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上签字的都具有连带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9:48:21 326 人看过

一、欠条上签字的都具有连带责任吗

欠条上签字的并不是都具有连带责任。借款人有责任,见证人只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确实存在,不需要其承担连带责任,而担保人或者保证人则需要承担完全连带责任或者不完全连带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什么样的欠条在法律上有效

1、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

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

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

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

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一式两份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

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借款人有责任,见证人只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确实存在,不需要其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欠条上签字的并不是都具有连带责任,具体的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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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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