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赔偿的机关怎么规定的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6 21:01:45 366 人看过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我国国家赔偿的标准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根据赔偿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违反国家规定我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根据赔偿法第15条、第16条的规定,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根据赔偿法第31条规定,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仅限三项:

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强强措施(包括拘传、拘留、罚款等)的损害赔偿;

民事、行政诉讼中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赔偿;

法院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存款、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等等)造成损害的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没收财产相关文章
  •  我国国家赔偿超期理赔规定
    根据该段内容可知,赔偿请求人提出国家赔偿请求的时效为两年。如果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同时提出赔偿请求,那么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此,该段内容讲述了赔偿请求人提出国家赔偿请求的时效以及相关时效规定。赔偿请求人提出国家赔偿请求的时效为两年。如果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同时提出赔偿请求,那么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行 政 诉 讼 时 效 与 赔 偿 请 求行政诉讼时效与赔偿请求是行政法领域中的重要问题。行政诉讼时效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
    2023-09-11
    311人看过
  •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决定程序
    国家赔偿决定程序是国家赔偿取得权的前置程序,设置前置的目的,既是给赔偿义务机关一个自我纠错的机会,也是处于提高效率、减轻诉累的考虑。国外国家赔偿实践证明,大量的赔偿请求基本都可以在行政处理过程中得到解决。有关资料表明,美国大约有80%-90%的国家赔偿案件都是在行政机关得到解决的。1、概念国家赔偿决定程序是指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基于申请人的国家赔偿申请就赔偿请求作出的实质性决定的主体、时限、顺序、步骤、方式的总称。赔偿决定的内容应当包括是否赔偿及其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并告知请求人不服赔偿决定所享有的救济权利和途径。2、性质由于国家赔偿决定程序中仅有两个法律主体,赔偿义务机关和赔偿请求人,赔偿决定由赔偿义务机关单方作出。因此,国家赔偿决定程序应属于(或类似于)行政程序,其具体制度可按行政程序构建。3、具体制度(1)时限制度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赔偿申请后,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一般以60日为限)作出
    2023-06-06
    114人看过
  • 国家赔偿支付机关的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赔偿费用专项用于国家赔偿支出,资金审核下达由财政部门承担法制工作任务的机构负责办理。国家赔偿费用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当年需要支付的国家赔偿费用超过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安排资金。国家权利机关国家权力机关,是指代表统治阶级行使统治权力的机关。在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原则的国家中,议会是唯一的立法机关。议会与行使行政权的总统和行使司法权的法院处于制约与平衡的地位。在实行议会制的国家,议会有权控制内阁(行政机关),一般不能干预司法。在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监察机关都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受国家权力机关监督。
    2023-08-17
    227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的性质的相关规定及其赔偿义务机关
    一、国家赔偿法的性质的相关规定国际上赔偿法的性质的相关规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一条的规定,即该法是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二、国家赔偿法的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法的赔偿义务机关需要分情况讨论: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
    2023-06-06
    148人看过
  • 根据宪法规定什么是我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根据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而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各级人大,可以参考我国宪法的相关内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关系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双方存在相互监督的关系。一、根据宪法规定什么是我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1.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各级人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
    2022-07-01
    431人看过
  •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一节赔偿范围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
    2023-06-13
    412人看过
  • 我国关于国家赔偿伪造证据免责的规定及解析
    国家赔偿伪造证据免责的规定:《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伪造证据罪是刑法哪一条规定的?《刑法》条文第三百零七条妨害作证、伪造、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7-07
    500人看过
  • 我国关于行政附随义务国家赔偿的规定有哪些?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后合同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区别是如何的后合同义务与付随义务的区别:(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2)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3)不履行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反之,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但可就其所受损害,依不完全履行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当然,有些合同上的义务,究竟属于给付义务还是附随义务尚有
    2023-07-14
    160人看过
  • 我国国家机构和国家机关的构成和职责差异
    1、国家机关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力的机关。包括国家元首、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1)行使国家力、管理国家事务的机关。包括国家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如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也叫政机关。当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也在国家机关之列。(2)特指中央一级机关。2、国家机构是一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职能而建立起来的进行国家管理和执行统治职能的国家机关的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国家机构的本质取决于国家的本质。国家机构实际上是掌握国家力的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工具。冒充国家机构诈骗怎么判刑冒充国家机构
    2023-07-18
    350人看过
  • 我国国家机关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我国国家机关工作的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紧密结合起来。一、宪法为什么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宪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宪法所确立的原则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宪法确定我国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二、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宪法的基本原则:1、党的领导原则。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2、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是指国家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最高权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3、人权保障原则。人权是指人作为人享有和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是最重要的人权,包括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人身
    2023-03-21
    200人看过
  • 国家林地赔偿标准:关于国家林地赔偿的相关规定,请关注国家林地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1、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2元/m2,山坡地10元/m22、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0元/m2,山坡地8元/m23、人工未成林林地(含未达到挂果年龄的经济树种),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8元/m2,山坡地6元/m2、天然未成林林地,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6元/m2,山坡地5元/m25、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20元/m2,山坡地16元/m2、特种用途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4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3倍计算、防护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3倍计算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2倍计算、苗圃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苗木年产值)的8倍计算数最大值不超过合理密度、天然灌木林地,按当地天然未成林
    2023-07-11
    208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条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一)、(二)项、第十五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三十三条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的,适用本法。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
    2023-04-24
    494人看过
  • 国家赔偿申请时效2024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一、申请国家赔偿期限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二、人民法院审查申请的时间限制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
    2024-01-19
    163人看过
  • 规定的国家赔偿怎么开庭
    我国规定的国家赔偿这么开庭:1、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赔偿的决定或者不作出答复;2、申请人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3、法院受理诉讼并进行立案;4、法院通知当事人开庭。申请国家赔偿的案由的规定是什么?随着社会的发展,实务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法律法规中未涉及的问题,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些问题,使每一个司法案件都能公平公正,我国最高法会针对实务中出现较多或者有争议的案件进行司法解释,针对国家赔偿,最高法也出台了申请国家赔偿的案由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案由的规定》已于2011年1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37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2月15日起施行。为正确适用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对国家赔偿案件案由规定如下:一、违法刑事拘留赔偿(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
    2023-07-27
    25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没收财产
    相关咨询
    • 我国国家赔偿的机关如何确,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16
      我国国家赔偿的机关根据侵权行为确定,也就是哪个机关侵权的,哪个机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行驶职权的工作人员。因此具体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 国家赔偿我国对哪些国家机关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10
      国家赔偿的范围是国家赔偿法的核心问题。它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的侵权行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它要解决的是国家对哪些国家机关造成的哪些损害给予赔偿的问题。对相对人来说,国家赔偿范围意味着其求偿权的范围。 国家赔偿范围确定的大与小、宽与窄,直接关系到国家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程度。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家赔偿范围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法治进程的尺度之一。由于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只涵
    • 哪些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我国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30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第三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
    • 我国国家赔偿法关于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28
      1、我国国家赔偿的时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即赔偿请求人在加害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即使在这两年之内的最后一天,提出赔偿请求,也是在赔偿时效之内。 2、请求赔偿时效的中止 时效的中止,指在时效期间之中,因出现某种法定事由而暂时停止时效期间的
    • 我国规定的国家赔偿由谁履行赔偿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26
      国家赔偿费用,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向赔偿请求人支付的费用。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