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女工“被离职”死后厂家赔3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8:35:45 394 人看过

女工签了《职工离厂书》

刘某是奉节县公平镇人。2007年,她开始在镇上一家针织厂上班。进厂后,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针织厂未给刘某办理医疗保险。

2009年底,刘某被查出患了严重的结核性肺气肿。2010年1月3日,因要治病,刘某与针织厂签了《职工离厂书》。《职工离厂书》上写明:刘某因生病治疗与厂方解除劳动合同,即日起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与厂方无关。

随后,刘某花去医疗费12119元。但不幸的是,2010年1月14日,刘某因肺癌医治无效死亡。

死者家人:辞职是被迫的

刘某去世后,其家人与针织厂就经济补偿问题发生分歧。同年3月,刘某家属向奉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刘某查出患肺气肿后,找厂里借钱治病,但厂方却要求她先辞职,她只好被迫答应了。刘某家属称。但厂方不承认,辩称,他们与刘某解除劳动合同,不存在任何胁迫、欺诈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刘的去世,系其自身患病正常死亡,且解除合同载明刘离厂后的一切事情与厂方无关。

去年5月24日,劳动部门作出裁决:由针织厂一次性支付刘某因病死亡的相应待遇共计3万余元。但针织厂不服,认为刘某的死亡与他们没有关系,随即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厂方对刘的死亡不承担任何责任。

厂家担责支付3万多元

本月初,市二中院终审认为,针织厂与刘某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能协商一致。法院还查明,在签订《职工离厂书》后,针织厂也并未给予刘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待遇。因此,法院认定刘某因病死亡时,与针织厂仍存在劳动关系。

于是,按照《重庆市企业职工因病死亡待遇暂行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由针织厂支付刘某家属一次性救济金、医疗费等共计30619元。

法官说法

解除劳动合同

没证据证明女工自愿

当事人签了字,为啥还认定解除劳动合同无效?据承办法官称,本案的焦点在于,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刘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刘某虽然在《职工离厂书》上签了字,但该证据并不能反映出针织厂已告知刘某相关的法律规定,及解除或不解除劳动合同其分别享有哪些待遇。同样,这也不能说明,刘某是在充分了解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后,仍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的。换言之,这不能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确系刘某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认定这份《职工离厂书》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07: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在微信上虚假宣传厂家被工商罚3万
    记者近日从通州工商分局获悉,细胞特膳营养素生产厂家利用微信平台虚假宣传,被罚款3万元。据介绍,这是通州工商分局查处的首起利用微信平台虚假宣传案。近日,通州工商分局接报,称通州玉桥西里附近一写字楼内有人进行传销活动。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发现是一家医学研究院通过讲课方式对代理商进行培训,销售其产品细胞特膳营养素。工商人员没有发现该研究院有传销行为,但发现细胞特膳营养素的产品外包装上有一个微信扫描码,用手机一扫,立即弹出一家名为调理养生4S店的微信界面,微信中不仅在企业形象、产品介绍方面存在大量虚假宣传内容,如买断美国科学、美国健康科学院、欧洲抗衰老协会三大机构的专利配方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6-8年临床认证等。该产品还宣称其虽然不是药,但起到了药的疗效,暗示其产品具有治疗作用。工商人员表示,该研究院通过微信平台、互联网等途径发布不真实内容信息,向消费者暗示其产品医用疗效,已经属于虚假宣
    2023-06-07
    211人看过
  • 员工疑患职业病厂方须付鉴定费
    [案例描述]原告宋某于1992年10月起被被告某五金文具制品厂聘为员工,2002年11月14日遭解雇,某五金文具制品厂已按规定给予宋某有关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2002年12月18日,宋某自行到深圳市职业病诊断鉴定中心进行诊断,某五金文具制品厂在宋某的《深圳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表》上加盖了其印章。2003年1月5日,深圳市职业病诊断组作出了《疑似职业病人告知书》,并通知宋某到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作进一步的诊断。2003年4月21日,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向宋某发出受理职业病诊断申请通知书。宋某于是在2003年8月1日向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五金文具制品厂承担有关鉴定费用,宝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不予受理。宋某于2003年8月5日起诉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要求进行职业病鉴定,并要求某五金文具制品厂承担鉴定费用1万元。诉讼期间,宝安区人民法院通知宋某,要求宋某在某
    2023-06-09
    267人看过
  • 武汉3岁男孩食果冻噎死家长状告厂家索赔32万
    武汉市受理首例果冻诉讼案——3岁儿被噎死,家长索赔32万同时要求喜之郎停止生产该型号果冻3岁幼儿吸食果冻不幸被噎死,其父将果冻生产厂家——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昨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正式立案。据悉,这是武汉市首例由果冻引发的诉讼。袁波娃系京山来汉打工者。今年4月16日,他3岁的儿子袁佳豪吸食喜之郎生产的果汁型凝胶果冻时,被果冻堵住呼吸道。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昨日下午,袁波娃向记者展示了儿子袁佳豪食用的果冻外壳。据了解,该果冻内径达到3.7cm,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袁波娃认为:果冻食用者多为儿童,且凝胶果冻极易引发窒息。被告作为专业厂家,并未在包装上详细标明安全食用方法,亦未配备安全食用的工具。这些不当行为是导致儿子死亡的直接原因。另外,尽管达到了国家新标准,但仍有儿童因吸食果冻死亡(此前京山已有两案例),说明凝胶型果冻易造成幼儿窒息,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存在缺陷。袁波娃为此提
    2023-06-07
    485人看过
  • 工厂能辞退患病员工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工厂能辞退患病员工吗工厂不能辞退患病员工。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被辞退了怎么要赔偿金被辞退了要赔偿金的方式如下:1.与用人单位协商;2.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2023-07-25
    416人看过
  • 职业病工厂要不要赔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出现职业病的时候,可以申请工伤的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获得工伤保险的赔付,工厂也有相应的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3-06-14
    340人看过
  • 职工患病被辞退怎么办
    法律综合知识
    一、职工患病被辞退怎么办职工患病被辞退,分以下情形处理:1.属于合法辞退的,配合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即可。2.属于违法辞退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二、职工患病被辞退赔偿标准职工患病被辞退支付赔偿金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
    2024-02-01
    129人看过
  • 患者药房买药服用后死亡家属索赔60余万被驳
    李先生咽喉疼痛到上海雷允上忠意药房买药,服用后却不幸死亡,家属以药该房未尽合理注意义务,违规出售处方药,误导患者,延误治疗抢救时机为由诉至法院,提出索赔60余万元。近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李先生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据李先生家属自述,时年25岁的李先生于2008年9月15日起,出现咽喉部疼痛症状,虽服用了家中自备的消炎药,但未去医院就诊治疗。次日,李先生在单位下班后,大约在晚上7时至8时许,李先生因病症未减轻到位于南汇区航头镇的上海雷允上忠意药房买药,该药房向李先生出售了处方药克拉霉素胶囊2盒和非处方药金莲花胶囊1盒,李先生在买药时没有医师开具的处方。李回家服用后,咽喉部疼痛加重并出现休克症状,凌晨1时10分,李先生被急送附近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该医院于当日1时45分宣告李先生临床死亡。经医学鉴定,结论为李先生死因符合急性会厌炎、会厌脓肿形成致呼吸道堵塞,终因窒
    2023-04-24
    308人看过
  • 调离10年后诊断患职业病老工人状告煤矿获赔1.4万元
    中国法院网讯从煤矿调离近10年后,现年52岁的张亮(化名)被诊断为煤工尘肺。于是,张亮将原来工作的煤矿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补助金等各项费用22.8万余元。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判处煤矿赔偿张亮各项损失1.4万余元。1981年,张亮来到煤矿从事岩石开拓工作,并在1996年11月调离。2005年,张亮被诊断为一起煤工尘肺。2007年4月,经门头沟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张亮已达到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2007年7月,房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裁决煤矿支付张亮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4万余元。裁决后,张亮认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补助金额过低,而且对自己垫付的检查费和交通费没有完全补偿。所以,张亮将煤矿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工伤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检查费、伤残补助金、鉴定费和交通费等共计22.8万余元。煤矿称
    2023-06-08
    329人看过
  • 被精神病人砸死家属获赔47万
    据报道,江苏无锡的过某与妻子生有两个女儿,日子过得幸福而甜蜜。2010年5月14日,向来话不多的同村村民汤某突然用钝器击打过某妻子头部,致其因颅脑损伤死亡。4天后,派出所接一村民报案称村里河内发现一具男尸。经检查,男尸竟然是汤某。一方面,女主人无辜丧生,过家遭遇飞来横祸,过家父女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汤某妻子及其儿子赔偿损失48万余元。另一方面,汤某的妻子及儿子认为汤某已死亡,拒绝赔偿。审理中无锡市滨湖法院了解到,案发当日,派出所接报案后,当即立案并决定对汤某刑事拘留。发现汤某尸体后,派出所以过某妻子被汤某砸死、汤某已溺亡为由撤案。汤某妻子陈述中反映,汤某是精神病患者,案发那段时间,汤某正处于发病期。另外,汤某兄弟及村民也证明汤某确有精神病发作迹象。法院认为,过某的妻子死亡,死者家属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汤某为侵权人,有遗产,其妻子和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对其遗产未表示放弃继承,故应在所继承遗
    2023-06-06
    439人看过
  • 2024患职业病职工调离原岗位有赔偿吗
    患职业病职工调离原岗位有赔偿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患有职业病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是可以调岗的,调岗后劳动者也能获得工伤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
    2023-12-02
    218人看过
  • 患病职工辞职后可以反悔吗?
    某电子公司保安人员陈某患有糖尿病,前几天他递交了辞职申请,公司批准了他的请求。但在公司还没来得及向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时,这名员工又提出不想辞职,原因是自己患病需要治疗,企业不能解除他的劳动合同。公司认为,虽然《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3款对患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有规定,但这名员工并没有因病影响正常工作。这名员工提出的这种要求,公司究竟该怎么处理?此案例主要涉及到两个问题:该糖尿病患者辞职是否生效?企业能否与患糖尿病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第一,辞职的生效与劳动者是否属于糖尿病患者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辞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接到劳动者的辞职申请后,应当为其办理离职手续。但对用人单位应当在什么时间内为其办理离职手续,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即用人单位可以在满30天以后为其办理离职手续,也可以在其辞职当天为其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办理完结,双方
    2023-06-09
    164人看过
  • 疑似职业病工厂不管离职能获赔偿吗
    疑似职业病离职可以要求赔偿。疑似职业病劳动者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职业病病人的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024-05-06
    360人看过
  • 职工患病被辞退是否违法
    一、职工患病被辞退是否违法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单位将其辞退违法。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单位将其辞退也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职工患病被辞退怎么赔偿患病期间被辞退赔偿的标准是二倍的经济
    2024-02-22
    380人看过
  • 离婚时女方患病怎么赔偿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具体赔偿内容法律未规定,由法院依据案件具体情况裁量。一、什么情况下的婚姻可以撤销?婚姻是可以撤销的情形:1、因受胁迫结婚的。如果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结婚前没有如实告知的。如果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2023-06-28
    16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患病后请假回家在医院治疗后死亡,工厂有赔偿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9
      如果非因工死亡,则可依法要求社保和单位总共支付15个月工资的抚恤等。
    • 因生病旷工3天厂家说算我自动离职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4
      根据你的情况,如果公司未书面要求你回去工作的即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
    • 工厂员工患职业病后应该如何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4-11-16
      长期在有毒有害环境或其他不适合从事劳动的场所工作的人,可能会因为长期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而患病。这种疾病往往会给工伤职工带来一生的痛苦。许多劳动者选择默默忍受,但随着法律意识的觉醒,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选择维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业病属于工伤。要申请工伤认定,职工需前往当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或鉴定。如果被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需在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个月内或劳动者在一年内
    • 2018年企业在职职工患病死亡怎么赔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17
      在职员工因病去世公司的,公司应当补偿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如果该员工是患职业病去世的,或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则可以按工伤处理,单位应当按照公司待遇赔偿该劳动者家属。
    • 在职职工患病医疗期间死亡怎么赔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8
      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视为工伤,其他按一般死亡处理。谢绝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