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能公证放弃房产所有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1 17:18:59 116 人看过

一、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能公证放弃房产所有权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并无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协议需以"公正"为生效的前置程序。尽管如此,如若当事人有此意愿,可以依法向相关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按照公证机构的审核流程和审批标准进行申请资料的提交与审核。若审核通过,则从接收到申请之日起计,给予十五个自然日的期限内完成公证书的制作。相较于未经公证的情形,经过公证实效更高。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及文书,皆应被人民法院采纳为判定事实的依据。但如存在反证能够充分推翻公证证明结果的情况,则不在此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婚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除去法律明确规定可予以分割的财富之外,其他情况下通常不允许进行财产分割:

首先是当一方采取了严重损害夫妻共有财产利益的行为时,比如,非法藏匿、转移、出售、毁坏夫妻共有的财物,或捏造虚假的夫妻共同债务等等;

其次,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中,某一方承担着法定的扶养责任的亲属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救治,而另一配偶却拒绝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能公证放弃房产所有权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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