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程序之间是怎样的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7 07:29:27 103 人看过

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程序之间是怎样的关系?

若当事人提出人民调解同时提出行政调解的,由受理在先的部门进行调解,即:若当事人提出人民调解时已经申请卫生主管部门行政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则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若当事人提出行政调解时已经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则卫生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若当事人提出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并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若法院已经受理,则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卫生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终止调解,由法院负责审理相应医疗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不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程序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审理流程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的简易程序审理流程为:

1.确定独任审理的审判员;

2.传唤和通知双方当事人;

3.确定举证期限;

4.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零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用口头通知、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

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

第一百零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确定合理的答辩期间。

人民法院应当将举证期限和开庭日期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向当事人说明逾期举证以及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由双方当事人在笔录和开庭传票的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捺印。

当事人双方均表示同意立即开庭或者缩短举证期限、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以立即开庭审理或者确定近期开庭。

三、进行行政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的程序通常分为一审和二审,一审通常包括起诉、受理、审理、裁判四个互相咬合的阶段,二审需要不服一审判决的当事人上诉才可进行。最终由人民法院对事实进行裁判,作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七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决定自行审理;

(二)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决定由报请的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一)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

(二)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形式提出管辖异议,在第二审程序中提出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十一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6日 2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域外行政诉讼调解之借鉴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域外行政诉讼调解的适用对我国行政诉讼的调解建立有借鉴意义,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在司法审查和行政诉讼中,都不同程度地允许当事人和解或者法院进行调解。英国、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并无单独的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由普通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审理,亦适用民事诉讼中的和解制度。当然,其都有严格的限制条件。在澳大利亚,通过调解解决行政争议十分普遍,尤其是有关信息自由权的行政争议。当然,案件适用调解程序是有条件的:首先,行政决定法庭认为根据案件情况适用调解是合适的;其次,当事人各方均同意将案件提交调解;再次,当事人各方对调解员的选任一致同意。大陆法系的一些国家也是主张在行政诉讼中适用调解的,1997年德国《行政法院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审判长或其指定之法官,为使争诉尽可能一次言词辩论终结,于言词辩论前有权为必要之命令。其有权试行参与人为争讼之善意解决之和解;根据德国行政法院的判例集,有25
    2023-06-06
    231人看过
  • 行政诉讼调解是多长时间?
    在行政诉讼中,法院进行调解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七个工作日。但是除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的以外,其他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一、被征收人不服征收决定,该怎么办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人在进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应当严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依法履行征求公众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保证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款专用等程序后,依法作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如果被征收人对政府发布的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起诉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
    2023-03-20
    87人看过
  • 怎样申请人民调解程序
    当事人申请启动人民调解的程序是:1、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主动调解;2、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调解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财产分配人民调解程序是怎样的?第一阶段:诉前调解。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而是将的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在45天内会通知能否成功立案。法院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办法官手中,由他先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确。然后,他会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诉前调解。整个诉前调解过程,类似于一场法院谈话,法官会询问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的原因、夫妻财产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第一次诉讼等问
    2023-07-27
    342人看过
  • 调解、仲裁、诉讼三者之关系比较
    1、调解,仲裁,诉讼三者之间的联系为:三者作为社会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相互辅佐、交相并存,又以其各自相对独特的调整机制而相互独立,是现代社会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成员提供了多种可供其自由选择的解决民事纠纷的途径和方法。2、调解,仲裁,诉讼的区别为:调解是中立的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调停疏导,帮助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建议,促成双方化解矛盾的活动;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劳动争议仲裁之调解【调解组织】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
    2023-07-29
    470人看过
  • 诉讼法调解怎么样调解
    公示催告程序
    1、调解的开始《民事调解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2、调解的进行法院的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调解可以在法庭上进行,也可以在当事人所在地进行。法院进行一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这里所说的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主要是指当事人所在的单位或对案件事实有所了解的单位以及当事人的亲友,由他们来协助调解,有利于缓解诉讼的紧张气氛,解除当事人思想上的一些疑虑,促成调解协议的形成。3、调解结束调解因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或双方达成协议而结束。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而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继续审
    2023-06-13
    367人看过
  • 调解程序是怎样的,怎样进行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而是将你的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5天内会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法院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办法官手中,由他先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确。然后,他会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诉前调解。整个诉前调解过程,类似于一场法院谈话,法官会询问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的原因、夫妻财产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第一次诉讼等问题。如果法院能够调解离婚,会当庭开出交诉讼费的单据,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后,出具调解书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如果当庭调解和好,则将立案材料退回,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果调解失败的话,法院也会开出交纳诉讼费的单据给原告,让原告预先缴纳相关费用,案件算是立案成功。在北京,进行诉前调解较多的是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于离婚的案件
    2023-08-15
    113人看过
  • 调解与诉讼 仲裁的关系
    仲裁与诉讼有如下关系:1.仲裁与诉讼之间是或裁或审的关系。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选择由仲裁机构仲裁的,人民法院则失去了对该双方当事人争议案件的管辖权,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2.仲裁程序的某些事项需要按诉讼的程序办理。如财产保全措施、执行措施。3.诉讼对仲裁有监督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仲裁裁决后,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裁决确有错误,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二是仲裁裁决作出后,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仲裁裁决,如果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确有错误的,可以不予执行。仲裁与调解都是非官方的解决诉讼的形式,但二者也有不同,主要表现在:1.调解具有更大的随意性。调解程序中,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愿继续调解,可以随时终止,调解方不得强迫其继续参加调解。而在仲裁过程中,某些程序和规则当事人不能以协议予以排除,当事人单方不得随意改
    2023-03-04
    130人看过
  • 人民调解委员会怎样进行调解
    1、纠纷的受理,既由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调委会也可主动调解。实行统一立案报告制、统一承办;2、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纠纷的事实经过,拟定调解纠纷的实施方案;3、主持调解,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当事人、承办人签字,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4、对久调不决的纠纷,及时申报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避免纠纷激化;5、调解结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达成协议而结束的调解。二是没有达成协议的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调解委员会有责任帮助、检查、督促、教育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没达成调解协议,防止纠纷激化,并告知纠纷当事人进入其他程序进行解决(如申诉、仲裁、诉讼)。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
    2023-06-14
    416人看过
  • 劳动调解、仲裁、诉讼间的关系是哪些?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该条“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规定可以看出,单位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必经程序。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单位单位调解委员会解决,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关于仲裁与诉讼的关系,有二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的规定,劳动争议除当事人协商解决外,有三种解决途径,调解、仲裁、诉讼,这三种途径是并列的,前面冠以“可以”二字,意即当事人可以在三种途径中任意作出选择。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规定也是用的“可以”,
    2024-01-31
    449人看过
  • 财产分配人民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而是将的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在45天内会通知能否成功立案。法院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办法官手中,由他先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确。然后,他会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诉前调解。整个诉前调解过程,类似于一场法院谈话,法官会询问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的原因、夫妻财产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第一次诉讼等问题。如果法院能够调解离婚,会当庭开出交诉讼费的单据,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后,出具调解书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如果当庭调解和好,则将立案材料退回,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果调解失败的话,法院也会开出交纳诉讼费的单据给原告,让原告预先缴纳相关费用,案件算是立案成功。对于离婚的案件,原则上他们都会进行诉前调解,其他的法院进行庭前调解的
    2023-06-17
    32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撤诉率与调解率关系的实证分析
    在我国,对行政诉讼调解问题的研究由来已久。但在研究国内行政诉讼调解的实际运作现状时,由于现有的统计指标体系中无调解率,而行政诉讼调解多表现为撤诉,因此人们多用撤诉率来说明调解的现状,用撤诉率来考核法院行政诉讼调解工作,法院系统称撤诉率为调撤率,撤诉率俨然成了调解率的代名词。何为行政诉讼调解呢?笔者认为,行政诉讼调解,用来指称经法院的主持、参与、协调,当事人就案件处理方案达成和解,从而原告撤诉,结束司法程序的现象。本文所说的行政诉讼调解,不包括原被告直接的和解,与司法实务界所说的协调和解的含义相同。此外,如何获知行政诉讼调解率呢?尽管行政诉讼调解表现为撤诉,但撤诉案件的卷宗很简单,主要是起诉状和格式化的同意撤诉裁定书。至于原告为什么撤诉,有无法院的调解、行政机关的动员等,卷宗里无从得知。因此,笔者通过访谈法官的方法,对A省K区法院自2008年到2011年四年间所有的撤诉案件进行统计分析,以期
    2023-06-06
    252人看过
  • 一般民事诉讼调解怎样执行
    一、一般民事诉讼调解怎样执行(一)诉前调解。诉前调解是在诉讼活动开始前,人民法院利用近年来开展的“法院干警送法下基层”活动,同已建立的民调网络相结合,所进行的调解,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初始状态。(二)立案调解。立案调解是人民法院在立案时,及早介入,对案件进行调解,是对诉前调解的一种有效补充。(三)庭前调解。庭前调解指在诉讼程序启动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组织纠纷当事人进行和解,并促使当事人达成合意从而解决纷争的诉讼活动。庭前调解是对适合调解的案件进行的先行处理程序,其显著特征是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根据案情和实际情况达成调解协议或转入庭审程序,它能最大限度的促成和解,化解矛盾,提高诉讼效率。(四)书信(网络、短信)方式调解。书信(网络、短信)方式调解是指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以书信(网络、短信)往来调处纠纷的一种方式。(五)社会化调解。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根
    2023-04-14
    309人看过
  • 民间借贷诉讼怎么调解
    民间借贷诉讼一般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质证举证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反悔无效)。但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五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生效日期根据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确定。
    2023-06-18
    238人看过
  • 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有何区别
    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区别:1、主持调解的主体不同。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行政调解是在行政机关主持下进行的调解。2、调解协议的效力不同。经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行政机关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行政调解的区别和联系(一)行使的机构不同。仲裁是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受理并由仲裁庭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事项进行审理和裁决,而行政裁决则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其行政管理职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二)受理的根据不同。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是根据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其对案件管辖权的取得完全基于当事人双方的授权。而行政裁决则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实施强制管辖。(三)适用的法律不同。仲裁机构处理争议是根据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处理纠纷,即在全面、深入
    2023-08-01
    12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人民调解程序和诉讼程序的关系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08
      若当事人提出人民调解同时提出行政调解的,由受理在先的部门进行调解,即: 若当事人提出人民调解时已经申请卫生主管部门行政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则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 若当事人提出行政调解时已经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则卫生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 若当事人提出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并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若法院已经受理,则医疗纠纷人民调解
    • 诉讼程序和人民调解是什么关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4
      1、若当事人提出人民调解同时提出行政调解的,由受理在先的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也可以不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程序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 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和诉讼程序有什么区别?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14
      若当事人提出人民调解同时提出行政调解的,由受理在先的部门进行调解,即:若当事人提出人民调解时已经申请卫生主管部门行政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则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若当事人提出行政调解时已经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则卫生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若当事人提出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并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若法院已经受理,则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 调解协议与调解书之间的关系怎么样?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7-03
      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文书,是调解书的基础。它本身无法律效力,一方或双方反悔,人民法院无从约束。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当事人平等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协议予以确认后,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是受理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作
    • 行政诉讼可以调解是行政诉讼的程序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6
      工伤认定是行政程序。不服工伤认定决定的,可以申请人行政复议;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