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函是否属于保证担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4 02:14:57 194 人看过

一、担保函是否属于保证担保

1、担保函确实属于保证担保的一种形式。担保函,也称为保证书,是由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书面信用担保凭证。在担保函中,担保人承诺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2、担保函通常用于国际贸易、工程项目、投标等场合,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它具有独立性,即担保函的效力不受基础合同效力的影响,即使基础合同无效,担保函仍然有效。担保函的内容根据具体交易的不同而多种多样,通常包括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条件等条款。

3、在法律上,担保函的出具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担保函的出具方在出具担保函时,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以确保其能够履行担保责任。同时,担保函的接受方在接受担保函时,也应当对担保函的内容和出具方的信用状况进行审查,以确保担保函的可靠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二、保证人和担保人有什么区别

在借贷关系中,无论是作为保证人还是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都需要承担代为清偿债务的责任。

但细分而言,担保可分为保证、质押、抵押、定金和留置,故担保人包含保证人。

1、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以保证人的信誉和财产来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而担保人则多是以其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时,债权人有权变卖、拍卖该财产。

2、保证分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如果约定的是承担连带责任,则当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时,将由保证人代偿。

而作为担保人,如果债务人不还款,同样承担代偿责任,并将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

3、保证人不但自身负责,而且他的继承人也负责。

4、保证人不得承担超过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如果保证人替主债务人作出了清偿,可以对后者提起诉讼,以求获得偿还。

5、条件不同,担保人、保证人的条件不同。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而担保函是属于使用保证,是保证的一种,所以属于担保合同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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