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出血致子宫切除患者获赔六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2:00:31 301 人看过

江苏省丰县一患者分娩后晚期出血导致子宫被切除,医院因存在医疗行为缺陷承担了60%的赔偿责任。2月13日,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依法判令医院赔偿患者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106.93元。

2005年6月24日凌晨7时,已怀孕10个月的张丽丽因腹中阵痛,在丈夫的陪伴下入住医院待产。医方检查后发现宫口开大及胎头下降停滞2小时以上,认为张丽丽有剖宫产指征,与其丈夫签订了手术同意书。中午12时许,医方在未进行任何辅助性探测、检查的情况下即对张丽丽实施硬膜外麻醉。行剖宫产术后,张丽丽产下一男婴。张丽丽5日后出院,花医疗费1300元。

同年7月9日,张丽丽出现产后晚期出血,再次入住该医院,诊断为晚期产后出血,但经治疗后仍有出血,遂于次日转往另一家医院继续治疗。经检查诊断为产后晚期出血、失血性贫血,予以止血等治疗仍不见效后,遂行子宫次全切除术,花医疗费9313.22元。2006年10月,经徐州市医学会鉴定:2005年6月患者住院期间医院未行相关辅助检查,医疗行为存在缺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患者张丽丽入住医院待产,医院诊断其有剖宫产指征是正确的,但在对其治疗期间未行相关辅助检查,对其产后晚期出血没有采取必要的预防、以合理的控制其产后出血的医疗风险有过错,子宫次全切除,应承担主要责任;张丽丽的医疗费1300元属于原发病医疗费用,应由其自己承担,其花去的医疗费9313.22元属扩大的损失,医院应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1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手术同意书相关文章
  • 白血病患者获赔保险金5万元
    原告于女士2003年4月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一款终身寿险产品,保险金额为5万元。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险单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患有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一次为限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005年3月,经诊断,原告患有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该疾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但保险公司以患者投保前曾做过骨髓穿刺并未将“骨髓增生活跃,大致无异常”的结果告知保险公司为由,拒绝支付保险金。因此原告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保险公司赔付5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原告投保书中记载的“过去三年活检结果无异常”,不构成原告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行为,判决保险公司10日内给付原告重大疾病保险金5万元。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进行了上诉。本案近日进行了终审判决,认为法院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维持原判。是否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成焦点审判中,保险公司辩称,原告在接受健康状况检查询问时,没有如实履行
    2023-04-21
    498人看过
  • 切除子宫构成几级伤残
    伤残等级评定要根据受害人身体损害的具体情况判断,一般而言,只是切除或修补部分的子宫的伤情属于十级伤残,如果受害人的伤情十分严重,需要子宫整个的切除以至于子宫的器官功能性完全受损,则可以达到五级伤残。而具体判别伤残的等级,需要受害人到专门的医疗鉴定机构提交鉴定申请,根据实际受到的伤害而定。一、交通事故半月板损伤伤残鉴定可以评定为几级交通事故半月板损伤伤残鉴定可以评定为八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残疾赔
    2023-03-12
    312人看过
  • 子宫切除膀胱瘘医疗纠纷
    因子宫切除膀胱瘘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可以起诉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一、宫外孕B超没查出来算医疗事故吗对于宫外孕的确定不能单纯依靠B超就能得出结论,还要结合HGG以及孕酮数等多项指标来做出最后的判断。而且医疗事故的构成要求是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受到了损害而且这一损害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有过错的,这才会构成医疗事故,而在本事件中,患者没有受到损害,所以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患纠纷是什么?医患纠纷是指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纠纷。医患纠纷包括基于医疗过错争议产生的医疗纠纷,也包括与医疗过错无关的其他医患纠纷。如欠付医疗费的纠纷、对疗效不满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三、法律规定医疗医疗纠纷谁负责赔偿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2023-02-04
    490人看过
  • 脑出血术后成“植物人”患者索赔200万
    4月17日上午,在山东省泰安市中心医院神经外科的一间病房里,68岁的李华宝鼻子上插着吸氧管,静静地躺在病床上。自从2002年脑出血入院后,他已经在这里安静地躺了6年。如果不是房间里淡淡的来苏水味道,记者很难确定这是一间病房:阳台上做饭用的锅碗瓢盆、菜刀、案板一应俱全,房间里摆满了暖水瓶、背褥和折叠床,床头柜上还有一台电视机。他的老伴儿张桂兰刚刚在旁边的洗漱间洗好了一把芹菜,正准备做午饭。李华宝是泰安市医药公司的离休职工,6年前因脑出血住进泰安市中心医院,手术后虽然保住了性命,却成了植物人。院方说,从2003年开始,李宝华的家属就以恢复不良,刀口皮肤坏死影响其病情为由,不再交纳一分钱的治疗费用,而且拒不出院,把病房门上了锁,用电炉子做饭,吃住都在病房里,还在这里拣垃圾、卖饭,做起了小生意。病情跟沙龙一个样他的病情存活六年已经是奇迹了,曾经为李华宝做过手术的泰安市中心医院神经科辛昌明主任告诉记
    2023-06-05
    254人看过
  • 子宫次全切除是医疗事故吗?
    不一定的一、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主要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活动中,是否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因为违反上述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二、处理医疗纠纷程序,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2、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起诉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3、关于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医疗过错鉴定不是这样的,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不服的话
    2023-02-04
    227人看过
  • 女性切除了子宫可以离婚吗
    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3-04-26
    28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手术同意书是指患者在接受手术前,医生向患者或其代理人说明手术的风险、并发症和注意事项等,并经患者或其代理人签字确认的法律文件。手术同意书的目的是确保患者充分了解手术的风险和后果,并同意接受手术。手术同意书是医疗法律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 更多>

    #手术同意书
    相关咨询
    • 未经患者同意医院将子宫切除患者讨权获赔11万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半岛网10月14日讯(记者栾磊)医院医生在未经女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就将其卵巢及子宫切除。失去了生育能力的周女士一怒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34万元。市南法院于近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医院赔偿周女士各种损失共115459.39元。家住芙蓉路的周女士从2002年以来一直觉得腹半岛网10月14日讯(记者栾磊)医院医生在未经女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就将其卵巢及子宫切除。失去了生育能力的周女士一怒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34
    • 做流产导致子宫切除及宫颈切除的相关赔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31
      已构成5级或7级伤残,建议及时维权!若需诉讼可联系本律师,专业承办各类医疗事故及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确定医院过错可请将病历邮寄或发电子版给我,免费审核并评估案件胜诉把握。
    • 产后大出血切除子宫医院需要负责任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4
      产后大出血致切除子宫,医院不是必须承担责任。关键看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即在产妇出血后,医院的处理措施是否及时、得当、到位?是否穷尽所有手段仍无法控制出血?如确实是这样,医院没有过错,不需承担责任,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故请你先去医院复印并封存病历,委托专业医疗律师评估,确有过错,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诉讼中解决相关鉴定问题。不要贸然起诉或申请鉴定,以免对你不利或加重负担,如有不明白的可以直接电
    • 患者因子宫腺肌症,做子宫切除,术后10天感染发烧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8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赔偿
    • 患者做了剖宫产手术,后检查出疑子宫切口假腔,怎么维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3
      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以更全面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