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协管员被撞身亡公安局担雇主责任应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6:32:36 393 人看过

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交通协管员随某玉在协助处理事故时被撞身亡,其父亲要求雇主亳州市公安局赔偿。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亳州市公安局赔偿随某玉死亡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赡养人生活费等合计19.37万余元。3月29日,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随某玉于2001年从安徽经济管理学院毕业后,被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聘为交通协管员,在一大队双沟执勤中队工作。2003年4月8日上午,其表妹王某在谯城区古城集西被焦某驾驶的三轮车撞伤,后被就近送往医院治疗。随某玉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到场。当日下午4时许随某拨打122向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报警,122指挥中心接警后,向事故处理中队负责人进行了汇报,负责人让报警人与其联系,后随某玉给其打了电话。因王某伤势重需转院,120接电话后用救护车把王某送到市医院。随某玉等人将肇事司机焦某董送往亳州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进行处理。

当日晚20时许,焦某董驾驶的三轮车在古城至亳州的路上由南向北行至G105线816KM+750m处时,追尾撞在停在道路上的皖S002**号货车尾部,致随某玉死亡,焦某董弃车逃逸。焦某董因涉嫌故意杀人批捕在逃。

事发后,随某玉之父随振兴向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要求对随某玉的死亡进行工亡认定。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申请人的申请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范围于作出不予受理决定。随振兴向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

随振兴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其诉讼请求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后随振兴及其妻王某英以亳州市公安局、犯罪嫌疑人焦某董、皖S002**号货车车主周某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雇主亳州市公安局等赔偿各项费用共计21万元。因犯罪嫌疑人焦某董一直未有归案,该民事案件因涉刑事部分未结而中止诉讼。后原告撤回对焦某董、周某的起诉,要求恢复本案诉讼。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随某玉系交警部门聘用的协管员,不是交通警察身份,其在交警部门安排、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交警管理交通,提供服从于交警部门安排的劳务并获取劳动报酬。随某玉死亡后,劳动部门对公亡认定的申请不予受理,双方之间的关系符合雇员与雇主关系的法律特征,对本案应按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本案原告要求雇主亳州市公安局承担赔偿责任应当予以支持。亳州市公安局对随某玉死亡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过错,但作为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属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亳州市公安局不是侵权人,法院对原告随振兴、王某英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未予支持。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有提起上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2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雇员喝酒身亡雇主赔偿7.8万
    雇主与雇员一同在工地喝酒,后雇员外出不幸死亡,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后在法院的调解下,此案得到圆满解决。互助县台子乡农民祁某雇佣本村村民祁某某等人在大通县一建筑工地打工。2010年10月1日晚,祁某与祁某某等5人在大通县一建筑工地喝酒,祁某某酒后外出,次日,祁某某被人发现时已死亡。2010年10月3日,经大通县公安局法医鉴定,祁某某系酒后寒冷死亡。事件发生后,就丧葬费等赔偿问题,祁某某家人与雇主祁某协商多次未果。后双方经调解,祁某同意赔偿原告等人116000元,后祁某反悔,祁某某家人无奈将祁某起诉到法庭,要求祁某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37271.70元。近日,互助县法院台子法庭审理了这起生命权纠纷案件,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赔偿协议:祁某给付祁某某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78000元。
    2023-06-06
    498人看过
  • 雇员肇事死亡雇主担责赔偿22万余元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雇员受伤害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依法判决雇主李某赔偿原告宋某之妻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22万余元,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某交通集团第十三汽车运输公司(以下简称十三运输公司)及某交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团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2007年8月,宋某驾驶半挂货车沿日东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日东高速公路46KM+100M路段时,因操作不当与前方低速行驶的王某驾驶的中型普通货车尾随相撞,致宋某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宋某系李某的雇员,半挂货车的实际所有人为李某,该车挂靠于十三运输公司,其总公司为交通集团公司。宋某之妻认为,其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死的,依照雇佣关系,要求李某赔偿宋某因死亡造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25万余元,十三运输公司及交通集团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死者宋某在该次
    2023-06-08
    248人看过
  • 打工中暑身亡雇主应予担责
    本报南阳7月27日电7月27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认定雇主应对雇员中暑死亡承担30%的责任,判令雇主赔偿死者亲属14780元。许某在湖北省仙桃市开办了一间馒头店。2004年3月,许某将同村村民杜某带到仙桃卖馒头。杜某以每个0.17元的价格领出,以0.25元出售,每天由许某记账,当月结算,杜某吃住均由许某负责。2004年7月28日下午,天气异常炎热,杜某卖馒头时突然倒地昏迷,次日凌晨因中暑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在医院死亡。2005年11月21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杜某为许某卖馒头,许某免费提供食宿,并以差价作为杜某的劳动报酬,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雇佣合同关系。杜某在雇佣活动中中暑身亡,许某作为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杜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天热继续工作可能产生人身损害的后果应当预见并主动避免,却因自己疏忽大意而致死亡的后果发生,本身存在重大过失,应
    2023-06-08
    55人看过
  • 司机肇事撞伤人雇主担赔偿责任
    日前,顺义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判决被告王雪(化名)赔偿原告孙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1.5万余元。2005年11月26日18时20分许,原告孙某乘坐熊某驾驶孙某所有的客车在顺义区顺平路南线小店路口处与李某驾驶王雪所有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孙某受伤,住院治疗21天,诊断为左侧第一肋骨骨折、左耳软骨开放性骨折、右眼眶内壁骨骨折等7项病症,花医疗费1万余元、鉴定费460元。原告孙某诉称,事故经顺义公安分局交通支队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王雪与王某系夫妻关系,王雪是登记车主。故起诉要求王雪与王某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2.2万余,诉讼费由被告负担。二被告辩称,承认原告诉状所述事实,李某系王雪雇佣司机,肇事时系职务行为,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由王雪承担赔偿责任,王某不负责任。对原告提供的证据都不认可,原告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请法院驳回原告
    2023-06-08
    346人看过
  • 保姆出门买菜被车撞伤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
    保姆出门买菜被车撞伤,可以要求雇主赔偿。因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姆出门买菜就属于在从事雇佣活动,所以途中被撞的,可以要求雇主赔偿。不过雇主可以在赔偿后向肇事司机追偿。一、雇员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二、劳务工人受伤医药费谁出1、要看你们之间是什么性质的用工,如果是承揽,那么就不用承担责任的2、如果是雇佣的话,那么就要承担责任的,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或遭受人身损害,不论雇主是否尽到合理义务、是否存在过错,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雇主可以对过错人行使追偿权。三、农村盖房摔死谁的责任农村自建房工人摔死房主赔偿
    2023-06-21
    262人看过
  • 临时雇佣人员死亡雇主公司应赔偿
    我丈夫在城市打零工,一个月前,一家公司因临时需要搬运工,打电话让我丈夫前往,工资为200元/天,干一天算一天,无其它任何福利待遇。在卸货时,由于车上货物突然倒下,我丈夫未能注意,被当场压伤致死。事后,我曾要求公司赔偿损失,但公司以其与我丈夫之间只是临时雇佣关系,我丈夫不构成工伤为由拒绝。请问公司究竟应否承担赔偿责任?王读者:你丈夫确实不构成工伤,但公司并不能因此成为甩手掌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你丈夫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这些费用以你所在地去年公布的相关数据为标准。
    2023-06-08
    58人看过
  • 车祸致受雇人身亡,雇主承担赔偿
    ——我所律师成功代理一起人身损害索赔案件赵某,23岁,正值青春年华,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其为一私人雇主张某开车运货途中,却遭飞来横祸,与另一货车相撞不幸身亡。后贵州省遵义县交警大队作出责任认定,赵某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有关责任人仅支付了赵某的丧葬费一万余元,对赵某亲属的其他合理要求则置之不理。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赵某的父母四处打听到了我所的地址,并特地从百里之外赶到我所。介绍起自己儿子的意外身故,找人索赔的艰辛,两位老人不禁泪流满面。我所贺天强主任律师热情接待了他们,对案情仔细分析后明确指出:由于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正是死者赵某本人,故以交通事故为案由索赔已无意义;但是,由于赵某是受人雇用工作,其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过贺律师耐心深入的讲解说明,赵某的父母终于明白即使自己儿子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有重大过错,但其仍然享有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随后,二人与
    2023-06-05
    273人看过
  • 雇员意外死亡雇主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死亡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其他原因死亡,雇主不承担责任。在认定雇主赔偿责任时应注意,雇工因工伤残、死亡的,雇主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丧葬费和死者、残废者、抚养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雇员意外死亡怎么处理?员工意外死亡的处理方法要看具体情况:一、单位职工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意外死亡,按非因工死亡待遇处理,对此,全国尚无统一政策,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二、单位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意外死亡,则要看是否是从事工作任务遭遇事故伤害的,是则应当认定为工亡,抢救费用和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是则按非因工死亡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佣合同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
    2023-07-31
    223人看过
  • 雇主未给员工缴纳社保,依法雇主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的标准是:一、以单位违法不交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二、用人单位将被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要求员工个人缴纳社保合法吗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后三十日内帮其办理社保登记。员工可以以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并要求其赔付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同时也可以选择向当地社保经办单位或者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
    2023-07-04
    221人看过
  • 雇主责任险赔偿金应给出事的雇员还是雇主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金是给雇主的,雇员是无权索要的。根据《雇主保险责任条款》第三条,在保险合同期间内,凡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因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对被保险人因此依法应承担的下列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也就是说,雇主责任险是雇主给自己买的保险,为的是保障将来雇员遭受意外事故或患职业性疾病,而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能够获得补偿。雇主责任险与意外险的区别1.保险标的不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人身,当被保险人因意外而受伤害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而“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雇主承担的赔偿责任,雇主只有对雇员履行了赔偿义务后,保险人才对雇主赔偿。构成“雇主责任险”的前提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签订的书面雇用合同所确认的直接雇佣关系,而“人身意外
    2023-04-30
    318人看过
  • 电管员触电死亡,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王福兰(系死者朱盛兴的妻子),女,1961年3月26日生,汉族,务农,住石城县横江镇小姑村吉石里小组。原告朱金财(系死者朱盛兴的儿子),男,1984年2月5日生,汉族,务农,住址同上。原告朱阿鹰(系死者朱盛兴的女儿),女,1985年12月19日生,汉族,务农,住址同上。被告张发良,男,1950年10月13日生,汉族,横江镇政府职工,住横江镇小姑管理区街上1号。被告横江镇人民政府。地址:石城县横江镇街上。法定代表人郭柏生,该镇镇长。[案情]2000年被告张发良系原小姑乡水管站站长(2001年小姑乡并入横江镇),水管站系原小姑乡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该水管站只有被告张发良一人,水管站向宁化县的桥下水库管理处购电,然后再输送到用电户,而原告王福兰之夫朱盛兴是水管站雇请的电管员,主要是向用电户收取电费及对电路进行一定的检修和维护,根据所收的电价差来获取保酬,2000年10月23日因电路发生故障,
    2023-06-09
    376人看过
  • 雇主对雇员赔偿责任的性质
    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是在雇佣关系中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在雇佣关系中,雇员按照雇主的指示,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以自己的技能为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则向提供劳务的雇员支付劳动报酬。雇员在完成雇主交付的工作的过程中,可能使自己受到损害。对这种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1、雇员是为雇主完成工作的,雇主为受益人。根据报偿理论,利之所在,损之所归;〔2〕2、雇员为雇主完成一定工作,雇主负有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的义务,应提供适于服务的劳动条件,如提供和保养适当的生产设施、安全的工作场所、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工作系统等,以保证雇员在完成工作中免受损害。如果雇主没有履行其保障雇员安全的义务,导致雇员因工受伤,无疑于雇主致人损害,雇主自应负责。3、雇佣关系虽然是以生产资料私有为基础的,但雇员与雇主之间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雇员也是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因而也应享有受劳动保护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最高人民法院(
    2023-06-26
    335人看过
  • 雇员陪酒后驾车肇事身亡雇主担责三成
    中国法院网讯雇员徐某帮雇主招待别人吃饭后驾车回家,途中与路人相撞诱发脑溢血不幸身亡。近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雇主承担30%赔偿责任,赔偿徐某家属12.8万余元。2005年5月,顾某在一家电机厂租了一个车间,加工中央空调的各种通风管,并请朋友徐某负责该车间的管理工作。同年8月11日下午,南汇一家电信公司的两名员工前往该车间安装电话。安装完毕已是傍晚,经顾某同意,徐某与另一同事招待这两名工人去饭店吃饭,徐某陪着喝了酒。晚上8时许散席,徐某驾驶摩托车回家,途经南果公路一路段时,与一外来务工人员发生碰撞,双方倒地。被撞的外来人员经医院检查无碍,徐某却被诊断为颅脑出血,经救治无效于8月13日身亡。事后,徐某家属与顾某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遂向法院起诉。在法庭审理中,徐某家属诉称,徐某与顾某是雇佣关系,他是在按顾某要求活动时遭受人身损害致死,顾某应赔偿经济损失46万余元。顾某则辩称,徐某的
    2023-06-08
    77人看过
  • 雇佣的司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全责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一、雇佣的司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全责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根据以上规定可以起诉你单位,如果司机在驾驶中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你单位可以另案起诉司机,要求其承担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
    2023-06-02
    24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雇佣关系员工送货交通意外身亡雇主应承担什么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2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需陈述更详尽的情况,具体可来电或来访详谈,以便针对性地帮助你解决问题。
    • 交通意外雇主没有死亡雇员应承担什么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7
      1、雇员因从事聘用活动导致他人受伤,则雇主应承受赔偿职责。如果雇员有重大犯错或有意,应与雇主承受连带职责。2(1)、《侵权职责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动关系,提供劳动一方因劳动导致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动一方承受侵权职责。提供劳动一方因劳动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两方各自的犯错承受相应的职责。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聘用活动中使人损害的
    • 运输货物被撞死,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3
      你可以起诉要求李某赔偿你的损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你为李某运货就是为其从事雇佣活动,你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你的雇主李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你找不到造成你人身损害的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张某时,你可以要求李某赔偿。
    • 雇员伤亡怎么赔偿,雇主损害赔偿承担责任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27
      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主要有员工损害赔偿纠纷,是指雇主在员工执行职务中造成第三者损害的依法责任。另一个是员工受害赔偿纠纷,是指员工在完成雇主交付的工作任务中,使自己受到损害,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对员工的伤害责任,雇主对受害者负赔偿责任。但如果员工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员工可行使索赔权。第二,对于员工的受害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对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双方方各自
    • 雇员造成其他雇员人身损害赔偿,雇主要承担责任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16
      雇员造成其他雇员人身损害赔偿,雇主要承担责任。但如果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则雇主与雇员承担连带责任,雇主在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雇员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