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21年难修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9:33:39 76 人看过

环境保护法》现在基本已经被架空了!作为全国人大和环保部门组织的历次《环境保护法》修订调研组的主要成员之一,北京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学教授汪劲从1993年开始就参与全国人大环资委关于《环境保护法》修订的调研工作。目前我国正在使用的《环境保护法》,依然是1989年修订版。如今,《环境保护法》历经20余年,却一直没有被修订,其内容早已与现实脱节,跟不上时代的发展,甚至跟后来制定的单行环境法律相冲突。汪劲说。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在环境监管的法律实践中,主要依赖于诸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的单行法。在1979年制定、1989年修订之后的《环境保护法》,在21年后的今天已处于被束之高阁的尴尬状态。《环境保护法》是废除还是再修订后升格,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6月15日中国经济周刊)

环境保护,是人类为了保护其赖以生存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而进行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为了有效保护环境,在1979年制定、1989年修订了《环境保护法》,这在当时绝对具有先瞻性。作为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基本法律,在指导和规范我国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具有不可磨灭的功绩。

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环境保护法》总体上仍未摆脱计划经济的影子,在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政府职能转变,实行依法治国,确立科学发展观和新的环境保护理念的今天,其主要内容已经不能反映时代的要求,亟待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正如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调研结论所说的那样,法律赋予环保部门的办法太少、手段单一、权力太弱,无法保证执法力度和有效履行统一监督管理职能。

我国一些行政部门之间扩张权力、争夺利益的立法博弈,早已滋生出富于中国特色的部门利益法制化现象,而且尾大不掉,不可避免地成为中国立法的痼疾。行政部门在对利益的角逐中,不断抢占制高点,从立法层面着手,为维护和发展自身利益创造条件,将相关权力法定化,以确保部门利益的最大化。这种由部门立法产生的资源分配,很容易损害公共利益,阻碍我国的法制化进程,同时,也为权力寻租留下了巨大的空间。

有学者认为,近二十年来,多元利益和多元主体的形成,逐渐造成了由利益博弈来担当正义分配的机制之势,表现为从政策博弈向立法博弈的转型,其实质是利益博弈的法制化。立法博弈展示了中国式政治、社会转型的真实形态,牵扯到公权与私权、社会与国家等多方因素。这种转变催生立法的公开性与程序化的可能性,形成立法市场的制度潜能。立法博弈是一种治理方式,公众参与和公民社会的发育是政策博弈向立法博弈转型的应有之义。(许章润《政治与法律》2008年第3期)

部门利益本位主义比较严重的原因,关键还在于某些部门官员的思想不够解放,不能正确地对待利益分配,舍不得放权、舍不得放弃既得利益,缺乏解放思想的勇气。在依法治国步伐加快,法无明确授权不能为的行政执法原则已深入人心的今天,遏制行政机关、执法部门争权夺利情况的发生,最根本的还是要从立法环节做起。

因此,各行政部门要增进团结、加强协作,工作中要多沟通、多理解、多配合、多补台,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自优势,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聚,劲往一处使,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同心同德干事业的生动局面。要大力倡导部门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少一些私利观,多一些奉献精神,坚决根除部门利益至上的顽疾,消除内耗恶习,一切从事业出发,一切和谐出发,凝聚成强大的立法合力。只有这样,才能加强我国的环境保护,为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多做贡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1: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环境保护法》中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规定
    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②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③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④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⑤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
    2023-06-06
    75人看过
  • 人大通过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决定,加大环境违法处罚力度
    现行《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后,国家将在重点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海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另外,根据修改决定,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按照直接损失的20%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按照直接损失的30%计算罚款。第一,中央近年来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海洋也要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来推进。所以,这次修改按照陆海统筹的思路增加了一些制度,比如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明确重要的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要划定生态红线,实行严格的保护。还提出要根据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确定海洋功能区规划,要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另外,对于一些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超标的重点海域和一些没有完成环保目标任务的海域,要对其进行环评限批。这都是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作出的规定。第二,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这部法修改的直接
    2023-11-26
    435人看过
  • 论我国《环保法》的修改与政府环境保护公共职能的统一性
    本文在比较我国《环境保护法》和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的法律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修订我国《环境保护法》的方向和重点是为政府环境保护公共职能的统一性提供更充分的保障。【关键词】修改;环境保护法;公共职能;统一【英文关键词】Amendment;EnvironmentalProtectionLaw;PblicFnctions;Unification【写作年份】2007年【正文】当前,学界和政府有关部门都在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的修订问题。有人认为,应当制定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典》;有人认为应当将《环保法》上升为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这两个建议,一个建议法律形式的变化,另一个建议立法机关层次的变化。这两种变化似乎并不必然导致我国环境管理的改善。立法的首要问题是搞清楚现实对立法提出的关键问题和要求是什么?法典化和提升环保法为基本法,似乎都不是现实对立法提出的需
    2023-06-11
    128人看过
  • 《环境保护法》30周年环保与发展并举
    2008年是中国制定《环境保护法》30周年。2008年中国成立了环境保护部,正式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国现在已经走过了十一五规划的第三个年头,在实现环境保护和发展目标方面今年取得了较好的进展,但还不够。如果不采取进一步的变革,很可能中国的环境改善会继续沿着线性的道路发展,而引起环境退化的因素却呈指数性发展。这也包括气候变化和其他全球性问题。中国正在寻求一种创新的方法来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这一方法将为中国社会带来持久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并最终惠及全世界。中国正在倡导生态文明建设,从广义上讲就是使生态保护成为影响社会各个方面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中国希望通过从根本上改变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来实现这些目标。环境与发展是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中国在改善环境管理方面的努力将来一定会通过生活质量和人民满意度的提高而获得经济、社会领域的丰厚回报。但是,我们要意识到这些努力离实现和谐
    2023-06-06
    125人看过
  • 修改环境保护基本法完善排污权交易市场制度
    【出处】中国环境法网【摘要】长期以来,环保被作为一种义务或者说一种责任,在环境保护法中也是作为义务本位出现的,其实,环保是一种商品,更是一个产业,我们缺少的是通过法律的制度安排,特别是在环境保护基本法中明确提出建立一系列市场机制来实施环保减排,变义务为权利,变责任为动力,变外部压力为内生动力,才能实现环保减排目标的实现。排污权交易就是这样一种典型的环保市场制度。【英文摘要】Foralongtime,Environmentalprotectionisregardedasadtyoraresponsibility,TheEnvironmentalProtectionLawisalsoemergingasaservice-based.Infact,Environmentalprotectionisacommodity,isanindstry.weneedthelegalsystem,especi
    2023-06-11
    448人看过
  • 中国环境保护法正式施行25年来首次修订
    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立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和主要任务。常委会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首位,突出立法重点,加快立法步伐,完善立法机制,提升立法效果。一年来,共审议20件法律草案,修改法律10件,制定法律2件,作出8个法律解释。在一批重要立法项目上取得新进展。环境保护法是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常委会在深入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过4次审议,对环境保护法作出全面修订。这是该法律正式施行25年来的首次修订。这次修订,针对环境保护领域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政府监管职责,完善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跨行政区域联合防治等制度,强化企业防治污染责任,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公益诉讼制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追责和处罚的力度。法律还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23-04-24
    208人看过
  • 新《环境保护法》加大环境违法责任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近期,市中级法院联合市环保部门陆续发放有关的宣传单页,以告知更多人知晓、遵守新法,共同为生态文明护航。法院方面介绍:今年1到10月份,全市法院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40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民事环境污染侵权案件22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非诉执行审查13件,司法建议两次。相关案件涉及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耕地,排污等,都对市民的生活环境和切身利益造成了直接损害。明年1月1日起,我市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理将严格按照新法执行,涉案行为将付出更大的代价。对比现行的环保法,新法条文从47条增加到70条,加大环境违法责任,明细追究责任。市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唐东升认为,此次新法修订的一大亮点是,明确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新法坚持了谁污染、谁破坏、谁负责的原则,谁对环境造成破坏了就要为资源付费和恢复。也就是说任何个人和群体今后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或破坏,不
    2023-04-24
    231人看过
  • 环境保护改善的最新要求
    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问题交织近年来我国污染治理力度前所未有,进程加速推进,总体处于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问题交织的战略相持期,表现为四大特征:容量超载我国污染物排放逼近或者超过承载,这是我国资源环境国情的重大判断。在长期粗放发展模式下,随着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污染物排放增长快、总量大。另外,近年来因生态空间压缩破碎、气象自然等因素导致承载能力总体下降,时空波动加大。分子增加、分母减少导致的容量超载国情短期内不会根本扭转,相应地生态环境系统脆弱性、风险性明显加大,必须过容量“紧日子”、应对硬约束。质量仍差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仅76个城市年均值达标。与发达国家标准相比,我国环境质量仍然很差,生态环境成为社会需求强烈的稀缺产品。理论上,要确立提供生态产品属于发展内涵、生态产品具有产权与价值;实践上,要主动适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社会公众诉求明显
    2023-04-28
    121人看过
  • 新《环境保护法》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新《环境保护法》增加了环境日的规定,将联合国大会确定的世界环境日写入本法,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为进一步提高公民环保意识,新法增加了公民应当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的规定。新法还强调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环境保护的良好风气,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2023-04-24
    391人看过
  • 新《环境保护法》形成多元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新《环境保护法》细化和完善了人大、政府、部门、企业、公众、司法机关等在主体的生态环境防治中的责任。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制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进一步强化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环境质量的责任。同时,增加规定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并规定了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对下级部门或工作人员工作监督的责任。新《环境保护法》同时在加强监督方面作出了新规定,规定各级政府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保护工作和及时通报重大环境事件的制度,使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接受人大的监督,从而通过人大的监督有效地解决地方政府消极履职问题。在提高公众参与方面,新《环境保护法》中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一章,规定公民对环境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体现了环境保护的民主性。另外,此次《环境保护法》修订,授予了环境保
    2023-04-24
    171人看过
  • 环境保护仅有《环保法》还不够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X说,今天早晨我拉开窗帘,看到蓝天白云,真是心里头充满了感动。现在环境问题已经成了社会上最关注的一个大事了,人民群众关心,党中央、国务院也高度重视,可以说这一段时间是出重手在治理环境问题。我们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四次审议,出台了新环保法,这个环保法被称之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是有牙齿的环保法,对污染是零容忍,而且惩治措施也是非常严格的。环境保护法是一部综合的法律,仅有这部法是不够的,现在我们正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修改,一系列相关的法律都要动大手术。还有就是水污染防治法,今年要开始修改。另外,我们要下决心定一部法律专门针对解决土壤污染的问题。
    2023-04-24
    183人看过
  • 我国环境保护法保护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共6章,包括总则,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内容有:①适用范围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该法规定应防治的污染和其他公害有: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②通过规定排污标准,建立环境监测、防污设施建设三同时,交纳超标准排污费等制度,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2023-05-01
    246人看过
  • 广东环境保护条例拟修改:设跨区划机构审案
    1月12日,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有一处重大变化:在第十九条明确设立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指出,增加有关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的内容,是考虑到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有利于促进和保障环境资源法律的全面正确施行,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设立跨行政区划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意义何在?目前而言,我国地方各级法院、检察院均按行政区划设置,而在处理跨行政区划污染时,由一个地方的法院进行审理可能就面临一些困难。设跨行政区划专审机构,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法发〔2014〕11号)中规定: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逐步改变目前以行政区划分割自然形成的流域等生态系统的管辖模式,着眼于从水、空气等环境因
    2023-04-24
    252人看过
  • 论改善保险法律环境
    当保险业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逐步发展并越来越发挥重要作用的时候,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保险人面对的法律环境存在着市场经济起步初期的诸多不完善的问题。这些问题,已影响着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我们保险人在过去研究内部管理和如何发展业务方面作了不少探索,但对外部环境,特别是法律环境研究得甚少,更多的是教育职工依法办事,而没有很好地研究如何争取一个好的法律环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为我们业务的发展争取一个公正的法律环境。一、改善保险法律环境具有客观必然性1、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不断深入的要求。保险业作为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渗透到市场经济的各个领域,对整个市场经济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保险业必须在一个公正的法律环境中健康地发展,才能对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反之,则会影响和阻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别是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必然要求保险业同国际惯例接轨。世界
    2023-06-29
    40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浙江省环境保护法第21条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18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编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建设单位重新编制或者修改:(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不具备相应的资质的;(二)编制不实、质量低劣、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要求的;(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公示和公众调查的;(四)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如实附具公示和公众调查情况,并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情况作出说明的;(五)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制定相关方
    • 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有哪些新修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17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有关的规定,应当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的地区和水域,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具有特殊保护、科学研究价值或者代表性的湿地以及集中连片、面积较大的天然林区,重要的自然遗迹,建立自然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置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
    •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04
      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等。修改这部法律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培养千千万万社会主义事业的劳动者和建设者的需要。所以修改是有必要的。
    • 环境保护法司法解释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18
      环境保护法的司法解释如下: 1、环境保护法是一个新兴的处于迅速发展和变化中的法律部门,其称谓在各国立法和理论上的表述上有相当的差异。有称环境法,有称公害法,有称污染控制法,有称自然资源保护法等。我国在立法上称为环境保护法; 2、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环境保护法的目的是为了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民健康,保障经济
    • 环境保护法立法目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18
      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国家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从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同时将保护环境确立为我国的基本国策,通过一定的方式,让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保护好我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