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产生的作品有没有著作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30 18:02:19 331 人看过

一、侵权产生的作品有没有著作权

侵权产生的作品没有没有著作权的,侵权产生的作品是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没有权的行为。非法复制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财产权,而假冒他人作品,则往往同时侵害了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均不可能再享受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没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没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没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没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二、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由谁享有没有

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没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没有署名权,并有没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没有,但作者享有没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

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没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没有署名权,并有没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没有,但作者享有没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没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三、有没有文学作品著作权的是谁

拥有没有文学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没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四节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四十七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n(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n(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以及复制;\n(三)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n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不得影响、限制或者侵害他人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n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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