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发生后有效维护合法利益首要在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20:43:58 437 人看过

在现代建设中,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存在投资大、时间长、工序复杂、技术含量高等特点,当招标完成并签订合同后,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履约过程中为维护自身的利益,难免对工程的技术要求和有关合同文件的解释方面会产生争议和矛盾,因此,合同纠纷的发生一般是不可避免的。导致,如何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成为双方关注的重要问题。

在纠纷发生后往往产生四个主要问题: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问题、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问题、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工程结算和鉴定问题。而处理这些问题时如何更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利益?首要在于证据。在实践中,一场纠纷的发生到完满解决也关键在于自己是否掌握一切能够证明自己合法权益的原始证据资料。由于证据的重要性,以下就其分类和运用问题做进一步研究。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证据分类

目前,建设工程领域是各经济领域中秩序最为混乱的领域之一。由于国家对施工单位实行资质管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往往采取承包、挂靠等形式规避法律,承接工程,由此埋下混乱的根源。在起诉前,对于主体方面的证据应当充分准备。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最常见的纠纷是拖欠工程款或工程质量纠纷。在拖欠工程款中,有的双方已经结算完毕;有的没有结算但有具体的施工记录和工程量签证;有的施工记录和工程量签证不全或没有。对于后两种情况,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工程造价审计。对于工程质量纠纷,应当准备相应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质量鉴定,以分清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主要有以下证据材料:

1、工程合同及有关修改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及资料、图表;

2、提供建筑许可证、资质证书等证明其合法主体资格的有关证据;

3、工程预算、决算书;

4、拨付、收取工程款凭证;

5、施工图纸;

6、施工记录;

7、发包方供应材料和设备的证明;

8、承包方采购材料和设备的证明;

9、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10、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

11、国家机关的有关文件;

12、其他证据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证据分析与运用

中国立法到今天,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在适用问题上,较为常用的是2005年1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因此,在谈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证据时,应该结合其分析:

(一)合同类证据分析与运用

合同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贯穿于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法律的全过程,可以说合同证据在解释中比其他证据更具有重要地位。这种重要性表现在合同证据是连接各诉讼主体的纽带,是明确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文书,是认定当事人合同行为的事实基础,也是人民法院适用法律的前提,合同证据这种重要地位其他证据是不可替代的。

合同以诉讼证据的形式表现其作用,就是要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或客观事实。但是在实践中同一事实会出现不同的合同证据,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黑白合同或阴阳合同,黑白合同往往会给合同事实的认定带来争议,

根据《解释》的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即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该规定事实上排除了黑合同的证据效力,是对白合同的证明效力进一步确认。为什么要作出这样的规定?因为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一方当事人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往往黑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利用其优势地位逼迫另一方当事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倘若予以采用确认其效力就会损害弱势群体的利益,故应当否认其证据效力。

在《解释》.中对合同的认定有两种结果即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有效合同的证据效力是无可质疑的,倘若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必然构成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是不是无效合同就没有证据效力?可以明确的讲,无效合同并不等于无证据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合同,但它还具备一定的证据效力,因为它也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或客观事实,如《解释》第一条虽然认定了三类合同为无效合同,但是第二条对无效合同的处理又规定了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当予以支持。说明了无效合同与无证据效力之间有本质上的差别。

合同证据是审理案件的主要证据,但是在看待合同证据时,不能就合同论合同,事实上合同是由一系列的合同文件组成,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组成上看,单合同本身就有三个部分,即《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除此之外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或书面协议或文件等。故看待合同证据应当从广义的角度、全面的角度去看,倘若就合同论合同,忽视合同文件的组成,将会给很多合同事实的认定带来问题。《解释》的第三条、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中竣工验收不合格,第十条规定中解除合同后已完工程质量不合格问题,以什么为标准判定,这就需要以合同文件中所列证据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进行印证或反驳;还有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指出的结算问题,第十九条规定指出的工程量等发生争议,又涉及到合同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书及附件、中标通知书、图纸变更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诉讼中,往往同一工程项目会出现若干个诉讼主体,并出现若干个合同证据,《解释》的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二款又规定:实际承包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该条的规定已给出若干个主体,即实际施工人、转包人、发包人,还隐含着承包人。他们之间的关系只能用合同联系在一起,即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形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与转包人之间形成转包合同、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形成分包合同、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或转包人或分包人又形成实际施工合同,在诉讼中认定以上事实均需合同证据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9: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合同纠纷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合同纠纷需要请律师吗?
    律师解答:由当事人意愿决定。由当事人意愿决定是否请律师。其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纠纷;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4、诉讼。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法》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
    2024-04-22
    382人看过
  • 合同纠纷败诉后该如何维护权益
    如果败诉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如果二审判决仍然失败的,是可以进行申诉,申请再审的。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一)协商,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二)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芜湖物业合同纠纷举证不足导致业主败诉本文讲的是物业合同纠纷。5月20日,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庭上,某物业公司与其管理的小区3名业主就物业费与物业服务问题再次对簿公堂。芜湖物业合同纠纷举证不足导致业主败诉5月20日,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庭上,某物业公司与其管理的小区3名业主就物业费与物业服务问
    2023-07-21
    294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极易发生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哪些方面
    1、合同的效力确认;2、建设工程招投标问题;3、土地使用权出、转、租问题;4、土地征与补偿;5、房屋联建纠纷;6、建设工程承包与转包、分包纠纷;7、建设工程鉴定;8、建设工程验收环节问题;9、工程款结算纠纷;10、建设工程优先权受偿权;11、工程项目转让等。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
    2023-06-15
    449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告某建设工程公司应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获胜
    案情简介原告四川某建筑劳务公司与被告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12日签订了《建筑劳务合同》,约定被告将其承包的某工程项目分包给原告,由原告承揽除了单项工程外的所有工作内容,同时约定原告须在签订该合同后3日那日交付300万保证金;2013年1月10日,双方又签订了《建筑劳务补充协议》,约定被告必须保证原告承包的工程在2013年5月底前开工,如果不能保证的,被告承诺对原告所交付的保证金按年息20%支付利息。原告于2013年1月23日前累计向被告支付了工程保证金290万元;自《建筑劳务合同签订》后,原告着手实施了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修建临设、平整土地、打桩放线等,诉争工程至本案二审判决时,主体工程并未实际开工。原告因承包的工程无法开工,遂依据《建筑劳务补充协议》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工程保证金利息61万元、支付工程款6.6万元、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办案思路及心得该案一、二审均由本律师代理
    2024-01-16
    494人看过
  • 论工程建设合同纠纷中合同效力的认定
    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一样,在性质上属于以完成特定任务为目的的合同。施工合同纠纷发生时,如何确定合同的效力?请阅读以下内容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共有五种情况:(1)。未取得施工企业资质或资质质量等级以上的。由于建筑产品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特殊产品,为了保证建筑产品的质量,法律法规对建筑市场主体设置了相对严格的准入条件,并对商业开发的承包商甚至业主的资质进行了严格限制。从当前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违反资质或超越资质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未取得施工资质等级的单位和个人,冒用或者冒用具有施工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这种行为的违法性在于行为人以非法手段或者欺诈手段隐瞒自己不具备资质等级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使行为人获得工程建设合同权利。2。在建筑市场上,一些建筑企业为了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通
    2023-05-07
    152人看过
  • 在拆迁合同纠纷中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在拆迁合同纠纷中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拆迁引起的纠纷应对方式如下:1.如果是因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宅基地,侵犯了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要注意土地管理部门是否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如果存在这些行为,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2.如果是村民争占除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的,看双方是谁先合法占有的,占有时间的长短,地上附属物归哪一方所有,先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解决,不服政府处理决定的则可向法院起诉。3.如果是移位的,看双方对使用面积是否有约定,最好是书面约定,如果是口头约定,看是否有证人证言,对此争议应先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解决,不服处理决定的则可向法院起诉。二、拆迁纠纷诉讼流程如何拆迁纠纷的诉讼流程如下:1.要确认案件的被告者。个人的话,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单位的话,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2.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
    2023-07-03
    245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如何举证,如何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举证是当事人在起诉或应诉时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方法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者是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如何举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举证如下:1.承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证据证明原告的身份,及其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是适格的诉讼主体。2.发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证据证明被告的身份,以及其为适格诉讼主体的证据。3.建设工程合同、工程质量签证单、工程款结算书等。该证据主要作为承包方提出的支付工程款诉讼的基本事实和理由的证据。4.法院有权主管或管辖的证据。该方面的证据主要表现为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关于管辖的约定或合同的履行地及被告(发包方)住所地的有关证据。二、如何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方式如下:1.当事人自行协商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
    2022-08-23
    409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问答(二)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总包人承包的地基要自己完成,那么基础专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对于这个问题,分三种情况,第一:承包人有基础施工的资质,承包了地基工程的工程合同是有效的;第二:总包人虽然没有基础工程的施工资质,但其与有基础资质的公司共同承包的,则合同有效,是可以联合承包的,这个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第三:假如承包人没有基础施工资质,但签订了一个总包合同,然后把基础工程分包,这个违反了《建筑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即施工总承包的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必须自行完成。所以分包合同无效。但是,还要考虑到总承包是否限定是施工总承包,如果是工程总承包,则是可以分包的。此外,工程基础的稳定要经过十年才能确定,怎么判断基础工程的施工与设计责任呢?这是比较复杂的问题,作为基础工程施工和设计的承包人,其责任应当由各自的合同约定来认定,也就是说,基础施工人是否按照图纸施工是其主要义务,只要是按照图纸
    2023-06-15
    338人看过
  • 在重庆发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请律师处理怎么收费?
    一、在重庆发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请律师处理怎么收费?在重庆发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请律师处理,可能需要支付5000元到30000元的律师费。具体的律师费金额,需要结合以下规定确定: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每件5,000到30,000元,每件不低于5,000元。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进计费:10万元以下部分计费比例为5%~6%(不低于5,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计费比例为4%~5%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计费比例为3%~4%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计费比例为2%~3%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计费比例为1%~2%5,000万元以上部分计费比例为0.5%~1%3、一般法律咨询、简单的合同起草和修改的每次,每件不低于500元。4、计时收费的主要承办律师不低于每人每小时2,000元,其他辅助律师不低于每人每小时500元。5、办理一般非诉讼事务(1)一般法律
    2024-01-19
    239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怎么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怎么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是:如果建设工程已经建成的,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如果还未开工的,则当事人有约定的,由其约定的法院管辖;无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2.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并解决纠纷的方式。4.
    2022-07-05
    152人看过
  •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主要表现形式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事实,是法院认定争议案件事实的根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主要有以下七种: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案件中,书证的主要形式有:发包方的招标文件、承包方的投标书、承包方、发包方订立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工程量签证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设计变更的联系单、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工程预决算书等。2、物证:是指以其形状、质量、规格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案件中,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已施工完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工地施工的机械设备等。比如在对工程量的争议纠纷中,已完成的形象工程即为物证。3、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在建设工程合同
    2023-06-10
    294人看过
  • 如何预防建设合同纠纷的发生
    一、如何预防建设合同纠纷的发生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来预防建设合同纠纷:1.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2.产生矛盾后,双方及时促进协商,避免矛盾升级;3.订立合同时,严格进行形式审查、实质审查。(1)合同条款的审查。基本的步骤和方法就是合同条款的审查。全面细致地对合同条款逐一审查,这是审查合同的基本方法。但审查应该有重点。有三方面内容必须审查:一看合同的主体,二看合同的标的,三看合同的数量条款。此三者为合同的必备条款。无此三者则合同不能成立。对于特定合同按照特定合同的特点和要求对其必备条款进行审查,查漏补缺。(2)文字审查,合同是文字的游戏,使用规范的语言能够避免误会防止争议的发生。(3)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的无效问题。(4)涉他权利审查。合同标的可能涉及他人知识产权或者其他利益,应该进行审查,避免侵权。(5)清洁条款审查。清洁条款的审查很重要。在科技发达的当今社
    2023-08-08
    298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纠纷要保护哪些合法权益
    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纠纷的详细案件才能回答,常见的劳动合同纠纷包括:(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6)经济补偿金纠纷;(7)竞业限制纠纷。一、劳动合同纠纷的仲裁流程是什么?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2023-06-20
    378人看过
  • 建设合同纠纷仲裁程序有哪些
    一、受理1、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2、双方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或仲裁通知书后,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交仲裁费用,否则将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2)被申请人可在仲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书;(3)分别做好证据材料的核对及整理工作,必要时可提交补充证据;(4)及时提交仲裁员选定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详细写明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材料;(5)在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申请人应主动查找其下落,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被申请人的确切住所,否则将影响仲裁程序进行;(6)被申请人若要提出仲裁反请求,则必须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出。3、此外,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
    2023-03-12
    300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合同纠纷是指因签订、履行工程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和纠纷。这些纠纷可能涉及到合同条款、工程进度、质量、费用、违约责任等方面。 解决工程合同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在处理工程合同纠纷时,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公平、公正... 更多>

    #工程合同纠纷
    相关咨询
    • 完工工程发生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多长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2
      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二年。 3、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质量缺陷主张有除斥期间的,发包人在除斥期限届满未主张即丧失诉讼时效。发包人未经竣工
    • 怎么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3
      我们都知道只要出现了纠纷涉及到官司性质的,我们都需要找法院,但是不是随便找一个地方都可以,管辖地都是有规定的,那么道路建设工程纠纷管辖规定有哪些?怎么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杨波律师解析。 一、道路建设工程纠纷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何确认合同无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0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中还做对“无效”做了如下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
    • 合同纠纷怎样维护权益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14
      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可以通过请第三方机构调解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当事人协商不好、调解不成功的就只能走诉讼的方式解决,只要有合法的证据也是可以保障到自己的利益。
    • 工程建设合同生效时间合同是否有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03
      建设工程合同的有效期一般为当事人合意签订合同之日至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间的时间,但其法律效力是永久的。 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