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修改】对权利要求书允许的修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1:52:10 322 人看过

权利要求书允许的修改

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主要包括:通过增加或变更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或者通过变更独立权利要求的主题类型或主题名称以及其相应的技术特征,来改变该独立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增加或者删除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修改独立权利要求,使其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重新划界;修改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改正其引用关系,或者修改从属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以清楚地限定该从属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对于上述修改,只要经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已清楚地记载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就应该允许。

对于含有数值范围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中数值范围的修改,只有在修改后数值范围的两个端值在原说明书和/或权利要求书中已确实公开的前提下,才是允许的。例如,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中,某温度为20℃—90℃,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内容与该技术方案的区别是其所公开的相应的温度范围为0℃—100℃,该文件还公开了该范围内的一个特定值40℃,因此,审查员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该权利要求无新颖性。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还记载了20℃—90℃范围内的特定值40℃、60℃和80℃,则允许申请人将权利要求中该温度范围修改成60℃—80℃或者60℃—90℃。

如果在原说明书和/或权利要求书中没有公开某特征的原数值范围的其他中间数值,而鉴于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或者鉴于当该特征取原数值范围的某部分时发明不可能实施,在该发明申请排除所述部分后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前提下,允许用具体“放弃”(Disclaimer)的方式,从一个数值范围较宽的权利要求中排除该部分,使权利要求从整体上看来,覆盖具有明显排除该部分的一个确定的保护范围。例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中某一数值范围为X1=600~10000,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内容与该技术方案的区别仅在于其所述的数值范围为X2=240~1500,因为X1与X2部分重叠,故该权利要求无新颖性。但是,允许用具体“放弃”的方式对X1进行修改,排除X1中与X2相重叠的部分,即600~1500,为此,可以将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中该数值范围修改为X1>1500至X1=10000。然而将X1=600~10000修改成X1=1500~10000是不允许的,因为数值1500未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确实公开过。

(3)变更独立权利要求的主题类型、主题名称及相应的技术特征,以克服原独立权利要求类型错误或者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等缺陷。只要变更后的独立权利要求所述的技术方案已清楚地记载在原说明书中,就可允许这种修改。

(4)删除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以克服原第一独立权利要求和并列的独立权利要求之间缺乏单一性,或者两项权利要求具有相同的保护范围而使权利要求书不简要,或者权利要求未以说明书为依据等缺陷,这样的修改不会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因此是允许的。

(5)将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正确划界。这样的修改不会超出原权利要求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因此是允许的。

(6)修改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改正引用关系上的错误,使其准确地反映原说明书中所记载的实施方式或实施例。这样的修改不会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记载范围,因此是允许的。

(7)修改从属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清楚地限定该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使其准确地反映原说明书中所记载的实施方式或实施例,这样的修改不会超出原说明书和说明书的记载范围,因此允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7: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专利申请相关文章
  • 何时可以主动修改专利申请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
    来源:作者:A.发明专利申请人可以在以下情况对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及附图主动提出修改:(1)申请人要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2)如果在提交申请的同时要求了实质审查请求的,则在收到中国专利局发出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后的3个月之内;(3)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一个月内;B.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所有的修改都不能超出原始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记载的范围。
    2023-04-23
    478人看过
  • 专利说明书能修改吗
    专利说明书是否能修改允许的说明书的修改包括下述各种情形:(1)修改发明名称,使其准确、简明地反映要求保护的主题的名称。如果独立权利要求的类型包括产品、方法和用途,则这些请求保护的主题都应当在发明名称中反映出来。发明名称应当尽可能简短,不宜超过25个字。(2)修改发明所属技术领域。该技术领域是指该发明在国际专利分类表中的分类位置所反映的技术领域。为便于公众和审查员清楚地理解发明和其相应的现有技术,应当允许修改发明所属技术领域,使其与国际专利分类表中最低分类位置涉及的领域相关。(3)修改背景技术部分,使其与要求保护的主题相适应。独立权利要求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撰写的,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应当记载与该独立权利要求前序部分所述的现有技术相关的内容,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如果审查员通过检索发现了比申请人在原说明书中引用的现有技术更接近所要求保护的主题的对比文件,则应当允许申请人修
    2023-05-04
    315人看过
  • 专利法修改对比文件
    一、将第二条第四款修改为:“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二、将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三、将第十四条改为第四十九条。四、将第十六条改为第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家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使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申请专利和行使专利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滥用专利权,排除或者限制竞争,构成垄断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2023-07-22
    136人看过
  • 专利申请修改时间有多长
    一、专利申请修改时间有多长申请人在修改专利申请时也受到内容和时间上的限制:(1)发明专利申请修改内容的限制为修改不能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趄出此范围,即违反了先申请原则。(2)发明专利申请修改依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限于在下列三个时间提出:①自申请之日起15个月内。②在提出实质审査请求时。③在对第三人的异议提出答复时。专利局在进行实质审査时,如发现需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方可授予专利权,可建议申请人修改。专利局不能直接修改。(3)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修改限制。在内容上,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的记载范围。.对外观设计申请文件的修改不能变更外>观设计的基本组成部分。在时间上,由于这两种专利均不进行实质审査,所以申请人主动提出修改的时间限于自申请日起至申请公告前,或在对异议提出答复时。二、专利文件不能修改的情形作为一个原则,凡是对说明书(及其附图)和权利要求书,作出不符
    2023-06-16
    443人看过
  • 说明书允许修改的情况
    对于说明书的修改,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针对说明书中本身存在的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缺陷作出的修改,另一种是根据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作出的适应性修改,上述两种修改只要不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一般都是允许的。允许的说明书的修改包括下述各种情形:(1)修改发明名称,使其准确、简明地反映要求保护的主题的名称。如果独立权利要求的类型包括产品、方法和用途,则这些请求保护的主题都应当在发明名称中反映出来。发明名称应当尽可能简短,不宜超过25个字。(2)修改发明所属技术领域。该技术领域是指该发明在国际专利分类表中的分类位置所反映的技术领域。为便于公众和审查员清楚地理解发明和其相应的现有技术,应当允许修改发明所属技术领域,使其与国际专利分类表中最低分类位置涉及的领域相关。(3)修改背景技术部分,使其与要求保护的主题相适应。独立权利要求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撰写的,说明书背景
    2023-04-23
    388人看过
  • 权利要求书可修改的内容有哪些?
    对权利要求书允许的修改包括以下方面:1、增加或者删除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2、修改独立权利要求,使其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重新划界;3、修改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改正其引用关系,或者修改从属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以清楚地限定该从属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何时可以主动修改专利申请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来源:作者:A.发明专利申请人可以在以下情况对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及附图主动提出修改:(1)申请人要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2)如果在提交申请的同时要求了实质审查请求的,则在收到中国专利局发出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后的3个月之内;(3)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一个月内;B.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所有的修改都不能超出原始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记载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可以对其专
    2023-07-04
    218人看过
  • 专利申请的修改和撤回的办理
    专利申请的修改和撤回的办理具体如下:1.专利申请的修改发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专利申请手续过程中,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或在对专利局第一次实质审查意见作出答复时,可以主动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围。专利局对专利申请文件中的发明创造名称、摘要或请求书的明显错误可以予以修改,并通知申请人。2.专利申请的撤回专利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3年内,不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该发明专利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2023-04-23
    315人看过
  • 专利申请人的修改权是如何规定的?
    第三十三条是关于申请人对专利申请的修改权的规定,即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可作如下理解:一、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这是法律赋予专利申请人的一项权利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以后,被授予专利权以前,可能因多种原因,需要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比如,可能会认为自己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有些地方写的不清楚,不准确,或者有些数据还需要经过重新测算,更改等等。因此,法律允许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这里规定的申请人对专利文件的修改,与本法第三十七条所规定的申请人应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其专利申请的修改是不同的,这里是申请人主动提出的修改。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局第一次实质审查
    2023-04-27
    328人看过
  • 专利申请人什么时候可主动修改专利申请
    1、申请人可以主动修改专利申请的情形如下:(一)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二)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依照本细则第八条规定递交的请求后,经过审查认为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能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发出保密审查通知;申请人未在其请求递交日起4个月内收到保密审查通知的,可以就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通知进行保密审查的,应当及时作出是否需要保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未在其请求递交日起6个月内收到需要保密的决定的,可以就该
    2023-04-07
    51人看过
  • 专利法对专利优先权修改的意义是什么
    一、专利法对专利优先权修改的意义是什么?1、鼓励发明人及时申请专利专利优先权可以鼓励发明人及时申请专利。一有发明创造,发明人就可及时申请专利,这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发明创造者的积极性,也更加充分地体现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在先申请”原则。2、督促发明人加快研究进程优先权的期限为12个月,这就要求发明人必须在第一次申请之后的12个月内对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进行完善与改进。不少人在首次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将自己的下一步研制计划的完成日子定在优先权期限届满之前,正是优先权这种制度所带来的正面影响。3、有利于专利申请类型的转换有了优先权制度,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在规定的一年期内,最后选定是以实用新型,还是以发明专利来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如果原来申请的是实用新型,可以通过要求优先权的方式将实用新型专利转为发明专利,反之,也可以将发明专利转换成实用新型专利。4、有利于加强专利的保护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
    2023-04-29
    233人看过
  • pct专利修改期限
    根据PCT第19条修改权利要求书的期限:自国际检索报告传送日起2个月内,或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以后到期的为准,提交该修改。一、卖仿专利产品怎么办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认定问题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认定时,一般要考虑以下几个
    2023-03-02
    193人看过
  • 专利申请日的处理及修改技巧
    确定和更改专利申请日:1、申请日是从专利申请文件递交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之日算起,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2、只有以下两种情况允许更改申请日:(1)申请人认为专利局确定的申请日有误的,申请人可以提供发送申请文件的挂号收据或者其他证据,要求专利局予以纠正;(2)对于已提交的专利申请,申请人本人或者经专利局审查发现,说明书上写有附图说明,但实际上未提交或者少提交,未提交附图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专利局补正通知后,主动补交或者在规定期限内补交附图。按规定补交附图的,以附图的最后提交日期确定为申请日期。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日怎样确定的1、专利申请的专利申请日按以下情形确定:(1)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2)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
    2023-07-05
    99人看过
  •  修改专利法的次数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律自上次修订以来的最后一次修改。2020年,专利法进行了第四次修订。这是该法律自上次修订以来的最后一次修改。公元1950年8月11日,政务院颁布《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1950年10月9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颁布了上述条例的细则。1985年3月19日,中国正式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一九六七年斯德哥尔摩文本)。1985年4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023-10-27
    266人看过
  • 专利无效程序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后怎么公告
    无效宣告程序是专利公告授权后依当事人请求而启动的,为双方当事人参加的程序。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审查指南》规定:在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除遵循一般原则外,还应遵循一事不在理原则、当事人处置原则和保密原则。所谓当事人处置原则,包括请求人可以放弃无效宣告理由;当事人有权自行和解;专利权人针对请求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主动缩小专利全保护范围且相应的修改已被专利复审委员会接受的,视为专利权人承认大于该保护范围的权利要求自始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并且承认请求人对该权利要求的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免去请求人的举证责任。专利权人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修改权利要求书一般限于权利要求的删除、合并和技术方案的删除。本案专利权人在案外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后对独立权利要求所做的修改,并不违反法
    2023-03-16
    273人看过
换一批
#专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专利申请是向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局提交的文件,旨在保护新颖、非显而易见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该申请通常包括发明的详细说明、权利要求和必要的图纸,以便评估其独创性和可实施性。 专利申请的目的是获得对发明的专有权,防止他人在特定时期内未经许可... 更多>

    #专利申请
    相关咨询
    • 专利申请中修改可以不允许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12
      专利申请修改不允许的情况如下: (1)将某些不能从原说明书和或权利要求书中直接明确认定的专利技术特征写入权利要求和/或说明书。 (2)为使公开的发明清楚或者使权利要求完整而补入既不能从原说明书和或权利要求书中直接明确地导出也不能由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识直接获得的信息。 (3)增加的内容是通过测量附图得出的尺寸参数技术特征。 (4)引入原专利申请文件中未提及的附加组份,导致出现原申请没有的特殊效
    • 修改专利权人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7
      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局第一次实质审查意见作出答复时,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比如,可以对原来的文字、图示进行修改,以使得更加清楚、准确;或者可以对原来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补充,以使得更加完善。但是,申请人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不得超出
    • 专利申请修改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规定格式是什么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在补正或者答复审查意见阶段可以修改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在提交补正书/意见陈述书的同时,提交“修订版”的文件(可以用红笔改,或者在修订模式下打印),及“替换文件”(修改好的文件)。希望对你有用。
    • 专利法修改对比对比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05
      1、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严惩故意侵权。 2、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唤醒“沉睡”专利。 3、完善外观设计保护制度1.明确给予局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4、建立药品专利相关制度1.建立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十一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意愿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的,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并依照公告的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获专利实施许可。开
    • 专利权转让后可否修改权利证书?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8
      专利证书一经发放,除非有错误,专利局是不给变更的,也不能补办,发生权利变更情况的,只能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也就是说专利权转让以后,专利局不再发新证书,要证明是权利所有人,需要专利局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这是有效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