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土地纠纷由什么部门确权管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8 09:20:31 245 人看过

一、出现土地纠纷由什么部门确权管理

出现土地纠纷时,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处理。依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1.对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而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则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若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土地确权不予情况

土地确权不予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存在纠纷的土地:对于尚处于纠纷状态的土地,一般需要在解决完纠纷问题之后才可确权。

2.私自开垦的荒地和未利用地:未与发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协议的荒地或未利用地,只能确权到村集体,而不能确权到户。

3.已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的耕地:对于已取得林权证和草地证的承包林地和草地,不纳入农村土地确权范围。

三、确权完成后建房流程

在土地确权完成后,若打算在土地上建房,应遵循以下流程:

1.建房申请与填表:建房户需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建房申请表。

2.村委会签署意见与初审:村民委员会对申请进行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随后镇政府进行初审。

3.张榜公布与联合审批:初审意见通过后,需张榜公布,并报请县级机关进行联合审批。

4.缴纳费用与核发许可证: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后,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5.镇政府现场查验与全程管理:镇政府进行现场查验,并实施建设全程管理。

6.竣工验收与核发合格证:建房户在完成建设后,需申请竣工验收,合格后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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