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合同中旅客承担哪些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0 16:42:13 120 人看过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有:乘坐的权利;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的义务;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的义务;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等。

一、飞机手提行李规定

头等舱旅客40KG;公务舱旅客30KG;经济舱旅客20KG。国内航班行李限重规定,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10公斤,体积每件不超过20/40/55厘米。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乘坐国际航班的乘客,通常来说免费行李限额分别也是经济舱20公斤(有的是23公斤)、商务舱30公斤、头等舱40公斤。允许每人携带一件手提行李,但原则上不超过5公斤,大小以能放入客舱内行李架及座位下为限。

二、客运合同成立的时间有什么规定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三、坐飞机要带什么证件

旅客使用护照乘坐国内航班的相关问题,通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可以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办理国内航班购票、值机、安检手续。旅客乘坐国内航班,办理购票、值机、安检手续时,应当使用同一个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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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6日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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