前即期汇率;C-持有成本;Ft,T(DL/DF)-外汇期货理论价值。由上面公式可以看出,决定外汇期货理论价值的因素包括目前的现货汇率以及世界各国无风险利率的差异。以上公式是用持有成本理论来推导的,即将投资于本国市场的无风险报酬视为持有外汇的机会成本,而将投资外国市场的无风险报酬视为持有成本的减项。3、外汇期货合约对冲
    2023-03-26
    331人看过
  • 退房5%违约金实际多钱
    法律综合知识
    1、购房违约金一般是按照全款计算的,但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约定按照首付款算违约金,那么就按照首付款算,因此具体违约金的数额得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以及房屋的具体价款。2、当然你也可以与开发商或者卖方进行协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这样可以尽可能减少你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
    2024-08-20
    417人看过
  • 合同违约金在国际上的规定
    合同中国家对违约金有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适当减少。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其他有关约定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款,保护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
    2023-07-07
    403人看过
  • 国际公约的违规影响有哪些?
    违反国际公约会受到联合国的谴责与处罚。国际法的缔约主体是国家,国际惯例是个人可以违反国际法(否则失去法律的意义)但责任的承担是国家,国家再向个人追究责任。国际公约是指国际间有关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方面的多边条约。公约通常为开放性的,非缔约国可以在公约生效前或生效后的任何时候加入。有的公约由专门如集的国际会议制定。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会怎样?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可能产生的后果如下:(1)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法取保候审规定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依据具体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2)如果保证人保证,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拒绝履行国防义务或者危害国防利益的,依法
    2023-07-10
    272人看过
  • 《联合国国际汇票与国际本票公约》简介
    《国际汇票本票公约》提供了关于供国际商业交易当事方选择使用新国际票据的法律规则的全面法典。公约旨在克服国际支付所使用的票据目前存在的主要差别和不确定性。如果当事方使用特定形式的流通票据表明该票据受贸易法委员会公约管辖,则适用此公约。《国际汇票本票公约》共9章,90条。其主要内容包括:第1章,适用范围和票据格式;第2章,解释;第3章,转让;第4章,权利和责任;第5章,提示、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而遭退票和追索;第6章,解除责任;第7章,丧失票据;第8章,期限(时效);第9章,最后条款。并明确规定,汇票是指本公约规定的国际汇票;本票是指本公约规定的国际本票;票据是指汇票或本票;受票人是指汇票已对他开出而尚未经他承兑的人;受款人是指出票人指示向他付款或签票人承诺向他付款的人;持票人是指按公约的规定拥有票据的人。同时,对受保护的持票人、保证人、当事人、到期、签字、伪造签字、货币等均作出规定。《国际汇票
    2023-06-06
    330人看过
  •  纽约堡国际法庭规定军事法庭的管辖范围
    根据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的规定,该法庭具有对一切为轴心国利益而以个人资格或团体成员资格犯有专违反和平罪、战争罪和属违反人道罪的人员进行管辖的权力。这部宪章是国际司法中的重要文件,首次明确规定反和平罪、战争罪和反人道罪是国际法中的罪行,犯有此等罪行的人,包括国家领导人,不得享受国家豁免权的保护,必须为此承担个人责任。根据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的规定,该法庭具有对一切为轴心国利益而以个人资格或团体成员资格犯有专违反和平罪、战争罪和属违反人道罪的人员进行管辖的权力。《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是一部在国际司法中具有奠基性作用的文件,它首次明确规定反和平罪、战争罪和反人道罪是国际法中的罪行,犯有此等罪行的人,包括国家领导人,不得享受'国家豁免权'的保护,必须为此承担个人责任。 反战罪与反人道罪:纽伦堡法庭审理的核心案件反战罪与反人道罪是纽伦堡法庭审理的核心案件,这两个罪名在二战期间被德国军队广泛使
    2023-08-19
    191人看过
  • 国际贸易法规有哪些
    一、国际贸易法规有哪些目前,我国仍没有具体的国际贸易法律的立法,而关于国际贸易,有较为常用的国际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等。关于对外贸易法的主要内容如下:总则介绍、经营者内容、进出口规定、服务贸易规定、保护规定、秩序规定、调查的相关内容、救济的内容、相互促进内容、法律责任,最后是附则。目前主要还是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相关规定。二、中国的对外贸易有哪些法律法规要求中国的对外贸易法律法规要求:现行外贸法包括总则、外贸经营者、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外贸易秩序、对外贸易调查、对外贸易救济、对外贸易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几部分。1、关税制度关税制度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对其征收税赋的一种制度。主要有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目的的财政关税和主要以保护本国相关
    2023-06-05
    358人看过
  • 国际贸易政策与法规
    国际贸易是国家之间的经济交往活动。从国际贸易产生、发展的过程考察,国际贸易政策首先是指一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即一国政府为实现一症的政策目标,对进出口贸易所采取的各种促进或限制措施的忠称。我门把一国的对外贸易政策称为狭义的国际贸易政策。各国发展对外贸易,其目的都是为了获取最大的政治、经济利益,有效地稳定和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因此,各国政府制定、实施的对外贸易政策,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外贸易总政策,即与一定时期国民经济发展总目标相关的外贸发展目标和基本措施;二是出口贸易政策。进口贸易政策,是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总体需要,参与国际商品交换的政策:三是出口商品政策、进口商品政策,是为适应国内产业结构变化而采取的有关进出口商品生产、销售、采购等的政策;四是国别贸易政策、地区贸易政策、市场贸易政策,即针对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市场的特点而采取的区别对待政策。以上四个方面的政策均属直接对外贸易政
    2023-06-05
    282人看过
  •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国际法包括后三者。国际私法主要是解决各国民商事关系中发生的各种法律冲突。以选择性的条款居多。国际公法则涉及国家主权方面的内容,如领海的划分,各国权力的行使之类的。国际经济法顾名思意是调解国际经济贸易中的各种法律关系。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国际法主体是指具有享受国际法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义务能力的国际法律关系参加者,或称为国际法律人格者。国际法主体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具有独立参与国际关系的资格。独立是国际法主体的首要条件。作为国际法主体首先必须能够完全自主地平等参与国际关系。第二,具有直接享有国际法上权利的能力。国际法主体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包括平等权、缔约权、使节权、诉讼权、求偿权等。第三,具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义务的能力。包括履行国际法一般义务的能力、履行条约的能力、保护外国使馆和外交代表的能力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陆、领水、领空神
    2023-07-23
    378人看过
  • 统一船舶碰撞某些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
    第一条海船与海船或海船与内河船舶发生碰撞,致使有关船舶或船上人身、财物遭受损害时,不论碰撞发生在任何水域,对这种损害的赔偿,都应按下列规定办理。第二条如果碰撞的发生是出于意外,或者出于不可抗力,或者碰撞原因不明,其损害应由遭受者自行承担。即使在发生碰撞时,有关的船舶或其中之一是处于锚泊(或以其他方式系泊)状态,本条规定亦得适用。第三条如果碰撞是由于一艘船舶的过失所引起,损害赔偿的责任便应由该艘过失船承担。第四条如果两艘或两艘以上的船舶犯有过失,各船应按其所犯过失程度,按比例分担责任。但如考虑到客观环境,不可能确定各船所犯过失的程度,或者看来过失程度相等,其应负的责任便应平均分担。船舶或其所载货物、或船员、旅客或船上其他人员的行李或财物所受的损害,应由过失船舶按上述比例承担,即使对于第三者的损害,一艘船舶也不承担较此种损害比例为多的责任。对于人身伤亡所造成的损害,各过失船舶对第三者负连带责任
    2023-06-06
    130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法院判5年实际坐多久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19
      法院判5年实际坐多久,需要具体分析:若无法定减刑和假释的情形,应当坐满五年的牢才能出狱;若有减刑的且又可以假释的,依据刑法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以及适用假释的罪犯,应当为已经实际执行了有期徒刑一半刑期以上的罪犯的规定,理论上判刑五年的罪犯满足所有的条件下实际坐牢为两年半。
    • 国际法院管辖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8
      只有国家向法院提交案件的当事人、任何国际组织、个人(自然人和法人)和团体、地方政府和非主权的政治实体都不能成为法院的诉讼当事人。可以在法院进行诉讼的当事国包括:联合国会员国即法院规约的当然当事国;非联合国会员国可成为规约当事国者;既非联合国会员国亦非规约当事国可成为诉讼当事国。由于当事人可以任意选择是否发表这样的声明,在什么时候以及什么条件下发表这样的声明,也就是说,这样的管辖是由当事人自愿承担的
    • 国际法院判决书执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在一般情况下,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直接签收。该公民不在时可交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但是,在离婚案件中,本人不在,如果家中没有其他成年家属,只有对方当事人的,不宜采用由对方当事人签收的方法,因
    • 可否约定中国法院或者国际仲裁办法查出中国运输合同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19
      可以。三方尽管涉及不一样国家,但早已在中国审理案件的,船舶优先权争议应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根据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
    • 国际仲裁法院的证据规则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7
      1、仲裁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仲裁活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对仲裁庭查明案件事实,正确裁判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2、整个仲裁活动包括两种判断:其一是事实判断,其二是法律判断。 3、证据制度是仲裁活动的核心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