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担保的范围
(一)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二)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三)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四)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二、子女欠债会牵扯父母房产吗
如果子女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父母,并过户给了父母。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房子。如果父母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或善意取得的,与子女的财产没关系。子女欠债,与父母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房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小额贷款担保人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如果在担保时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在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落款捺印等。当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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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的范围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5(一)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二)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利息,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只有在保证合中加以约定的,才可计入保证担保的范围,当然,如约定利息显失公平或法律有专门限定的,则应作适当调整或依法定利息执行。 (三)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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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的范围?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9主债权是指动产质押所担保的主债务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这里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孳息债权。利息指实行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违约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当给付债权人的金额。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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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担保的范围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14(一)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二)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利息,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只有在保证合中加以约定的,才可计入保证担保的范围,当然,如约定利息显失公平或法律有专门限定的,则应作适当调整或依法定利息执行。 (三)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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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的专利保护范围是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7发明创造、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是可以申请专利,被专利法所保护 从权利上说,是保护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专利权实施 《专利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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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的担保范围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9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贷款担保。(二)票据承兑担保。(三)贸易融资担保。(四)项目融资担保。(五)信用证担保。(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一部分非融资担保业务)。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范围:(一)诉讼保全担保。(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三)原材料赊购担保、设备分期付款担保、财产保全担保、租赁合同担保、其他合同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