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可否赠与子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00:00:07 488 人看过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给自己的子女这当然是可以的,因为我国公民在依法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后,可以对国有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赠与子女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这种赠与行为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赠与也是有条件的。

一、房子每过户一次就要交纳契税吗

房子每过户一次就要交契税的。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自身特征有以下几点:

1、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政府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政府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

2、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当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行为时,按转移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可征一次性契税;

3、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可征。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4、房屋赠与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房屋交换在契税的计算中,注意过户与否是一个关键点;

5、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二、土地证与房产证的区别

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1、土地证是证明购房者拥有房屋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2、房屋所有权证是指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凭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对房屋行使买卖、赠与、出租、抵押等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0: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关于土地使用权如何赠与
    土地使用权一般是通过书面证据进行赠与的。土地使用权赠与是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相对人,相对人予以接受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一、土地使用年限20年到期后要怎么办非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了直接向土地管理局提出续期申请并交纳相关费用即可。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二、房屋产权的内容是如何组成的房屋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内容。房屋所有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
    2023-06-24
    149人看过
  • 怎么赠与土地使用权给他人
    1.除了宅基地是自己的,所有土地为国家的,但是土地上的东西是私人的,也就说土地不可转,只可租很遗憾,不能办理赠与,只能办理继承。2.因为现在农村集体土地证都要符合一户一宅基原则,如果你没有分到一户,那么,可以办理转让过户。如果你已经分到一户了,就办理不了转让过户,只能办理继承。需要你亲戚写遗嘱,过世后才能办理。3.土地是不可以赠予的,即使赠予也是无效的。我国土地政策是,土地有两种形式,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公民企业只有使用权;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公民企业只有使用权。赠予的地能否办土地证1.可以办土地证,受赠人与赠与人带好相关各自身份证件及房产证件,一起去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及土地证、房产证即可。2需要的资料有、土地登记申请书一套;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购房契约(复印件)或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决定书、成交确认书;继承、赠予、析产公证书(复印件)原土地证(原件)。3.身份证
    2023-04-16
    7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怎样赠与给他人
    1.除了宅基地是自己的,所有土地为国家的,但是土地上的东西是私人的,也就说土地不可转,只可租很遗憾,不能办理赠与,只能办理继承。2.因为现在农村集体土地证都要符合一户一宅基原则,如果你没有分到一户,那么,可以办理转让过户。如果你已经分到一户了,就办理不了转让过户,只能办理继承。需要你亲戚写遗嘱,过世后才能办理。3.土地是不可以赠予的,即使赠予也是无效的。我国土地政策是,土地有两种形式,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公民企业只有使用权;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公民企业只有使用权。赠予的地能否办土地证1.可以办土地证,受赠人与赠与人带好相关各自身份证件及房产证件,一起去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及土地证、房产证即可。2需要的资料有、土地登记申请书一套;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购房契约(复印件)或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决定书、成交确认书;继承、赠予、析产公证书(复印件)原土地证(原件)。3.身份证
    2023-08-05
    6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赠与的依据都有哪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出让、转让、买卖、出租、抵押、交换、变更、继承、赠与、划拨、终止等使用形式。(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有拍卖、招标和协议三种方式。(2)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如出售、交换、赠与等。土地使用权出让构成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一级市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构成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二级市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目前情况比较复杂,在法律中并无系统的规定,各地的做法也不一致。从原则上讲,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因此,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目前一般是指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承包和分包。通过土地划拨及建设用地程序取得的使用权是无限期的,通过土地使用权
    2023-04-16
    370人看过
  • 赠与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合法?
    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可以赠与。《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过户,但过户时要满足一些要求: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没有住房。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
    2023-07-12
    265人看过
  • 无偿宅基地上房屋赠与后土地使用权是否有效
    一、无偿宅基地上房屋赠与后土地使用权是否有效不能赠与。作为我国特有的物权种类,宅基地的取得和流转都有其特殊的要求。由于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性,农村村民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无偿从土地所有权人处一次性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法律也必将对其流转进行一定的限制: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二、相关知识:一,宅基地上的建筑物使用权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
    2023-05-23
    341人看过
  • 以土地使用权赠与要交哪些税
    受赠方:个人所得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除上述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一、受赠方应该缴纳什么税受赠方应该缴纳契税。《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
    2023-02-24
    307人看过
  • 赠与土地使用权税收怎样收取
    一、赠与土地使用权税收1、受赠方: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就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了明确。《通知》规定,以下三种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除上述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2、受赠方:契税《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
    2023-06-24
    259人看过
  • 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么
    赠予是用地人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移转给受赠人的法律行为。以赠予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没有直接的对价,它无需价金的支付或财产权利的提供作为对应条件。但土地使用权赠予合同可能会附加其他条件,如用地人在将土地赠予给学校使用时,可能会将土地的使用限于与教育有关的目的。如果以出让方式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话,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该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总而言之,土地使用权与房屋的权属一样也是可以赠与的,只要是赠与人愿意以及受赠与人也愿意的情况下就可以发生赠与,并不是说只要是赠与就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一、赠与土地使用权包括哪几种类型?一般土地使用权赠与一般分为三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赠与、宅基地使用权赠与。1、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大多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者依法利用该土地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方式有分为划
    2023-02-28
    57人看过
  •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否可行
    国有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可以的。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按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的土地资产必须办理地价评估,经省国土资源厅立项后,由具备A级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出具规范的土地估价报告;(二)企业应当根据土地资产状况和地价评估结果,会同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三)土地估价结果和企业拟订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经市土地行政丰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国土资源厅核准、批准;需报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必须经
    2023-03-28
    376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赠与如何进行
    土地使用权赠与是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相对人,相对人予以接受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一、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1、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是以金钱支付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都是指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2、集体土地使用权抵债集体土地使用权抵债是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金钱支付的条件以及期限不一样而已。在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时,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金钱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3、集体土地使用权交换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交换方式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金钱,而是与金钱等价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某一财产权益。集体土地使用人将集体土地使用权
    2023-02-24
    52人看过
  • 我国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收回
    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五)两项以及《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等5种情形。具体内容包括:1、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2、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3、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连续二年未使用土地的;4、未按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规定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5、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国务院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办理程序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办理程序是:1.向市国土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2.土地利用处窗口办公人员对受理的划拨供地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3.土
    2023-08-05
    35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属于赠予?
    赠与是属于转让的,是转让的其中一种形式。转让包含了赠与,赠与不等于转让。不论是赠与还是转让,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法变更,不然就是无效的。土地使用权赠与。土地使用权赠与是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相对人,相对人予以接受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
    2023-08-05
    76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效。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价款的行为。我国实行严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制度。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一、由继承房屋进而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宅基地作为特殊财产,虽然不能以一般财产的继承方式来继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3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三条
    2023-06-20
    37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赠与土地使用权十五年后土地使用权是否能撤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好,现在也可以撤销,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赠与给你实际生活造成了困难
    • 个人可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他人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3
      划拨土地房产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时候即可赠与他人: 1、土地的使用者必须是、企业、或个人经济组织。 2、持有国用土地使用证的。 3、能证明具有地上建筑物、合产权。 4、依照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合规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当地市、县及时补交上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
    • 土地使用权赠与是否缴纳出让金?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6-14
      1.如果以出让方式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话,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该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果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房屋已经建成的,已经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人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赠与权转让条件 (1)该赠与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为属于公司、企业、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 (2)该土地使用权已经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或其他
    • 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土地权属以及赠与方式主要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30
      以下方式: 1、协议转让。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协商土地条件和价格,达成协议,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2、招标转让。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发出招标邀请,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土地转让方式。 3、拍卖转让。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指定合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到场,拟出让地块公开竞价,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让方式。
    • 如何赠与土地使用权给他人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14
      土地使用权通过书面签订合同赠与他人。 土地使用权赠与是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相对人,相对人予以接受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赠与的目的不是为了土地使用权商品的交换,而往往是基于亲属关系、友谊关系或者道德上的原因。 土地使用权赠与的特征: (1)土地使用权赠与人的义务是按照合同移交土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