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土地确权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17:14:11 290 人看过

一、怎么办土地确权呢

土地确权的办理如下:

1.调查、合适土地承包信息;

2.实测承包土地;

3.申请登记,由村镇将登记要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登记;

4.人民政府颁证公示。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土地确权纠纷找哪个部门

土地确权纠纷一般情况下都是找土地管理部门,即国土资源局。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规定。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

三、土地确权证下发时间

土地确权证的下发时间一般是三年之内。确权登记颁证是土地确权的主要形式,土地确权包括家庭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两种形式。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呢
    土地出让年限到了如果是住宅用地会自动续期,如果是其他类型用地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如果因为公共利益需要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会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一、公共设施用地年限是多少年公共设施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一、公共设施用地有如下用途:1、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建设;2、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建设;3、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建设;4、用于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急救康复、医检药检、福利救助等的用地建设;5、用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等的用地建设;6、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给
    2023-02-10
    52人看过
  • 土地确权比二轮土地承包多了怎么办
    一、土地确权比二轮土地承包多了怎么办当土地确权面积超过二轮土地承包面积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土地确权是基于现有土地实际状况进行的,而二轮土地承包则是基于当时的政策和合同。若确权面积大于承包面积,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1.核实与确认:需要核实确权面积的准确性,确保没有误测或计算错误。同时,也要确认承包面积的准确性,包括历史合同和文件。2.政策指导:根据相关政策,对于超出承包面积的土地,可能需要与村集体或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协商,了解是否有相关政策指导或解决方案。3.合同调整:如果双方同意并符合相关法规,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合同或修改原合同的方式,调整承包面积与确权面积之间的差异。4.权益保障:无论处理结果如何,都应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保障,不受损害。二、未确权房屋处理对于农村未确权的房屋,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一户多宅的房屋:对于这类房屋,国家鼓励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将旧的房屋和多余的
    2024-07-19
    296人看过
  • 土地确认怎么办
    房地产开发
    土地使用权确认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土地、划拨已有的土地、转让已有土地或者拍卖土地这几种方式。首先要看用户自己符不符合得到土地的条件,及其自己是属于什么样的企业,在根据情况来选择自己想要的土地一、土地使用权变更主要有哪几种途径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任何人和组织不得拥有,土地买卖的只能是土地的使用权有权。使用权的变更方式有以下几种:1、招标方式是指土地者(出让人)向多方土地使用者(投标者)发出投标邀请,通过各投标者设计标书的竞争,来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方式。2、拍卖方式是按指定时间、地点,在公开场所出让方用叫价的方法将土地使用权拍卖给出价较高者(竞买人)3、协议出让指政府作为土地者(出让方)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4、挂牌出让国家把要出让的土地公示出来,各房地产开发商将自己的报价和方案交到指定地点,其中优的公司会公示出
    2023-04-01
    112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确权没有确权应该怎么办呢
    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再次申请确权:1、向确权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登记;2、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确权材料;3、受理申请后,审核材料;4、符合确权条件,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有什么用农村宅基地确权的目的在于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化解矛盾,帮助农民建立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等。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2023-08-07
    490人看过
  • 土地确权证是什么意思土地确权证有哪些办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土地确权证发下来了,有纠纷如何办1、土地确权证发下来了,有纠纷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
    2023-07-25
    444人看过
  • 办理土地确权遗漏田亩怎么办
    一、办理土地确权遗漏田亩怎么办首先,请农民朋友们向土地确权的法定登记机构提交登记申请;其次,若登记机关予以接纳,便需遵循相关程序进行补办登记工作;再有,倘若登记机关未予批准,农民朋友们便可依法行使行政复议的权利;最后,若行政复议仍未能如您所愿,那么农民朋友们还能选择向法院提起上诉以维护自身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二、办理土地证过户需要哪些费用办理土地证需要缴纳以下费用:1、如果原土地证上土地的来源是转让的,就只要缴纳手续费。2、如果土地来源是划拨的(单位福利分房后的房改房,所有公房转私房以后的房产都是),土地证过户时就必须缴纳当地地价3%的土地出让金了,这是一笔很大的支出。土地证过户费用:缴纳的土地证过户费用:契税1.5%,印花税5‰,如果
    2024-07-12
    427人看过
  • 农作物土地和土地确权证不符合怎么办
    村土地确权有纠纷时,政府有具体的处理流程为: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5、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土地管理法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024-05-09
    432人看过
  • 土地确权政府不受理怎么办
    土地确权政府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的,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该事由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一、土
    2023-02-17
    94人看过
  • 确权土地2028年到期了怎么办
    非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了直接向土地管理局提出续期申请并交纳相关费用即可。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24-04-23
    499人看过
  • 土地确权前后不一致怎么办
    一、土地确权前后不一致怎么办?土地确权前后不一致,可以先向所在行政村反映。由行政村与测绘公司协调重新打印证书即可。如果发现自家的确权证书有错误存在,大家需要及时的进行整改,和村干部提出申请的工作。首先就是填写申请表,随后村委将会进行落实,看看是否有错误以及哪些错误。当然还需要盖上公章,并将其汇报到镇级部门,之后由相关领导进行批复,下发新的正确的确权证书。如果是土地的位置、面积等出错,还需要四邻的村民签字确认。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有错误的,根据错、漏登记宗地的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原土地登记申请书,进行补充地籍调查,填写土地变更登记审批表,报原批准登记发证机关审批,更改或更换土地登记卡、簿。同时书面通知原土地证书持有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更换或注销原土地证书手续。当事人逾期不办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后,原土地权利证书废止。
    2024-01-11
    311人看过
  • 土地确权政策土地确权有什么规定
    (一)土地确认权整体确认家庭对于土地等资源资产,应着重抓住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权登记证的非经营资产,着重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的经营资产,明确产权归属,将资产折扣股量化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二)实行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活跃土地经营权。落实集体产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房产和动产,归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集体成员权,明确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明确。稳定农户承包权是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执行到本集体组织的各农户。激活土地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依法将土地经营权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确权后证书什么时间发各村委会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申报工作。经镇业务部门审核无
    2023-08-18
    13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什么是农村土地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确立。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居住房屋对本集体土地的占用、使用的权利。确权之后会颁发农村宅基地证,这个证书可以证明你有权利对你家宅基地上房屋享有使用的权利,但是不能用来买卖。《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
    2024-04-25
    193人看过
  • 土地确权宅基地怎么算
    宅基地使用权应该按照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依法确认给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
    2023-03-29
    259人看过
  • 耕地土地证丢失要怎么办理确权
    先去当地国土所或分局查阅你的原始登记档案,找到土地证的证号或宗地编号,再到报社办理一个遗失声明,说明你原有的土地证遗失了。再拿这份报纸到国土部门补办土地使用证。农村土地确权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权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为
    2023-05-04
    6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土地确权不改怎么办,土地确权后不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甚至是不合法的,因为确权的土地属于承包地,是属于村集体的,不能用于买卖。一般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变多或者变少,只要误差在5以内,与原来的土地面积相差不是很大的话,基本上不用担心。但如果是多出来的土地或者少了的土地数量较大,就要申请重新进行实测勘查,并在现场进行监督,如果确实数据属实,那这就是你的确权面积。因为以前的土地证上的面积多是人工拿皮尺测量,而现在都是采用的卫星定位测量,本来
    • 农村土地确权死人怎么办农村土地确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9
      家庭承包人员死亡的,其他成员还存在,也没有与家庭死亡人员分户的,家庭承包户没有消亡,还按原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家庭承包户消亡的,原家庭承包土地不予确权登记(死亡人员与原家庭承包人是分户的,死亡人员单独立户的;死亡人员的原家庭人员迁入设区的市或转为国家在职公职人员或婚嫁后在居住地已取得承包田,只剩死亡人员的;死亡人员属孤寡户)。
    • 土地确权有什么用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30
      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
    • 土地不确权确权了土地会怎么样?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30
      如果土地没有得到确认,它可能会被收回。未经许可开荒的土地不予确认,原则上交给开荒者继续使用,村集体有其他规划的,可以收回;非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作为宅基地的,村集体可以收回重新分配;废弃闲置宅基地不予确认,村集体可以收回。
    • 承包土地确权土地不符怎么办?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1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只是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对土地没有所有权。而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显然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只有林地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通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时,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一般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承包人死亡后发包单位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