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二、办理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文体旅游局
三、办理材料
使用范本
(包括1∶500(或以上)地形图,图上标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报建工程与文物保护单位的位置,并附土地使用等相关证明文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
包括对文物周边景观影响和文物安全影响,必要时提供报建工程效果图、视线分析图及施工图等
符合文物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
深圳市文物保护专家库专家提供的评审论证意见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大鹏新区文体旅游局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网上受理回执单》;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向行政服务中心文体旅游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出具批复文件。
4.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关于深圳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xx建设控制地带内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大鹏新区文体旅游局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向区文体旅游局提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工程建设许可的申请。
2.受理:区文体旅游局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应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4.办理结果:由市文体旅游局直接告知申请人领取《关于深圳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xx建设控制地带内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或通过邮寄方式直接寄送申请人。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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