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买卖合同的试用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7:02:44 370 人看过

对于试用买卖合同的试用期限,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在签订试用买卖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第六百三十八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一、试用买卖合同的特点

试用买卖合同又称试验买卖,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买受人试验或检验标的物,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试用买卖合同与其他买卖合同相比,具有自身明显的特殊性。主要有三点:第一,试用买卖约定由买受人试验或检验标的物。在一般买卖中,出卖人并无让买受人认可标的物的义务。而试用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则负有容许买受人试验买卖标的物的义务。第二,试用买卖合同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生效条件。试用买卖合同虽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但其是否生效则以买受人对标的物是否满意为前提。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在试用期内,买受人对标的物满意,表示购买的,则合同生效。否则,合同不生效。第三,试用买卖合同与试用买卖预约合同也有较大区别同。在试用买卖合同中,在买受人试用时买卖合同已经成立,经买受人试验认可标物后买卖合同生效。而试用买卖预约合同则为预约合同,买受人试用时买卖合同并不成立,买受人经试用认可标的物后,只是产生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

二、试用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试用期相关文章
  • 哪些合同属于试用买卖合同
    1、在一般买卖合同中,是在买受人先支付了一定的价款后,出卖人才交付标的物,而在试用买卖活动中,出卖人必须先履行交付标的物由买受人试用,在买受人与出卖人约定的试用期间内,买卖合同不生效。2、在一般买卖中,买受人支付了约定的价款,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标的物的物权随之转移,出卖人由此而失去了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而买受人则获得该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而试用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其标的物的物权并未转移,仍归出卖人所有。3、试用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必须履行将买受人指定的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试用的义务,而买受人则享有对该标的物在规定时间内,按约定的方式试用该标的物的权利。一、民法典的试用买卖的效力有哪些规定试用买卖合同成立后有以下效力:1、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试用;2、买方接受并妥善使用标的物,并应该在试用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同意购买的决定;3、同意购买的,则应支付相应价款,取得
    2023-03-28
    300人看过
  • 关于试用期买卖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七条【试用买卖的试用期限】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效力】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第六百三十九条【试用买卖使用费的负担】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无权请求买受人支付。第六百四十条【试用期间标的物灭失风险的承担】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第六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保留】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
    2023-02-25
    462人看过
  •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支付价款,视为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支付价款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试用期届满,买方既不购买又不退还标的物,则视为其同意购买,卖方有权请求其支付标的物价款。一、试用买卖指什么试用买卖是指约定买受人先行试用标的物,然后在一定期间内再决定是否购买的买卖合同。这种买卖常见于某些新产品的推销销售领域。在试用商品期间,买受人可以决定是否购买商品,如果试用期结束后,买受人没有明确表示是否购买商品的,一般视为愿意购买商品。适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交付一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试用期内,买受人对标的物实施了出卖、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非试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二、啥是买卖合同?买卖合同就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的合同。
    2023-06-24
    418人看过
  • 试用期要买社保吗,劳动合同试用期多久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多久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特别约定的一个供当事人双方互相考察的、合同解除条件亦无严格限制的期间。用人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但劳动者应注意以下事项:第一,试用期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整个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不得签订没有劳动期限而只有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第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第三,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员工只能试用一次。二、试用期要买社保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当然也包括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
    2023-05-17
    399人看过
  • 试用期的公司能只写试用期合同吗
    企业不能只签订试用期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一、试用期三个月后不转正怎么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的规定,在试用期内职工不符合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试用期满,用人单位未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情况下,即可视为试用期合格,试用期也自动终止。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二、合同三年试用期怎么算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则试用期应该不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一
    2023-06-29
    412人看过
  • 签订试用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签订试用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二)确定试用买卖合同生效发生法律后果1、买受人对试用买卖合同的承认。即买受人在试用期内,表示同意购买标的物,即承认试用买卖合同的效力。买受人在试用期间,既可以对标的物作出购买的意思表示,也可以作出拒绝购买的意思表示,这是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基本权利。买受人是否认可标的物,是否愿意购买标的物,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意愿,不受其他条件或者第三人的限制。2、买受人承认试用买卖合同的拟制。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这就是对买受人承认试用买卖合同的拟制。因为在试用期间届满前,买受人对标的物是否认可,应当及时作出意思表示,以免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过长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买受人作出是否认可标的物的表示是其应当履行的义务。二、试用买卖合同怎么约定期限试用买卖合同约定期限的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标的物的财产性质、交易方式等方面综合考虑,选择一种最优的合
    2023-04-15
    210人看过
  • 试用买卖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
    试用买卖指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于买卖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验或检验,若买受人在试用期内认可该买卖,则买卖合同自认可时生效的特殊买卖。买卖合同的特征是,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该买卖合同附生效条件,自买受人认可时生效。一、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认可权。试用买卖中,买受人享有认可权,须注意以下几点:1、认可是权力,而非义务。买受人拒绝认可,无需任何理由。2、认可权是形成权。即使在试用期间,出卖人变卦了,不再愿意将标的物出卖给买受人,只要买受人认可,买卖合同仍生效。3、须在试用期内认可。试用期的长度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的,又不能按照漏洞填补规则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4、买受人的认可无溯及力,买卖合同自认可时生效,而非溯及自成立时生效。二、试用合同中买受人认可的方式。认可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可采用三种方式认可:1、明示认可。即买受人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表示认可。2、推定认可。
    2023-06-09
    428人看过
  • 买卖试用合同孳息的归属于谁
    买卖试用合同孳息的归属于买受人。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风险负担,是指非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标的物发生的毁损灭失的损失承担。风险转移采取交付主义,不仅适用于动产,而且也适用不动产。一、收取合同孽息费用的相关内容是什么1、原物和孳息不具有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它们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在同一事物中,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它不能同时又是部分;部分也不能同时又是整体。简而言之,部分构成整体,整体是部分构成的。不具有整体和部分关系,决定了原物和孳息是两个独立的、不相容的物。从物理上,独立存在、有着各自的机能,从而发生原物与孳息关系。以区别于可分物与不可分物。2、原物与孳息不具有从属关系。从属关系是指两个以上独立事物之间存在依存与被依存的关系。被依存一方消亡,则依存一方不一定消亡,但丧失其独立存在的物理意义
    2023-02-22
    458人看过
  • 试用期签订的是试用期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对于新入职的员工来说,都会有一个试用期限,以此来方便对员工的考核,看到底适不适合这份工作。那么在劳动者的试用期期间,签署的是劳动合同还是试用合同呢?如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需要等员工的试用期过了在签订劳动合同?有很多人会认为试用期的合同就是试用期的合同,只有转正之后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其实不然。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用人单位是可以对新招聘的员工进行试用期的试用,但是其中还是有很多的企业想要占据主动的权利,防止自己被“套劳”,只与试用期的员工签订试用期的合同,并不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来占据自己的主动权利,但是用人单位这么做往往都会适得其反。在用人单位只与员工签订试用合同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双方就已经存在了劳动的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双方就已经构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对于事实的劳动关系,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如若公司向与员工解除这样情况的劳动关系,还需要提前到30天前通知员工,还
    2023-06-18
    128人看过
  • 合同期限决定试用期长短
    即将大学毕业的刘某某给媒体发来微信,反映最近她找工作遇到的一些问题。某某告诉媒体,她已经顺利地在开发区某公司工作了,虽然是在试用期,但公司很正规,已经在和她谈签合同的事情。但是某某初入职场对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还不太了解。我听说劳动合同签订期限长短决定试用期的时间,如果公司想和我签订一年左右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怎么规定的?解释: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试用期的期限和劳动合同期限是相关联的。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如果该公司要和某某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对其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说法:另外,需要劳动者注意的是,就业劳动合同的期限包含试用期。也就
    2023-06-09
    495人看过
  • 试用期协议与试用期合同区别
    试用期协议与试用期合同区别如下:1、两者的效力不同。试用期合同更具有正常效力,协议不属于正式合同,效力不具有那么强的效力;2、两者的定义不同。试用期合同是指在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在确立正式的、长期的劳动关系之前签订的,适合双方的约束制度或条件申明文书。协议只是双方约定的非成文协议。一、签订三方协议要注意的问题尽管三方协议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由于三方协议依法签订,受《合同法》的约束,因此,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签订时也应注意一些问题。1、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2、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
    2023-03-11
    478人看过
  • 关于“试用买卖合同”有何规定?
    在一般买卖中,出卖人并无让买受人试用标的物的义务;而在试用买卖中,出卖人于买卖成立前有义务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用。试用买卖以买受人试用标的物后在一定期限内表示认可为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一般认为,试用买卖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即在所附买卖条件成就前,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验使用,最终是否同意购买取决于买受人的意愿。以下四种情况,不属于试用买卖:1、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的;2、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的;3、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标的物的;4、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换标的物的。律师补充:试用期限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民法典》第510条,可以进行补充协议。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补充协议确定的试用期限。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由出卖人确定试用期限。试用买卖合同在试用期限内
    2023-05-06
    170人看过
  •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一定要购买试用的商品吗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不一定要购买试用的商品。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是可以拒绝购买试用商品的。但如果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或者试用期满没有对是否购买作出表示的,则会视为同意购买。一、试用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试用买卖又称试验买卖,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买受人试验或检验标的物,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试用买卖与传统意义上买卖相比,试用买卖中,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要约,买受人无需当即承诺,在试用期内可以考虑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在试用期内,买受人对标的物承诺购买的,则买卖合同生效。否则,合同不生效。出卖人已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标的物转由买受人直接支配控制,在试用期内因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而导致标的物毁损灭失的,由买受人承担风险从常理上也是说的过去的。二、民法典对所有权保留买卖的规定是怎样的对所有权保留买卖的规定是这样的
    2023-04-10
    101人看过
  •  试用期限合同的含义是什么?
    试用期合同是在正式长期劳动关系确立之前,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的约束制度或条件申明文件。它与正式长期劳动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护和维护应聘者在工作初期可能产生的各类隐含虚假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等欺骗性质信息的维权行为。因此,试用期合同对于保护员工的权益和维护公司的形象具有重要意义。试用合同是在正式长期劳动关系确立之前,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的约束制度或条件申明文件。试用期合同与企业正式劳动合同一样,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护和维护应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适应,而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隐含虚假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等欺骗性质信息的维权行为。 试 用 期 合 同 的 法 律 效 益试用期合同的法律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双方权益:试用期合同规定了双方在试用期内的问题和解决方式,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试用期结束后因双方争议而产生的纠纷。2. 约束双方行为
    2023-09-04
    49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试用期
    词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更多>

    #试用期
    相关咨询
    • 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试用合同合同签订期限: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4
      签订试用合同的期限:根据相关法规,试用期应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得设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超过1年,不得超过30天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1年,不超过3年,不得超过2个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不得超过6个月。合同中约定培训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培训期为6至12个月,从报到之日起计算。
    • 试用期内买卖买卖合同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3
      对于试用买卖合同的试用期限,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在签订试用买卖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第六百三十八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
    • 试用期无固定期限的买卖合同如何约定期限?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18
      试用买卖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可依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决定。 出卖人确定试用期间后,应当向买受人发出通知,如果买受人不欲购买又来不及退回的,应在出卖人确定的时间内发出拒绝购买的通知。
    • 什么是试用买卖?试用买卖的试用期有多长?试用产品后,可以不购买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
      试用买卖是一种附条件的买卖,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买受人试用或者检验标的物,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合同。试用买卖的当事人认可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
    • 试用买卖合xx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什么是试用买卖试用买卖,又称试验买卖,是指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试用,买受人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后承认购买并支付价款的买卖。试用买卖实际上是一种附条件的买卖,即只有在买受人经过一定期限内使用并承认购买后,合同才生效。由于试用买卖在买受人承认购买之前,买卖合同并未生效,因此不发生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为了保护出卖人的利益,避免合同效力长期处于一种悬而未决的状态,(合同法)第170条规定,试用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