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和伤亡后果的不可计算性。
司法实践中,渎职犯罪的危害结果并不都出现人员伤亡后果和能够计算其经济价值。有的根本没有经济价值和伤亡后果,有的是不能够计算其经济价值。如失职导致国家或地方声誉受损等情况,非物质性损失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同样应构成渎职犯罪;
二、是社会公众认知性,对严重损害国家声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经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非物质性损失的情形。
这一点大都需要依据社会公众的常识性认识来加以判断;
三、危害结果的多样性。
司法实践中较为突出的有以下几种:
(1)声誉性损失。如经媒体传播,对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社会形象、社会诚信等在国际上及县以上社会范围内造成严重影响的。
(2)秩序性损害。如引发和诱发群体性事件、大规模群访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
(3)公众性损害。如致使大量假冒伪劣商品、食品、药品等流入市场危害公众利益的。
(4)权益性损害。如导致公共资金、单位资金被大量挪用违规使用的。
(5)社会性危害。如放纵或诱发刑事犯罪危害社会的,等等;
四、与特殊时期环境的对应性。
如发生在政治意义较强的圣会或发生在国内外影响较大城市的群体事件,造成较坏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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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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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较重情节包括造成社会恶劣影响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24贪污罪的较重情节包括造成社会恶劣影响但是前提是行为人的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贪污罪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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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社会影响法律解释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2根据现行司法解释,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犯罪结果的渎职犯罪有三种: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不营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刑事执行领域只有两种渎职犯罪: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在法律界,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本身就被称为口袋罪。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这一条款是无助的。如果我们必须确定一个相当不明确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作为犯罪结果,混乱是可以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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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恶劣影响的简要标准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05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统一的标准。这个标准是一个灵活的概念,可操作性差,各地司法机关在适用时规模不同。但根据通常的解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导致以下情况:(一)引起群众不满,造成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二)导致出血冲突,对一定范围内人民的日常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三)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四)影响一定地区社会稳定,使一项重要工作无法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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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恶劣影响的情节都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3、致使有关单位破产,停产、停业6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4、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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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中恶劣社会影响如何认定,具体的规定是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14寻衅滋事罪中恶劣社会影响的认定,根据行为人的具体行为确定。如果行为人在公众场合寻衅滋事,并且达到了相关罪行的立案标准,那么公安机关可以对其立案,最后人民法院进行依法审判,行为人要受到相应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