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须注意的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1 04:40:14 303 人看过

遗嘱是公民个人对其财产和遗产进行处分的一种方式。在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立遗嘱。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愿的表达,遗嘱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最后,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遗嘱的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点:首先,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其次,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愿的表达;第三,遗嘱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第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最后,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遗嘱公证要求

遗嘱公证是指在遗嘱生效前,由遗嘱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向公证机构申请,由公证员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出具公证证明的行为。遗嘱公证是遗嘱生效的必要程序,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遗嘱应当采用遗嘱公证或者其他遗嘱形式。遗嘱公证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面前进行宣誓。遗嘱公证机构应当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出具公证书。

遗嘱公证的目的是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遗嘱被篡改或者伪造。同时,遗嘱公证也有利于维护遗嘱人的权益,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了自己的财产,如果遗嘱被篡改或者伪造,遗嘱人的财产权益将受到损害。因此,遗嘱公证对于遗嘱的生效和遗嘱人的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遗嘱的注意事项包括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愿的表达、遗嘱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遗嘱公证是遗嘱生效的必要程序,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遗嘱公证的目的是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遗嘱被篡改或者伪造,同时也有利于维护遗嘱人的权益。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一)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五)办证程序符合规定。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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