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前借款婚后补借条死亡妻儿被诉索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9:01:14 384 人看过

11月25日,广西平乐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丈夫结婚前借款后死亡,婚后补写借条,妻子谭凤及其儿子被诉至法院而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借款人李伦生前与谭凤于2008年登记结婚,2009年生育一子。原告李强与李伦生前系堂兄弟关系,2007年间,李伦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李强借款人民币12500元。2013年7月3日,李伦补写了一张借条给原告。借款期限届满,李伦一直未归还借款。2014年4月,李伦因病去世。

2014年6月10日,李强诉至法院,后又自动撤回起诉。2014年8月18日,原告再次诉至法院,诉称借款为李伦2013年向其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其妻儿共同归还李伦生前所欠原告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法院审理查明,借款人李伦向原告李强借款人民币12500元的事实。但关于借款时间及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原告在第一次当庭陈述2007年借钱给李伦用于做生意,借条是2013年李伦补写的。原告第二次法庭陈述却说该款是2013年7月3日借给李伦,并未提供新证据推翻第一次法庭陈述。该借款并不是发生在李伦和被告谭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属李伦婚前个人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李伦死后未有遗产被继承。因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2日 2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条相关文章
  • 离婚前丈夫借款未还分手后前妻“免责”
    办理离婚手续期间,前夫向银行借款逾期不还被担保人告上法庭,郝某也被一同起诉。日前,在法院调解下,郝某被免于承担还款义务。2008年10月6日,郝某与丈夫于某离婚。在郝某与于某办理离婚手续期间,于某向某银行借款10万元,其朋友龙某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后来,于某未履行完还款义务,龙某被银行起诉并代偿借款本息6.7万元。为追讨代为偿还的款项,龙某将于某及郝某一并告上法庭。高区法院经审理后得知,于某向银行借款时虽没与郝某离婚,但借款并未用在两人的家庭生活中。因此,法院主持双方进行调解达成协议:于某一次性偿还龙某6.7万元,郝某无需偿还债务。
    2023-04-22
    183人看过
  • 丈夫借钱后去世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
    丈夫找朋友借钱后因病去世,妻子认为借款与己无关,拒绝还钱,被债权人告上法庭。5月15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债权人刘先生要求周女士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请求。古先生和周女士系夫妻,刘先生是古先生的好朋友。2007年1月12日,古先生向刘先生借款11万元,并在给刘先生出具的借条中,写明该借款按年息20%计算,借期一年,并以纪翟南路的房屋作价抵偿。一个月后,古先生因病去世。借款到期后,刘先生向周女士催讨借款,遭到拒绝,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周女士返还借款11万元并支付利息3.3万元。周女士辩称,其对于丈夫生前债务并不清楚,现在对刘先生所述事实没有异议,但周女士并非借款关系的直接一方,丈夫一直在外赌博,与其不存在共同财产,其去世后也未留下遗产,故不同意刘先生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古先生在借款后死亡,周女士作
    2023-04-23
    122人看过
  • 妻子借贷款离婚后丈夫要还吗
    丈夫婚内向妻子借款,离婚后要还的,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借款协议订立在婚姻存续期间。2、所借的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3、借款的目的是用于借款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个人事务。4、离婚时,这笔借款的处理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满足以上条件的,应认定为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在离婚后仍然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返还该款项。一、借款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
    2023-03-08
    281人看过
  • 丈夫借妻子回乡起诉离婚
    刘某以妻子高某离家出走,长期下落不明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调查发现,高某因患产后抑郁症,随母亲回老家休养,不料离开家几个月后,刘某编造谎言,起诉离婚。近日,在房山法院的调解下,二人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刘某称,2010年,他与高某结婚,2011年生育一女。高某生育后不久,便离家出走至今未归,故希望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刘某未提供高某的联系方式及住址。承办法官收案后,根据结婚证上高某的身份证号码查询到住址。刘某称,那个住址是高某父母的,前几年房子已出售,早不在那里居住了。承办法官仍然按照高某身份证显示的住址,邮寄了起诉状及开庭传票。没想到,高某及家人竟然赶到法院。高某称,其与刘某是网络聊天认识的,婚后生育一女后,自己患上了产后抑郁症,刘某不关心自己,还常打自己。今年年初,高某回老家休养。高某没想到,才离开几个月,丈夫就编造谎言,借机提出离婚。高某称,她伤透
    2023-04-22
    163人看过
  • 夫借妻钱八万元婚前债务婚后还
    丈夫在婚前向妻子借款,是否因双方成为夫妻而不用偿还了呢?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城郊法院依据《民法典》和修改后《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对这样一起案件作出判决,明确夫借妻钱不能不还。该案原告汤某现年26岁,其在向法院起诉时称,其夫被告章某在双方恋爱期间因为购买结婚住房于1999年10月向其借款8万元,为了尽早有一个属于两人的小天地,汤某便向亲戚朋友东拼西借凑了8万元给丈夫,丈夫章某当时出具了一张借条,并承诺婚后立即归还。但婚后丈夫并未及时还款,而夫妻之间却不断发生矛盾。为此,原告汤某只好就8万元债务将丈夫章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虽属夫妻关系,但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发生在双方结婚之前,这8万元的债务系原告的婚前个人财产,且婚后双方对婚前婚后财产也未约定,依照修改后《民法典》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属个人所有,故原告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被告应以其个人财产清偿债务
    2023-04-21
    387人看过
  • 丈夫借腹生子妻子离婚胜诉
    妻子不育,丈夫为了能延续香火又不离婚,居然想到了用2万元钱的借腹生子。妻子知道后,将丈夫告上了法庭。11月3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依法判决原告吕某与被告徐某离婚。2002年月10月,徐某从部队复员后分配在某乡交管站工作,与该乡财政所女干部吕某相识自由恋爱。2003年2月,双方登记结婚,夫妻感情较好。徐某父母急于抱孙子,见儿媳久婚未孕,便催促儿子带妻子到医院检查,确认吕某患绝育症。为了既能保全婚姻,又能延续自家香火,徐某暗地里与父母商定自已到外面借腹生子,待小孩出生满月后用2万元打发孩子生母。2006年6月,吕某发现徐某与他人同居生一女孩后,不忍徐某所为,双方为此经常吵架,后吕某将徐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并生育小孩,伤害了与吕某的感情,致夫妻经常吵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2023-06-12
    437人看过
  • 妻子拿亡夫借条讨债
    丈夫不幸过世,留下一张30万元的借条,其妻拿着借条向债务人讨债,谁知债务人竟以种种理由拒不归还欠款,这30万元债务她能要回吗?近日,媒体从河南南阳卧龙区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决被告刘某归还原告郑某借款30万元。2002年12月2日,刘某在郑某丈夫处借款30万元,刘某借款时写有借条,内容为,今借现金叁拾万元整,注名刘某。借条上未写还款时间。该借款经郑某及丈夫多次追要,但刘某均以种种理由拒不归还。郑某在丈夫去世后,手拿借条将刘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在郑某丈夫处借款30万元事实清楚,刘某在借款后,理应及时归还,其逾期不予归还的行为明显属违约,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案中,原告郑某的丈夫去世,郑某的两个孩子均放弃继承,郑某有权持债权凭证向刘某追要欠款。被告刘某借款时没有在借据上写还款时间,郑某可以随时向其主张权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5条第二款规定在审
    2023-06-08
    270人看过
  • 儿子被妻子伙同邻居打死丈夫诉离婚索赔获支持
    今年54岁的戴某在经历丧子之痛后,来到了越秀区法院,请求和自己32岁的妻子小陈离婚,而此时,小陈正在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戴某要求离婚的原因和小陈坐牢的原因一样,小陈竟是导致儿子死亡的罪魁祸首之一。初闻噩耗2003年,戴某和小陈相恋登记结婚,第二年,两人的爱情结晶浩浩(化名)出生。戴某的职业是一名海员,常年跟船出海,妻子小陈则在家照顾浩浩。2010年12月31日(当地时间),戴某跟船在非洲工作时突然接到通知,家里出了事,当时由于远在海外,家里到底出了什么事,戴某还被蒙在鼓里。戴某赶紧返程回家。第二天,戴某回到广州,这才知道自己年仅10岁的儿子浩浩竟然被妻子与邻居王某莎活活打死了。才知真相戴某从警方处得知,自从2010年7月开始,妻子小陈和邻居王某莎以浩浩在学校表现不好、不听话、脑部发育不全、患有多动症等理由,多次使用不求人竹棍、皮带、鸡毛扫等工具或者手脚殴打浩浩的脸部、腿部等部位,导致浩浩全
    2023-04-22
    385人看过
  • 丈夫打借条借妻子45万
    在法律层面,这是一起很简单的借款合同纠纷,一张格式正确的欠条清清楚楚地表明了借款双方。但特别的是:这是一张在婚姻关系内的欠条,确切地说,丈夫是借款人,妻子是出借人。关键人物:丽鹃(妻子,为保护当事人隐私,采用化名)阿强(丈夫,化名)上个月,年近40岁的阿强和丽鹃拿到了法院下来的离婚判决书。两人的婚姻关系正式结束了。离了,终于离了。双方都舒了口气,但并不轻松,前面还有个案子等着他们。如果没有另外这个宣判要等待,两人很有可能再无任何关系。让他们之间还必须保持着纠葛的,是一张欠条。而且是一张在婚姻关系内的欠条,确切地说,丈夫阿强是借款人,妻子丽鹃是出借人。正是这张欠条,让这对夫妻更清楚地看清了对方,一段婚姻就在加速的失望中,一步步走向了解体。1、曾经被寄以厚望的婚姻欠条上只有寥寥数字:今借到丽鹃450000元,利息1分,落款是丈夫阿强,时间是2005年3月1日。借贷关系非常明确,甚至已经明确到利
    2023-06-09
    68人看过
  • 丈夫借债离婚后可以不还吗
    丈夫借债妻子不知道的情况下,离婚原则上是不需要还的,但是如果不知情欠款是一方借款用于了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不知情一方事后追认认同该笔欠款的,妻子需要还。一、妻子可以代替丈夫签购房合同吗丈夫经授权能代替妻子签购房合同。妻子授权丈夫代签的、或妻子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代签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丈夫未经妻子的授权用其名义代签合同,合同对妻子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丈夫承担。二、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是否承担责任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是否承担责任视情况而定。1.如果一方欠债,但是事后经过另一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2.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3.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4.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
    2023-03-20
    96人看过
  • 丈夫生前借债未留借据,通话记录判决夫债妻还
    2004年7月,章某将已故朋友的妻子许某告上法庭,主张该债务是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因此“夫债妻还”天经地义。原告章彩起诉称其已故世的朋友邵火闲因购车所需在2002年10月20日及11月中旬从上海赶往浙江自己住处二次向其分别借款共计人民币6万元。但因朋友关系较好未出具借条。2003年1月邵某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之后,章曾多次要求被告许某归还借款。但被告总是借故迟迟不予归还。由于没有留下凭证,因此章某向法院提供了自己曾在邵某购车借款的时间段向银行取款5万元的凭证予以佐证,而许某认为此证据显然只能说明章曾经取款的事实,而不能证明取这笔款的用途是借予邵某购车,为此许某也取出丈夫生前立下的欠别人款项的借据,以此证明其故世的丈夫是个讲规矩的人,向别人借款总会出具借条。她又另外向法庭提供了其夫生前的笔记记录证明原告所说的借款当日2002年10月20日他给了一客户一百元,该客户在单位食堂用了三次餐,说
    2023-06-11
    117人看过
  • 丈夫借款买化肥遇难后妻子还债
    中国法院网讯4月1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判决被告金有平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七日内归还其夫邬洪明向原告邬建国借款本金28000元,利息16350元(利息算止2011年2月1日),共计人民币44350元,扣除其已付款5000元,尚应给付原告邬建国人民币39350元。金有平与邬洪明系合法夫妻关系。2006年2月1日,邬洪明以买化肥为由向邬建国借款28000元,双方约定利息按2分计算,并由邬洪明出具借条1份给邬建国。2010年5月邬洪明(时任小港镇棠山村委会村支书)委托证人邬国连(时任小港棠山村委会妇女主任)还款5000元给邬建国。2010年10月,邬洪明因车祸去世,其所借款邬建国遂向金有平主张权利,要求其归还该借款,金有平以该款系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及该款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付而酿成纠纷。一审法院认为,被告金有平之夫邬洪明向原告邬建国借款有其出具的借据予以证明,双方形成合
    2023-04-24
    437人看过
  • 丈夫瞒妻借债8万元离婚后要前妻共同承担上法庭
    2012年,陈某因经济紧张,从朋友夏某处借得8万元急用,其前妻匡某当时并不知情。不料,数月后夫妻二人便因感情不合而离婚。离婚后,陈某并不愿单独承担这笔债务,而前妻匡某则认为这8万元系陈某个人债务与她无关。无奈,夏某只得将陈某、匡某双双诉至法院请求偿还所借款项。2015年3月3日下午3时许,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法庭调查阶段,记者了解到,陈某与匡某于2011年4月认识,2011年8月结婚,从相识到结婚不到4个月。匡某结婚时便已有身孕,并于2012年3月生下一名男孩。2012年5月11日,陈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找到夏某借款8万元整。当时因为从匡某怀孕至生产期间,家庭生活开销全靠我一人独立支撑,经济困难,所以便找朋友夏某借了8万元。那时考虑到匡某刚生完孩子,担心她有心理压力,就没将借款一事告诉她。陈某称。由于夫妻双方感情不合,于2013年5月2日协议离婚。由此,陈某主张这8万元债务系
    2023-06-08
    321人看过
  • 丈夫死亡妻子“跳楼”索赔偿
    本报讯一患者因胸部疼痛、胸闷不适,到武威一所医院门诊急诊室抢救时突然死亡,患者家属称是院方延误诊疗所致。昨日上午9时30分左右,死者家属在该医院索赔无果后站在医院办公大楼4楼要跳楼。经过1个多小时的劝导,警方将其带离楼顶。警方:及时排除险情据现场一位目击者称,当日上午10点左右,他路过这家医院时,发现一40岁左右的女人站在办公大楼四层的边缘,做出要往下跳的样子,引起了路人的围观。参与处置现场的一名民警对记者说,他们接到报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过1个多小时的劝导,该女子终于答应放弃自杀念头。经调查,该女子姓许。3月30日,其丈夫前来该医院救治时不治身亡。之后,许某与医院商谈赔偿费用,医院未能满足其索赔数额后她才采取了上述极端行为。家属:要求医院赔偿56万许某的弟弟许先生说,其姐夫死亡的主要原因并不在于疾病,而是由于院方抢救不及时。他说,3月30日晚上21时40分左右,其姐夫因胸部不适,他和姐姐送
    2023-06-05
    169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条
    词条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借条
    相关咨询
    • 丈夫死亡后妻子可以起诉借款人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1
      1,当你提起诉讼,在该欠条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两年执行;2,如果结果是判决或调解,让对方来偿还你应该进入的法院判决或强制执行调解生效后两年内申请;3,如果您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但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暂停执行,直到对方,然后继续执行时,有产者可用。
    • 婚前借给前丈夫的钱婚后债务怎么分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04
      婚前借债主的钱,与债主结婚后债务还需要偿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婚姻篇的司法解释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
    • 婚前的钱婚后丈夫可以向妻子借用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9
      需要妻子同意,这样的事情家庭内部协商解决,可以向女方出具借条,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可以委托本律师代写协议书
    • 丈夫向妻子借钱贷款妻子死亡丈夫能不能拿钱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8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外的欠款,法律上首先推定的是夫妻共同债务,除非金妻有证据证明金欠王的38万债务是金个人的债务,否则,法律即认定为他们的夫妻共同债务。 作为共同债务,其中一个债务人死亡的,作为债权人的王可以要求作为共同债务人的金妻全部偿还债务。 这样的案件,债务人是否能主动偿还债务的,要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以及其他因素来决定。否则,对债权人王来说,只能通过法院诉讼。就你咨询的情况看,金妻既
    • 丈夫死亡后的婚前房子再婚妻子可否继承?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9
      二婚老婆是否能够继承婚前房产视情况而定。 1、如果丈夫去世后留有遗嘱将房产处分给二婚妻子的,妻子可以继承丈夫的婚前房产。 2、如果丈夫去世后留有遗嘱,但是将房产处分给他人的,妻子不能继承丈夫的婚前房产。 3、如果丈夫去世后没有遗嘱,可以按照法定顺序继承,妻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丈夫的婚前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