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工损失是否属于违约责任,工程索赔费用的组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21:31:13 362 人看过

一、窝工损失是否属于违约责任

窝工如果是因发包人不提供施的相关条件,造成承包人无法施工产生的,窝工损失属于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物资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所应承担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二、工程索赔费用的组成

(1)人工费:

指列入概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2)设备费:

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

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

(3)材料费:

材料费的索赔包括:

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

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

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的费用。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造成承包人无法施工的,发包人承担因窝工造成的损失。

所以窝工损失是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8: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程施工相关文章
  • 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赔偿损失
    一、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赔偿损失合同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后,如果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一般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二、缔约过失能主张可得利益损失赔偿吗按规定,缔约过失的赔偿范围包括以下:1、固有利益损失;2、信赖利益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因此,在缔约过失中可以主张间接损失,即主张可得利益损失。主张可得利益损失时,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因信赖合同有效成
    2023-06-17
    389人看过
  • 工程超过工期是否违约责任
    工程超过约定工程期限未完工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施工方要承的违约责任。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按法定方式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违约责任是否存在时效出现违约责任后,权利人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时向法院起诉的,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
    2023-08-10
    129人看过
  • 建筑工程窝工人工费怎么索赔
    一、建筑工程窝工人工费怎么索赔民法典规定,如果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窝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包括工人工资、设备承租费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物资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所应承担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二、工程停工索赔条件索赔条件,又称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通常承包商可以索赔的事件有: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2、因工程变更(含
    2023-06-17
    52人看过
  • 工程变更造成损失,可以索赔哪些费用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变更的要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通常具体而言,承包人都可以就工程变更,要求赔偿以下费用:1、人工费损失。如停工、窝工的工人工资;工人低生产效率的损失;膳食补贴、工器具费用、各种管理费等相关人工费用损失。2、材料费损失。诸如由于工期拖延,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差价损失等。3、机械费损失。由于工期拖延导致相关机械停工带来的损失,转移搬运带来的损失等相关费用。4、工地管理费。诸如由工期拖延产生的工地管理人员的工资等。5、物价上涨的差生的差价费用。诸如工人工资上涨、机械租赁费用上涨、材料费用上涨等。但需要注意的是,承包人能要求的赔偿费用,是需要根据其实际损失来确定的,不限于上述陈述的集中。总之,只要承包人由于发包人
    2023-06-15
    234人看过
  • 违约责任是否属于专属债权
    1、违约责任是不是属于专属债权,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2、如果只有债权人才能主张的,属于专属债权,不能转让。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
    2023-03-16
    140人看过
  • 窝工停工如何证明违约责任方
    一、窝工停工如何证明违约责任方窝工停工怎样确定违约方,要看造成窝工停工的原因而定,如果发包人原因造成的,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物资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所应承担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二、工程停工索赔条件索赔条件,又称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
    2023-06-17
    348人看过
  • 滞纳金的约定是否属于违约责任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方支付滞纳金的,该约定属于违约责任,违约一方要按约定支付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一、艺人嫖娼违约怎么处理艺人嫖娼违约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则要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则要按照给被违约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
    2023-03-05
    182人看过
  • 违约后的赔偿损失的责任
    违约后的赔偿损失的责任。违约人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怎样赔偿损失,见下条解释。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么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
    2023-03-13
    109人看过
  • 水灾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归属谁?
    水灾导致工程损失责任由谁来承担,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处理。水灾属于不可抗力,合同一方当事人由于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按照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要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要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房屋保险会赔偿水灾所造成的损失吗房屋保险会赔偿水灾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具体如下:1、如果是自然灾害或者极端恶劣天气情况下,赔偿数额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2、但若不属于自然灾害,那么造成损失的责任人或者所有人承担全部责任或者部分责任。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公司是一定会赔偿的,如果不符合理赔要求,只能自己承担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023-07-08
    118人看过
  • 工程履约保证金是否属于违约金
    工程履约的保证金是不属于违约金范畴的,两者属于不同概念。工程履行保证金是指工程合同双方为确保合同履行而约定的担保条款,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时应当予以退还,而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消防工程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一般情况下是不超过工程造价的15%且不超过15万。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
    2023-07-28
    272人看过
  • 建筑质量责任是否属于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不履行合同义务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对建筑物保修是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所以不属于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的义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
    2023-02-07
    151人看过
  • 违约责任能否超过所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有约定违约责任时,例如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数额可以向于实际损失,但不能过高,如果过高的,可以申请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一、承担违约责任条件(一)有违约事实违约事实就是指当事人有不
    2023-03-24
    466人看过
  • 提成是否属于工资组成?
    案例:我是一家软件公司做销售的。当初进公司的时候说好签合同,一个月工资是1800元加提成。但是我进公司快半年了也没发现公司有和我签劳动合同的意思。一催他们,公司的人就说快了,可就是说完了还是没下文。现在我想以公司未与我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向我支付双倍工资,但不知道这双倍工资是按照我一个月1800元的基本工资计算,还是应该把销售提成也算上。请问,双倍工资该如何计算?解答:首先可以明确的是,销售提成应当计入双倍工资赔付基数中。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6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提成属于具有奖励性的奖金类工资,因此虽然该规定未明确将提成纳入工资范围,但在诉讼实践中一般会将销售提成计入你的工资基数。一、如何计算双倍工资双倍工资计算周期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
    2023-03-14
    307人看过
  • 窝工费索赔规定是什么?
    停窝工损失费,是指因设计或发包方责任造成停窝工损失的费用,应由发包方负责。其中停滞台班量和工人停窝工总工日数,均应扣除法定节、假日。停窝工期间的现场施工机械停滞费以定额中机械台班的停滞费乘以停滞台班量计算。现场工人的工资以窝工总工日数乘以每工日单价,再以停窝工工资总额的30%作为管理费。周转性材料的停窝工损失费可按实结算。窝工费工期间的现场施工机械停滞费、现场工人的工资以及周转性材料的维护和摊销费。且该人工窝工费应该计算在索赔内。停窝工损失费,是指承包方按合同规定或双方协定的条款进入现场后,如因设计或发包方责任造成停窝工损失的费用,应由发包方负责。故该人工窝工费应该计算在索赔范围内。停窝工期间的现场施工机械停滞费以定额中机械台班的停滞费乘以停滞台班量计算。现场工人的工资以窝工总工日数乘以每工日单价,再以停窝工工资总额的30%作为管理费。其中停滞台班量和工人停窝工总工日数,均应扣除法定节、假
    2023-11-18
    236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所含各部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核算。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最终由发包人验收合格,... 更多>

    #工程施工
    相关咨询
    • 2022年停工赔偿损失是否是违约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1
      是的。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违约人补偿、赔偿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它是一种最重要最常见的违约补救方法。损害赔偿具有典型的补偿性,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没有损害事实就谈不上损害赔偿。
    • 窝工停工损失如何索赔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7
      一、承包方窝工停工确实发生,但索赔数额证据不足,发包方对索赔数额不认可,但对停工负有责任,则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权酌定承包方应得的窝工停工损失最高院案件:(2014)民一终字第108号二、双方施工合同约定承包人放弃发包人导致的窝工停工损失索赔权利,则窝工停工损失不可索赔最高院案件:(2015)民申字第1004号三、双方施工合同中约定窝工停工索赔程序,承包人未按照程序索赔,则窝工停工索赔金额不予支持最高
    • 停工损失赔偿纠纷是违约责任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19
      是的。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违约人补偿、赔偿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它是一种最重要最常见的违约补救方法。损害赔偿具有典型的补偿性,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没有损害事实就谈不上损害赔偿。
    • 农田损失是否属于误工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2
      农田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不属于赔偿范围,农民可以主张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
    • 建设工程的窝工损失的构成要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7
      一、你方(甲方)的产权纠纷造成施工单位不能按正常进度施工,对于施工单位的窝工损失,你方应予以赔偿。但是,赔偿数额应当根据客观发生的损失,依据司法解释及工程定额标准、招标文件的约定等据实核算。 二、施工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如材料人工、建安成本),可以协商对工程造价予以变更,但是变更不能实质性违反招标文件的内容(如设备型号、技术规范参数等)。 三、从你陈述的情况来看,双方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