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拆迁诉讼被诉至哪个法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9:35:08 441 人看过

一般而言,只有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作为诉讼的对象,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补偿标准严重过低,不能满足日后正常生活的;被征收人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这些情况在征地拆迁中被拆迁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从级别管辖来看,一般对于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于其他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则可以向基层法院起诉,如果是经过复议的案件,则根据作出原行为的机关来确定级别管辖。

申请再审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呢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的: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3、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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