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以防“非典”为由解除与职工的事实劳动关系违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6:53:08 249 人看过

[案例]

小王于2003年2月到北京市一家电子产品营销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保底工资800元,并按销售额的1%提取效益工资。试用期满经双方协商再正式签定劳动合同。由于肯吃苦、擅公关,3个月的时间内小王就为公司推销了70万元的商品,但公司仅给小王兑现了2000元的效益工资,4月份,小王一边要求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边与公司经理协商提高工资待遇和兑现效益工资的问题。公司以暂无标准合同文本为由拖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以公司资金紧张为借口称年底一起支付小王的效益工资。5月份,经理称受“非典”影响,公司经营困难,决定给职工放假,并通知放假期间停发工资及相关待遇,何时上班听候通知。小王等部分职工对上述安排提出异议时,经理武断地说,反正你们都没签合同,愿意干就干,不愿意干就走人。小王当场指出,公司这样做是违法的,要求企业兑现效益工资,并给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经理气急败坏地回答,让你的这些要求见鬼去吧!没有签合同,没地方会理睬你们的。

小王在查找了相关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后,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了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不仅要回了拖欠的工资,还获得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劳动监察机构同时对该电子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评析]

这是一起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案件,由于职工小王依法维权,不但有效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还使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受到了查处。

该电子公司违法行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没有依法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该电子公司以试用期为借口,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二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造成损害,应赔偿劳动者损失的几种情形。其中包括,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该办法同时规定,由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要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该电子公司经理认为,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解除与职工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既可以赖掉拖欠工资和不给补偿,又可以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想法是极其错误的。事实劳动关系同样依法受到保护。《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81号)指出,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如果劳动者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法查处。

二、违反了国家在“非典”期间不得以此为由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的规定。

针对今年突然袭来的“非典”造成的影响,劳动保障部及时下发了《关于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函[2003]257号),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因防治非典型肺炎或受非典型肺炎影响,导致效益下降或停工停产的,可以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办法调整用工方式,但不得以此为由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并具体规定了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应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或生活费的标准。该电子公司在“非典”期间随意停发工资或生活费,随意解除职工劳动合同违反了国家这一规定。

这个案件给我们的启示是: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像该电子公司这样故意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逃避法律责任的做法,同样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同时,劳动者在与企业发生争议,确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广大职工要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及时了解和掌握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时刻做好依法维权的准备。

用人单位如何解除职工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据以保护自己权益的依据,在发生纠纷时,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在出现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情形时,或者是劳动期限届满时,也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具有来说,用人单位如何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原因外,还必须依照程序进行,否则,就构成违法解除合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解除劳动合同须经以下三个环节:

1、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的环节。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前,必须经过特定的环节。其中主要有:

(1)用人单位对于因违纪、违法应予开除、除名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必须针对其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经此仍然无效的,才可进行。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向本单位工会征求意见;如果裁员,应当提前30天向本单位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还应当将裁员方案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3)报经主管机关审核或批准。依照法律规定,裁员应当事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以及工会或全体职工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2、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和签订协议环节。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通知对方。在裁员时,这种通知的形式为正式公布裁员方案。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就合同解除的日期和法律后果,依法签订书面协议。

(3)用人单位在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先后顺序:直接通知——邮寄通知——公告通知进行通知。只有当前一种无法通知时方可用下一种通知方式进行。

(4)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环节。

(1)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凡是应当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负责全部缴足。劳动者应持有的各类社会保险手册或缴费凭证应交由个人持有。劳动者要求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办理。

(3)失业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同时还应将劳动者本人档案转移至地方劳动部门或劳动力交流市场。

(4)如属裁减人员,还应提供自裁员之日起6个月内优先录用的就业保障。

(5)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报请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原合同鉴证部门)备案。除此之外,可能涉及到的环节还有:依法通知工会,工会认为解除劳动合同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对意见应认真研究;如果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重新处理。如因劳动合同解除发生争议的,还要依法遵循调解、仲裁、诉讼的程序处理等等。

尔后双方需要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在赔偿事项协商一致后,双方需要签署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在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时,用人单位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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