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件如何和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23 05:37:24 50 人看过

若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主动改变其原先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的,双方可以达成和解,之后原告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撤诉,但是是否同意,则由人民法院裁定。行政诉讼案件如何和解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十一条

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第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一条 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n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2: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二审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如何解决上诉案件?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行政诉讼中的证据类型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2、物证。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如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的药品等。3、视听材料。是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的事实材料。如用录音机录制的音响、语言;用录像机录取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等。视听资料可以由当事人提供,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索取或复制。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制作的对案件事
    2023-07-13
    152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院是如何裁决行政案件的
    一、行政诉讼法院是如何裁决行政案件的行政诉讼会这样判决:如果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人民法院会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行政诉讼时效是6个月。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起算,如果
    2023-11-20
    61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上诉期多久,行政诉讼如何收费案件受理费:
    一、行政诉讼上诉期多久行政诉讼上诉期相关规定如下:1、一般性规定(2015年5月1日前起诉期限尚未届满的):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2、一般性规定(2015年5月1日前尚未审结案件的案件):从应当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3、特殊规定:行政机关未告知起诉期限的,起诉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三个月还是六个月就遵循前面的一般性规定),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4、最长时效的规定: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
    2024-01-07
    193人看过
  • 行政案件中诉讼被告如何确定
    (一)直接向法院起诉和经过行政复议以后向法院起诉被告的确定。⑴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的确定。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⑵经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被告的确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二)共同行政行为中被告的确定。当两个以上的行政主体作出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时,它们是共同被告。(三)行政授权关系中被告的确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四)行政委托关系中被告的确定。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五)行政机关被撤销后被告的确定。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一、行政复议裁定败诉后果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败诉的法律后果:维持原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2023-06-20
    128人看过
  • 行政案件诉讼中断后如何恢复?
    行政诉讼中止审理怎样恢复审理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中止诉讼的情形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止诉讼的情形消失时恢复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
    2023-08-14
    376人看过
  • 新律师如何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新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来维护其当事人的利益:依法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依法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依法向法院起诉,并陪同当事人参加庭审;以及依法行使其辩论权利等。一、起诉离婚手续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
    2023-02-26
    321人看过
  • 如何选择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当事人可以有三种选择:第一,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只选择行政复议;第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行政处罚多长时间内可以到法院起诉讼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书之日起15天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遇到违法拆迁我该怎么维权遇到非法拆迁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方式维权。如果对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群众只能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只是对执法部门或者拆迁办作出的决定不满,可以直接到政府法制局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2023-04-11
    196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不服判决后如何执行案件
    一、行政诉讼不服判决后如何执行案件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作出判决之后,可以由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之内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二、行政诉讼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行政诉讼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是:1.强制执行申请书;2.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3.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4.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三、行政诉讼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不服一审判决的,十五日内上诉;不服一审裁定的,十日内上诉。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
    2024-03-01
    8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行政诉讼的效力范围?
    一、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有:1.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每个审判阶段计件确定收费标准。2.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10000元。下浮不限。3.涉及财产关系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案件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执行。4.计时收费标准:100元—3000元/有效工作小时。下浮不限。二、行政诉讼的效力范围是什么?行政诉讼的效力范围是:1.空间效力空间效力又称地域效力,行政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适用的地域范围。2.时间效力行政诉讼法时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的生效、失效的起止时间以及对该法生效前发生的行政案件是否具有溯及力,即溯及既往的效力。3.对人的效力行政诉讼法对人的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适用于哪些人,对哪些人有拘束力,对哪些人没有拘束力4.对事的效力行政诉讼法对事的效力是指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三、行政诉讼期限是多久行政诉讼期限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
    2023-06-06
    386人看过
  • 行政诉讼协调和解的范围如何界定
    1、从案件类型来分,有以下几种:(1)行政自由裁量案件。因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发生的行政案件,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后,行政主体在裁量权范围内放弃一定的“公权力”与行政相对人达成和解,通过人民法院主持协调,可以使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改变其不合理的行政行为,使行政行为更加趋于或者完全符合法定职权的客观要求,不仅没有放弃法定职权之嫌,相反会使行政行为更加符合立法精神。同时可以促使行政相对人尽快地履行具体行政行为,化解争议,既提高了行政效率,也减轻相对人诉累,节约了司法成本。行政自由裁量案件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征收或征用、行政补偿等案件,实践中,若原告以被告的行政处罚“显失公正”为由提起诉讼,法院对这种合法但不合理的行政行为只能判决维持,这样的判决就使得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在审理过程中,如果行政机关认识到行政处罚明显过重,提出将处罚减轻,如果原告同意,则这一纠纷即可获得解决。这样,通过和
    2023-03-30
    318人看过
  • 如何审理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一、证据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涉及到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行政诉讼部分或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应当分别适用《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证据上,行政诉讼部分遵循《行政诉讼法》所遵循的证据规则。以举证责任为例,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且在诉讼过程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在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附带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各自负有举证责任提出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二、调解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案件(除行政赔偿案件外)一律不适用调解,但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适用调解,因为附带民事诉讼从本质上而言属于民事诉讼,作为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之一的调解原则当然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
    2023-06-06
    379人看过
  • 海事行政案件如何缴纳诉讼费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海事纠纷提起行诉讼的,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的受理费用,如果要申请的,按规定交纳申请费。《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海事诉讼管辖的特征1、海事诉讼管辖是专门的管辖。它是由法律特别规定,并针对特定类型的案件,在特定的管辖区域内行使的管辖。2、海事诉讼管辖是排他性的管辖。地方
    2023-04-17
    70人看过
  • 立案条件行政诉讼法中如何规定
    一、立案条件行政诉讼法中如何规定立案条件行政诉讼法中如下规定: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当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编委等其他登记部门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或其核准登记部门出具的资格证明。同时,原告应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并承担因送达不能而产生相应法律后果。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所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并提供被告明确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的详细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政编码。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原告应提供与争议事实有关的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并填写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份数、证明对象及提交时间。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行政诉讼时效会中断吗行政诉讼时效不会中断。《中
    2023-06-19
    249人看过
  • 行政诉讼如何审查案情
    间接审查案件事实,即审查事实证据时,需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是否符合法定事实要求;(2)每个事实要求是否有相应的证据支持;(3)是否每个证据都是可以定案的证据;(4)所有证据之间能否形成不间断的证据链;(5)行政机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晰具体。从以上五个方面进行审查,判断行政机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如果其中一个答案是否定的,案件事实不清,法官可能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裁判行政机关败诉;如果提供的证据满足五个方面,行政机关认定的事实就清楚了。一般来说,行政诉讼案件的事实是通过审查事实证据来判断行政机关确定的事实是否清楚的间接审查。但是,在行政诉讼中,也存在法院直接审查案件事实的特殊情况。例如,《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公正的,可以作出变更判决。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如果法院通过审查,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明显不公平,决定直接变更行政机关的行
    2023-08-07
    7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和解如何适用法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2
      仲裁期间达成的庭外和解协议虽然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新的法律关系,但该和解协议系双方为了解决原合同争议而产生,与原合同存在密切的关联,现双方当事人就和解协议的履行产生的争议本质上系因原合同未得到履行,该争议可以受原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束,由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但若仲裁机构明确不予受理,当事人可能因此丧失权利救济途径的,法院可视情立案受理。
    • 行政诉讼中法院如何处理案件受理决定和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如何确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2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第四条规定,人
    • 代理行政诉讼如何做案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03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办法:委托人应当书面写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指定或者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当事人本人的名义代为诉讼活动。
    • 如何收取行政案件诉讼费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9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支付案件受理费。行政诉讼案件可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其收费标的规定:(一)下列非财产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缴纳:(一)治安行政案件,每件缴纳5元至30元;(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缴纳50-400元;(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缴纳3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支付。(2)财产行政案件的收费按争议价格或金额按一定比例支付:(1)不满1000元的,每件支
    • 强拆案件的行政诉讼如何立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11
      强拆行政诉讼败诉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提起强拆行政诉讼后,人民法院未支持诉讼请求的,可以在上诉期间内,向上一家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