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案件调解方式
在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下列四种:(一)和解(二)调解(三)仲裁(四)诉讼
(一)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二)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
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被西方人士成为东方经验,除此之外,还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的调解等。
(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的最大特点是快速、简便。随着国家法制的日益健全,仲裁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五)诉讼。民事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民事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而言,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这种公力救济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民事诉讼还是国家处理民事纠纷的最有效也是最后的手段。因此,国家往往要对诉讼的主体、程序、制度等做出严格的规定。
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有哪些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
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8、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请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
9、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再审申请或申诉;
10、下列再审申请不予受理:
(1)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2)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
三、民事案件受理的收费标准
1、办法作出的六项规定是:将财产案件收费比例的起点由现行的4%下调为22.5%.
2、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用,实行先执行、后收费。
3、将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不另行收费的最高限额由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万元。
4、行政案件不论是否涉及财产一律按件收取案件受理费;当事人申请撤诉、调解结案或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5、办法还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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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刑事案件可以以调解方式解决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1一般刑事案件,法院不能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法院可以调解民事纠纷。少数刑事案件可以自诉,法院可以调解。《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自诉案件;在宣告判决之前,自诉人可以与被告人和解或撤回自诉。在下列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赔偿损失、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处理:(一)因民间纠纷,涉嫌刑法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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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以调解方式解决民事纠纷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8庭前调解指在诉讼程序启动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组织纠纷当事人进行和解,并促使当事人达成合意从而解决纷争的诉讼活动。庭前调解是对适合调解的案件进行的先行处理程序,其显著特征是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根据案情和实际情况达成调解协议或转入庭审程序,它能最大限度的促成和解,化解矛盾,提高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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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民事案件,调解后多久对方赔偿对方答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9法院调解的可能性有二:一是调解不成功,二是调解成功。调解不成功则诉讼继续进行,调解成功则可审结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适用调解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六条规定:“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了检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调解。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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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可以以调解的方式审结上诉案件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2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也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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