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与转正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0:40:49 442 人看过

一、入职与转正的概念不同

求职者已经通过招聘单位的审查把关,被招聘单位通知录用,可以进入招聘单位开始试用的这一过程,称为入职。换言之,入职就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开始试用期。

转正,则是指劳动者试用期结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收入方面

入职后尚在试用期的员工工资是转正后的正式员工工资的80%。

三、可否随意辞退方面

入职后尚在试用期的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公司要发现员工有相关问题,才可以辞退员工。

转正后的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否则要赔偿公司的损失,而公司不能随便辞退员工。

四、相应的劳动补偿金不同

入职后尚在试用期的员工辞退没有补偿金,转正后的正式工辞退一般有补偿金。

五、签订的合同不同

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里面可以包括试用期的规定,也可以没有。但是,他们也可以不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签订试用期协议。所谓的试用期协议,本质上和劳动合同是一样的,也是规定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是这个协议只适用于试用期期间,试用期一过,它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简单来说入职只是意味着劳动者进入这个公司,开始了试用期,而转正才意味着劳动者已经成为了正式员工。只有理清了这些基本概念,劳动者才能够减少误会,也才能够对自己的权利和责任有比较正确的认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补正与修正的区别
    知识产权局
    一、补正与修正的区别补正是侧重于法律程序审查阶段补齐各项条文,修正则是对于法律实际采用审查形式或阶段修改法律条文内容,这也就是说对于现行法律,已经涉及到被实际采用的法律规定的进一步修改,扩充,是要选择修正这一说法的,而不是补正。二、专利补正期限是几天专利补正的期限由补正通知确定,如果收到补正通知书是推定计算的,推定收到日为自专利局发出文件之日(该日期记载在通知和决定上)起满十五日,所以答复期限是通知时间加上15天。三、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哪些申请文件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等文件。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包括该序列表,并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计算机可读形式的副本。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
    2023-06-19
    366人看过
  • 股份的收购与转让有哪些区别?
    二者区别如下:(1)转让的股份可以是上市公司的股份,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的股份。(2)股份转让不一定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而股份收购通常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3)股权转让不需要在特定的交易市场进行,股份收购是在证券交易所这个公开市场上进行的。股份收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要求收购的股东,必须是在股东会会议决议时明确地反对,即投反对票反对该项决议。未出席股东会会议或投赞成票、弃权票的股东,不能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2、要求股权收购的价格必须是合理的。合理价格是指该股权收购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市场价值。因此,公司不得故意以压价等方式来限制、阻止股东要求其收购股权;股东也不得以公司必须收购而故意抬高价格。3、收购的主体。根据规定,收购的主体只能是公司,其他投赞成票的股东不能成为被请收购人。4、要求收购的期限。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股东可以与公司协商达成股权收购的协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
    2023-07-25
    394人看过
  • 调转和辞职后再入职的区别
    一、调动与辞职后再入编区别1、针对人群不同调动工作针对的是在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岗位进行工作的人群;而辞职不论任何企业行业都是可以发生的。2、性质定义不同工作调动是指员工被调动到公司内部的另外一个不同领域中去接受某种工作安排。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3、流程不同调动工作:个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批——新单位商调(即审查档案)——新单位出具调令——原单位出具行政工资介绍信——个人持行政工资介绍信到新单位报到。辞职:个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批——单位出具同意辞职决定——个人将档案转至同级人才交流中心。4、工龄的计算方式不同调动工作的话工龄一般会连续计算。辞职从原单位到新单位,新单位一般只认可在该单位的工龄。如果是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人员辞职后被全民所有制单位重新录用,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第十条,辞职前和录用后的工龄
    2023-04-01
    251人看过
  • 4050退休与正常退休有哪些区别
    4050退休与正常退休有以下区别:实际上4050人员的退休也是属于正常退休的范畴,4050人员大部分都是达到了退休的年龄,4050人员指的是40周岁以上的女性,50周岁以上的男性,由于身体等各方面的原因,而造成就业生活困难的,国家队这类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4050人员在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缴纳社保的时候,国家会为他们提供一定的社保补贴,享受4050补贴的人员,是不会影响到退休之后能够享受到退休金待遇的。而且4050人员办理退休的相关手续和正常人办理退休是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的,只是在办理的方式上有着不同。4050退休和正常退休是没有太大的差别的,实际上是一样的,退休的条件以及退休金的计算方式等都是没有任何的差别的。二者在办理退休的方式上有着一点点的差别,企业的职工退休是由企业负责办理的,而4050人员则是需要自己去办理相关的退休手续。4050政策与社保补贴有哪些区别1、4050是一种社保缴
    2023-08-11
    430人看过
  •  入职手续与合同有何区别?
    入职手续仅表示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不代表存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是入职手续的基础,其中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待遇、生产条件、劳动纪律和政治待遇、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入职手续仅表示您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您们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入职手续不等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包括以下:(1)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3)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4)生产条件或工作条件;(5)劳动纪律和政治待遇;(6)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7)违约责任;(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入 职 手 续 与 劳 动 合 同 的 法 律 效 力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入职手续是劳动关系建立的重要环节。在完成入职手续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劳动合同关系。根据该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约
    2023-09-04
    435人看过
  • 土地转包与出租的区别有哪些
    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权,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方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出租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发包方许可,但出租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
    2023-06-15
    405人看过
  • 社区医保与职工医保的区别有哪些
    社区医保和职工医保的区别职工医保的定义:城镇职工医保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也有简称为城镇医保的)。城镇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社区医保的定义:社区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医保,也就是针对城镇户口中没有办法参加职工医保(普通医保)的人群,交的费用比较少,但是报销比例和总报销额度也没有职工医保高,并且就医的时候在医院的选择上必须从社区医院开始,符合转院规定了才可以上大医院,直接上大医院的话,可以不给报销的。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医院级别分比例支付以及最高支付
    2023-05-08
    273人看过
  • 辞职调动与正常调动的区别
    调动和辞职的区别有以下两点,分别是:1、针对人群不同。调动工作针对的是在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岗位进行工作的人群;而辞职不论任何企业行业都是可以发生的;2、性质定义不同。工作调动是指员工被调动到公司内部的另外一个不同领域中去接受某种工作安排。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一、用人单位在符合如下要件时,可以单方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这里的患病应属于非职业病;2、法定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二、劳动纠纷处理的方式有:1、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处理;2、申请调解。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仲裁。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由
    2023-03-06
    453人看过
  • 营业执照正本与副本有哪些区别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营业执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实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如果讲区别,那仅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在使用方面,正本是“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处,否则你可能因未悬挂执照而受到处罚;副本一般用于外出办理业务用的,比如: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订合同等等。一、营业执照可以转让吗营业执照是可以转让的,公司营业执照的转让属于公司变更。转让必须实行以下的几个过程:(一)双方签署有效转让协议;(二)双方持有效证件到工商管理所办理变更登记;(三)经工商部门同意后,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但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可以转让。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4条规定:“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对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
    2023-03-20
    264人看过
  • 协商辞职与主动辞职有哪些区别
    辞职和自离的区别是:1、性质不同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而自离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2、待遇不同辞职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合同期未满,一般由劳动方提出解除合同申请,用工方同意后,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工方要给付劳动方应得的劳动报酬及其它权益。自离是劳动方未与用工方协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仅不能得到应得的劳动报酬,还有可能遭用工方追诉违约损失。3、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辞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扩展资料:自动离职的待遇离职与辞职没有本质的区别,从以前的规定看,一般是指尚未丧失劳动能力的干部由于某些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用人单位供职,需要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要求,经批准后可办理离职手续,享受一次性的离职费待遇,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当然,有的也不发离职
    2023-02-21
    355人看过
  • 贷款诈骗与正常贷款有哪些区别
    一、贷款诈骗与正常贷款有哪些区别贷款诈骗行为和正常贷款行为都发生在贷款过程中,都存在丧失还本付息的可能。因此需要我们较为明确地区分两者,判定罪与非罪。贷款诈骗与正常贷款最重要的区分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占有贷款的目的。可从三方面判定:行为人贷款时的偿还能力;贷款使用用途;归还贷款的态度行为。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仍大量贷款,贷款后用于挥霍、犯罪活动甚至逃跑、隐匿,贷款到期后不积极酬资还贷,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非法占有贷款目的的时间应是在贷款整过程,即可以产生于申请贷款时也可以产生于归还贷款时。行为人采取欺诈手段贷款时可能并无占有目的,但贷款挥霍后逃避还贷的,同样可以认定主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贷款的发放都要经过复杂的程序,因此行为人要骗得贷款,往往要实施伪造相关文件、印章等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这些诈骗贷款的先行行为会构成相关犯罪。但这些行为不是行为人实施犯罪的最终目的。
    2023-06-04
    436人看过
  • 不正当低价销售与倾销的区别有哪些
    不正当低价销售的定义:低价销售又称掠夺性定价,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和垄断市场份额为目的,以低于商品成本价销售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倾销的定义: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不正当低价销售与倾销的共同点:不正当低价销售与倾销的共同点表现在:二者均属低价销售行为;二者均因不当低价而对竞争产生破坏;二者均受到法律的限制或禁止等。不正当低价销售与倾销的区别:二者的区别也是很明显的,主要表现在:第一,二者适用的领域不同,不正当低价销售适用于国内贸易,倾销适用于国际贸易。第二,对于“低价”的法律要求不同,不正当低价销售的构成条件之一是必须低于成本价销售,否则不构成违法;而倾销则不要求低于成本价销售。第三,关于价格的计算方法不同,在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中,商品的成本价是以平均社会成
    2023-06-14
    242人看过
  • 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有哪些区别
    房屋转租: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承租转让权:承租权转让是指上手租赁关系解除,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建立租赁关系。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的区别: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是房屋租赁关系变动和流转的两种典型方式,特别是随着商铺、写字楼等非居住用房投资的增加,其在实务操作中的应用也日趋普遍,但两者无论是在法律性质上、还是在实务操作中,都存在很大的差异,投资者一定要事先弄明白。首先,从法律关系构成来看,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由承租人作为转租的出租人(俗称“二房东”)与第三人(即转租的承租人,俗称“三房东“)签订转租合同。如此形成两个既彼此独立、又相互牵连的合同关系,即房屋产权人(俗称“大房
    2023-06-01
    414人看过
  • 特殊正当防卫与一般正当防卫有哪些区别
    特殊正当防卫与一般正当防卫的区别:1、含义不同特别防卫,又称为“特殊正当防卫”、“无过当防卫”、“无限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2、法规不同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3、成立条件不同特别防卫首先应具备
    2023-08-12
    6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有关正式入职和外聘的区别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8
      外聘工当中还有一个名词叫--劳务工,《劳动法》已经没有外聘工、临时工、合同工、农民工等概念。目前出现的问题不是法律有漏洞,而是国家实行事业单位和企业用工双轨制,多头管理造成的。另外,执法不严,劳动行政部门缺位也是主要原因。各位外聘工、临时工、合同工、农民工在单位一般会面临休息休假少、工资待遇低、社保福利无等方面的问题,有些问题(主要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法律又强制要求的问题,比如不参保问题)都可以要
    • 员工入职时和转正时的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7
      1、入职与转正的概念不同:求职者已经通过招聘单位的审查把关,被招聘单位通知录用,可以进入招聘单位开始试用的这一过程,称为入职。换言之,入职就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开始试用期。转正,则是指劳动者试用期结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 法律上转正跟入职有什么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16
      法律上转正跟入职的区别是: 1.转正是指劳动者试用期结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入职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开始试用期; 2.入职后尚在试用期的员工工资是转正后的正式员工工资的80%; 3.入职后尚在试用期的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公司要发现员工有相关问题,才可以辞退员工;转正后的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否则要赔偿公司的损失,而公司不能随便辞退员工。
    • 公司转正和员工入职有什么区别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4
      一、入职与转正的概念不同。 二、收入方面。入职后尚在试用期的员工工资是转正后的正式员工工资的80%。 三、可否随意辞退方面不同。 四、相应的劳动补偿金不同。入职后尚在试用期的员工辞退没有补偿金,转正后的正式工辞退一般有补偿金。 五、签订的合同不同。
    • 正常去职与非正常去职有何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9
      辞工为劳动者主观原由解除劳动关系;去职可为劳动者主观原由,也能够是客观原由解除劳动关系,辞工隶属去职的一种。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公私机关的工作人员因退休、辞工、停职、免职、丧命等原由,脱离其所担任的职位。员工去职分为两种: 1、员工主动去职,即员工一方面向公司提议去职申请(即辞工) 2、公司因为员工不胜任职位、试用决裂格或严重违背公司规章规则,由公司方提议终止两方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