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物未交付质押合同有效吗,及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8:33:23 87 人看过

一、质物未交付质押合同有效吗

质物未交付质押合同有效;民法典规定,动产未交付的,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但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二、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

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

1.书面订立质押合同;

2.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具有订立抵押合同的民事能力;

3.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

4.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与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质押合同的无效情形

质押合同的无效情形如下:

1.质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

2.质押物不特定的,质押合同无效。

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

4.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法律规定,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抵押人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置部分再行抵押的,其行为无效。

5.对于通过签订抵押合同规避法律的,抵押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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