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平台借贷纠纷如何立案
通过网络平台贷款的,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就会立案审理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网贷平台倒闭后,网签的借贷合同还有效吗
其实,网贷平台倒闭了之后,你也不用太过着急了。因为你签的借贷合同又不是跟网贷平台签的,所以网签的借贷合同继续有效,投资者和借款人的借贷关系仍然存在。而且,借贷合同受法律保护,投资资金能拿回来但是手续会比较麻烦,如果平台没有财产清偿,你就可以找相关担保人,因实际情况会有所不同,建议最好还是先咨询专业律师。
实际中,网贷平台一般对借贷双方不承担什么责任的。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平台如果依法经营,没有设立资金池,也没有帮助投资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进行集资诈骗,也没有进行虚假广告宣传,没有违法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擅自发行股票、债券,没有故意参与洗钱等,平台则就没有触犯刑法,平台就不构成犯罪。
但平台经营不善而倒闭,那就需要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运营商不承担刑事责任,也不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平台负责人如果构成犯罪,运营商就有可能跟他构成共同犯罪。
因此,一般网贷平台出现问题了,你不用太过担心影响到合同什么的,只要是你们之前的签的借贷合同没问题,那么不会产生什么效力问题。
-
如何辨别网络借贷平台是否违法
176人看过
-
出借人与p2p网贷平台之间纠纷如何解决
348人看过
-
网络借贷平台被骗能报警吗
305人看过
-
网络借贷纠纷怎么处理,网络借贷纠纷怎么解决
98人看过
-
网络平台诈骗如何维权?
499人看过
-
如何举报网络平台赌博
159人看过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
网络借贷平台备案是什么意思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28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包括下列程序: (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等相关内容; (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金融监管部门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文件资料齐备、形式合规的情况下,办理备案登记,并向申请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出具备案登记证明文件; 备案登记证明文件由
-
出借人与p2p网贷平台之间纠纷如何解决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28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借人与p2p网贷平台之间纠纷的,可能通过自行和解、请求行业自律组织调解、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等方式解决。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等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自行和解; (二)请求行业自律组织调解; (三)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
-
网络借贷纠纷案件的证据效力如何?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28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需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条如果没有借条或者借款协议,而有银行转账凭证、手机银行转账记录、出借人催收借款的电话录音等证据资料予以佐证;那么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与这些证据一道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贷事实的存在,网络聊天记录可以认定为具有证据效力的证据。
-
个体网络借贷(p2p网络借贷) 和小贷平台的区别辽宁在线咨询 2021-05-26法律意义上的网贷平台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平台”,即“P2P网络借贷平台”和“网络小额贷款平台”两大类。个人与个人之间通过网络平台,直接借贷的P2P网贷借贷平台应属于网贷平台;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放贷的小额贷款公司也属于网络借贷平台。这两类贷款平台的性质完全不同。在P2P网贷平台中,平台只是中介,提供贷款的是平台上的个体;网络小额贷款平台本质上仍是小额贷款公司,平台操作的是小额贷款公司放贷业务。因此,当有
-
网络借贷平台被禁止p2p平台的正规借贷要怎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0P2P网络借贷平台被禁止的十二项行为: (一)利用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四)向非实名制注册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五)发放贷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七)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 (八)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