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订立质押合同质押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未签订质押合同,质押不成立。设立质权,必须签订质押合同,这是先决条件。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二、质押登记在哪里办理
登记部门: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流程:
1.超过半数股东同意出质决议。
2.签订股权质押合同。
3.工商行政部门登记。
所需材料:
1.出质人和质权人签署的《股权出质登记申请表》。
2.出质人和质权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登记事项相关证明。
由于我国的股权类型众多,既有上市公司的股权,又有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果出现有些股权如非上市的股份公司的股权设定质权时应当到哪个登记机关登记,不够明晰,有待在法律上澄清。
三、民间借贷可否办理股权质押
民法典规定,进行民间借贷时,出借人、借款人、质押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质押股权为债务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1.汇票、本票、支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质权 第二节 权利质权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n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未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有效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485人看过
-
民法典未签订质押合同质权是否成立
384人看过
-
质权未设立影响质押合同效力吗
324人看过
-
从何时开始,质押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460人看过
-
质押合同在合同成立时有法律效力吗?
500人看过
-
质押合同效力的法律界限
294人看过
-
股权质押签订质押合同,但未在工商局登记,是否有效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17不登记不产生质押效力。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债权质押需要登记才成立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20债权质押的成立需要登记,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将有的应收账款,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等。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质押合同是否要订立书面合同,有没有法律依据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23订立质押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民法典中有规定,动产未交给的,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但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
法律上是不是质押合同都需要签订质押合同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06设定质权要签订质押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内容一般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等。
-
民法典规定质押是否有质押合同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13有。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