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物因不可抗力灭失,运费怎么处理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五条【货物因不可抗力灭失的运费处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没有约定运费,怎么算运费
合同没有约定运费,托运人与收货人谁担责。
工作生活中,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运费的情况并不少见,多数发生在熟人之间,如朋友、合作伙伴等,一般情况下,基于信任、继续合作的可能等因素考虑,双方都会按照口头约定履行给付运费的义务的,但因运费巨大等因素,朋友、合作伙伴反目,以致发生运费纠纷的情况很常见。在合同没有约定运费时,出现纠纷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两者谁承担运费:
1、当事人对运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约定,明确由谁承担运费。
2、若双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一般而言,货物自提的,运费由买方承担;送货上门的,运费由卖方承担。
3、如果依照前一原则仍不能确定的运费由谁付的,当事人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运费事宜。
合同没有约定运费,承运人可向托运人收取运费。
当托运人与收货人没有约定运费,而发生纠纷的,通常任何一方都不会向承运人支付剩余部分或全部运费,导致承运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后,无法正常收取到运费。这时承运人该向谁收取运费呢?往往很多人都无法非常确定。
实际上,在承运人完整提供运输服务后,就有权要求获得所有的运费,不管是货到付款拒付,还是预付款不支付尾款的,承运人都有权向托运人索取运费。因为通常承运人只与托与人存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承运人是为托运人运输货物,为托运人提供运输服务的,当承运人送完货,托运人有最终的付运费的责任。
若承运人与托运人就运费事宜未能协商一致的,承运人可以通过法律措施要求托运人履行支付运费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如逾期利息。
三、什么是合同免责条款
合同免责条款是指免除一方当事人责任的条款,但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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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因不可抗力灭失的运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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