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终结裁定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20 08:00:19 161 人看过

一、破产程序终结裁定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破产程序终结裁定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对于破产企业而言,这一裁定标志着其法人主体资格的彻底消灭,企业所负担的剩余债务也随之被免除。这意味着,在法律层面上,破产企业已经不存在,其原有的债务关系也得以终结。

2.对于债权人而言,如果在破产程序中未能得到全部或部分债权分配的,这些未分配的债权在破产终结裁定生效后将被视为消灭。

3.破产程序终结裁定还对破产机构产生效力,即破产清算组债权人会议等因破产程序而设立的机构,在破产程序结束后将宣布解散,其职责和权力也随之终止。

二、破产企业终结后债务如何处理

破产企业终结后,其债务处理遵循《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1.破产程序终结裁定生效后,破产企业的法人主体资格归于消灭,其所负剩余债务当然免除。这意味着,破产企业无需再对其在破产程序终结前所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债务免除仅针对破产企业本身,而不影响破产企业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可能因违法行为而承担的个人责任。

3.如果破产企业存在欺诈破产、恶意逃债等行为,相关责任人还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三、破产程序结束后机构如何解散

破产程序结束后,与破产程序相关的机构,如破产清算组、债权人会议等,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解散。

1.破产清算组在完成破产财产清算、分配等法定职责后,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清算报告,并申请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破产清算组即告解散。

2.债权人会议作为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重要平台,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也失去了继续存在的意义,因此也会随之解散。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这些机构在破产程序结束后会解散,但它们在破产程序中所作出的决策和行动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对破产企业和债权人等各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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