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管辖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7:06:25 373 人看过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产生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是属于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如何处理?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怎么处理:

1、尽职调查、协议约定、出让方对或有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2、进行资产评估,同时关注表外因素。尤其应注意或有债务的可能性;

3、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一并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1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转让相关文章
  • 法院管辖权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法院会依下列标准处理: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债务人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此时被债务人应该在履行期内向原告支付相应款项,否则一旦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直接在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扣划款项、拍卖、变卖不动产、动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一、法院如何强制执行支付令法院一般是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等方式强制执行支付令。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支付令的具体执行流程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
    2023-03-06
    475人看过
  • 债权债务纠纷法条有哪些规定?
    债权债务纠纷在现实中极为常见,小到百十来块的小的口头约定,大到百万千万级的借贷,这些都能产生一定程度上的民事纠纷,而民事纠纷出现以后大多会通过诉讼或者私人调解来进行,而这判断标准自然不会是相邻之间约定的一种方式或者古老的习惯,在当代社会只有通过债权债务纠纷法条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一、民法上的规定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关于债权债务的规定在主要在担保编和合同编中。2、《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3、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二、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民事诉讼法》
    2023-04-17
    272人看过
  • 有哪些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包括: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纠纷;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夫妻共同利益的纠纷;以及转让已受清偿的债权的纠纷。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满足什么条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务人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2、债务人以明显低价转让财产时,要求受让人知道该行为可能损害出让人债权人利益;3、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行为是免费的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行的。二、起诉期间房产过户算恶意转移财产么涉嫌恶意转移财产,不合法的。原则上,公民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但涉嫌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能申请撤销。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三
    2023-03-29
    370人看过
  • 法院怎样确定债权债务纠纷管辖
    个人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按照规定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是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个人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所以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首先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约定管辖的协议,如果有的话,则协议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法定管辖来确定管辖法院,即被告住所地法院肯定有管辖权。如果合同已经履行的,则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合同未履行,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合同任何一方住所地的,此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否则合同履行地法院无管辖权。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非涉外诉讼中的协议管辖只适用合同纠纷的第一审案件;协议管辖是要式行为
    2023-06-19
    166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类型有哪些,虚假债权转让纠纷有哪些类型
    一、债权转让的类型有哪些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2、债务重组转让。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3、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4、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
    2023-03-03
    178人看过
  • 债权转让纠纷有哪些债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债权转让具有以下法律效力:对内效力:1、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2、除债权人自身权利外,主债权的抵押权、利息债权等权利将一并转移给新的债权人。3、转让方应保证其转让权有效,不存在权利缺陷。二外效力:1、债务人需要向新债权人履行债务,不能向原债务人即转让人履行债务。二、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让人的抗辩。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1、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
    2023-08-18
    333人看过
  •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管辖权的规定
    一、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管辖权的规定1.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2.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等等。二、债权转让是否需要债务人同意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通知的方法可以是口头通知,也可以是书面通知。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
    2023-06-08
    393人看过
  • 哪些法院对债权转让具有管辖权
    (1)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定管辖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3)协议管辖的原则。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是反映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前双方解决争议管辖问题的真实意思。由此可见,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双方协议约定。也就是说转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签订的管辖协议,同样也适用转让人与受让人
    2023-02-27
    168人看过
  • 如何确定债权债务纠纷的起诉管辖地?
    债权债务纠纷起诉管辖地的确认方式如下: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什么是债权债务纠纷什么是债权债务1、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债权行为之外还有物权行为。关于什么是债权债务问题。2、债权债务中关于物权行为的无因性问题,文中是这样说明的:无因行为必须由法律作出规定,法律可以规定某些物权行为是无因行为,也可以规定某些债权行为是无因行为,德国民法就是如此。某种行为,在理论上我们认为它“应该”是无因行为,但未规定在法律中,还是不能作为无因行为看待。3、什么是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区别:(1)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
    2023-07-03
    65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的管辖权,法律有什么规定?
    一、债权转让后的管辖权,法律有什么规定?债权转让后的管辖权归属如下:1、一般归属于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3、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对该笔债权的管辖进行了约定,只要不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法律效力有什么债权转让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点: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2
    2024-01-28
    244人看过
  • 债权转让协议管辖对债务人有效吗
    一、债权转让协议管辖对债务人有效吗最高院司法解释债权转让后的法院管辖(一)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定管辖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三)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是反映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前双方解决争议管辖问题的真实意思。由此可见,法院在受
    2023-06-08
    397人看过
  • 债务纠纷诉讼状怎么写,债权债务诉讼管辖法院有哪些
    债务纠纷诉讼状需要写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还有证据和证据来源。债权债务诉讼管辖法院有被告住所地法院,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等。一、债务纠纷诉讼状怎么写债务纠纷诉讼状的书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另,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二、债权债务诉讼管辖法院有哪些债权债务诉讼管辖法院有:1.债务纠纷起诉最好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能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2.根
    2023-07-24
    73人看过
  • 找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纠纷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是指合同当事人将其依据合同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但又不是这两个行为的简单叠加。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又包括意定概括转移和法定概括转移两种,意定概括转移即是基于当事人之间民事行为而产生的,而法定概括转移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第五百五十六条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2024-04-24
    477人看过
  • 合同纠纷未约定管辖债权转让怎么解决
    合同纠纷未约定管辖债权转让解决如下:1、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3、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是反映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前双方解决争议管辖问题的真实意思。合同纠纷未约定管辖债权转让怎么解决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
    2022-06-22
    53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务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协议将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 在债务转让中,债务转让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三方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原合同中的债务,原债务人不再履行原合同中的义务,而第... 更多>

    #债务转让
    相关咨询
    • 债权转让关系的纠纷管辖是什么,债权转让管辖权与债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7
      债权转让后,如果新的债权人需要起诉债务人,应遵循以下管辖原则: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成为诉讼当事人,消除原法律关系,产生新的法律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新债权人提起的诉讼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原告对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地区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区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
    • 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法律有哪些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9
      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1.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相关法律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定管辖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 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协议管
    • 债权转让后债权纠纷的管辖法院属于哪里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21
      一般来说,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哪些债权债务纠纷为合法管辖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9
      第一、和解法。第二、调解法。第三、仲裁法。第四、诉讼法。第五、申请支付令法。第六、申请先予执行法。第七、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第八、优先受偿权法。第九、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第十、代位追偿法。
    • 债权转让的纠纷有哪些债权转让纠纷的特征类型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22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如下: 1、债权转让已消除; 二、债权按性质、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不得转让的; 其他类型的虚假债权转让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