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官:“(一旦你的企业被调查或起诉)第一要保持诚实;第二,聘请好律师和好顾问。做到这两点之后,法官都会公正对待。”
莱恩对在深圳见到的绮丽风光赞不绝口。不过,旅游只是她此次中国行的附带节目。
莱恩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6位委员之一。正当吴仪副总理远赴华盛顿参加第二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之际,莱恩与另两位美国司法部门高级雇员,则在一家跨国民间机构安排下以个人身份来到中国。
此行的主要任务是在深圳、上海和北京三地参加“中国高新技术企业与美国专利诉讼论坛”,向中国的出口企业宣讲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诉讼实践。在美国,莱恩手中的一票,很有可能决定一家中国企业能否继续向美国出口其产品。
“起诉是对手给你的最大恭维”
昨日,莱恩一行在第一站深圳面对中国听众。讲者与听者的身份都颇有意思。后者中很多人对美国司法体系的全部图景并不了解,但却有更为直观的感受:从反倾销到专利侵权,美国的司法部门似乎总是在给中国企业制造麻烦。而前者,则试图传达这样的信息:美国的法律和制度是透明的,中国企业同样可以熟悉并利用;只要遵守游戏规则并积极应对,通往美国市场的大门依然对所有人开放。
生产摩托车的宗申集团知识产权部负责人刘学仁专程从重庆赶来。他与同事们正在为一起发生在美国的侵权诉讼忧心忡忡。更多的听众来自深圳本地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华为、中兴通讯和康佳、创维,以及一些名字不那么响亮,但却已经“够资格”对美国产业形成竞争威胁的中国制造商。
从2000年开始,ITC这家独立的准司法机构受理的反倾销案件逐年下降,而旨在调查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侵害的“337法案”案件则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00年全年“337”案件数量是11件,而到了2006年,新案件数量达到了34件。根据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的统计,迄今为止发生的“337”案件中,已经有61个案件涉及中国大陆,占全部案件总量的45%左右。
“一家企业被国外的竞争对手起诉,在我看来是竞争对手对其的最大恭维。”众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炽对《第一财经日报》说,“中国的竞争水平和产品附加值日益提高,低价倾销或许已经不是主要的问题,会有越来越多的争端因模仿和改造专利产生。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也经历过类似的阶段。”
陈炽的话委婉地说明了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337”调查的结果一旦确认了侵权事实,就有可能对所有相关进口商品实施全面排斥令。这种惩罚措施的效果远远超过一般性贸易争端的裁决。由于惩罚针对的是特定商品而不是单个企业或者企业集团,所有相关商品的生产者,只要没有介入调查并与原告达成和解,都将直接受到影响。因此对于希望打击竞争对手的美国企业来说,“337”条款更有效。
美国法官:“我只关心事实,而不是国籍”
莱恩的演讲严谨到近乎刻板,除了介绍了ITC的架构和功能,以及执行调查和作出裁决的程序之外,没有任何对时事的评论。不过其中还是有一点引起了听众的兴趣:“337法案”针对的是专利侵权,但它并不是只有美国企业才能使用的专利。“外国企业同样可以利用‘337法案’,并且他们经常提起‘337法案’的诉讼。”莱恩说。
陈炽对此进行了解释。台湾地区很多企业会在美国申请专利,如果他们还没有足够的研发实力,那么购买专利也行。紧接着他们会在美国国内开展一定的业务,即使在一开始仅仅是象征性的也问题不大。这时,如果他们发现有美国经销商从别国进口商品侵害了自己的专利,就可以动用“337法案”以保护自己在美国的市场。作为一种防御手段,这一战略也很管用——当自己也拥有美国专利权的时候,对手就不会轻易起诉打一场对谁都没有好处的战争。
利用美国的法律和制度,在一些中国企业看来却依然是一件遥远的事情,其中复杂的技术细节更无从谈起。侥幸态度普遍存在,因而往往使得问题越来越复杂,后果也越来越严重。“我接触过一家企业,他们甚至对全面排斥令都满不在乎。如果你觉得能够骗得过美国海关,那你错了。一旦被发现,惩罚可能更为严重。”众达律所合伙人艾迪文表示。
即使是宗申的刘学仁,也似乎没有对面临的挑战给予足够的重视:“现在还只是起诉了经销商,只要经销商不说,他们没有证据证明产品是我们生产的。何况我们自己的品牌还没有进入美国市场。”这里的问题是,一旦美国法院判决成立,企业被列入黑名单,这家中国企业的自主品牌再想进入美国市场就会十分困难。
但了解美国的法律制度并积极介入,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困难。用艾迪文的话说,你所要做的,一是早作准备,二是请一个好律师。“当然请一个好律师花费不少,但是不这么做花费更大。”
很多出口企业已经能做到接受订单之前的专利搜索,但是仍然有众多的中国代工企业只知道埋头赶工,而不知道其中可能潜藏的巨大风险。“尽早地对美国相关专利进行调查,在生产之前就与对方谈判许可条款,这样能够有更大的回旋空间。”陈炽说。
而一旦被调查或起诉,积极介入并且严格遵守美国法律制度的游戏规则,也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与莱恩一同到访的美国联邦巡回法院莱伯特(Laporte)法官对她的听众说:“第一要保持诚实,让法官甚至你的诉讼对手了解全部的事实,不要隐瞒任何事实;第二,职业地处理问题,聘请好律师和好顾问。做到这两点之后,法官都会公正对待。”
莱伯特法官对本报记者表示,一项实证研究显示,美国法官在知识产权案件中没有表现出对本国企业的倾向性。“以我个人的工作而言,我只关心事实,而不是国籍。”莱伯特说。
“我不知道政府之间的交流会不会有结果,但至少我们都在做基础性质的工作。中国和美国的差异很大,就我们所做的事情而言,我们希望能够帮助中国企业更好地了解尊重知识产权的价值,并且发展自己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竞争力。”艾迪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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