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侵犯生育权怎么判?
侵害生育权的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对其进行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非法所得,罚款或拘留。生育权作为一种带有自然属性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人权,从属于公民人身权。当遇到侵害了生育权这种情况,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诉讼。
生育权的主体应该是夫妻双方,应把二者看作一个整体,而不能分割开来,所作的决定都应是双方统一意见的体现。因为在生育权问题上夫妻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
从理论上说,生育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不可能依靠单方实现。既然生育行为需要男女的合意与共同参与,那么女性享有生育权,男性也自然应享有,而且与女性的生育权并不对立,二者是相互统一的。若对方不配合,则不能强行主张权利,不可以因为想要孩子而强迫妻子生育子女或禁止妻子堕胎。
相反,妻子也不应该因为个人意愿而擅自作主堕胎。胎儿的形成是夫妻共同的结果,从受精卵形成,到胎儿出生的整个过程,夫妻双方都一直享有生育权,它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
二、侵犯生育权作为精神损害赔偿主张的依据是什么?
侵害配偶生育权:生育权在配偶间互为权利和义务,他人也负有不得侵害配偶生育权的义务。将侵害配偶生育权作为提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之一,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第一,侵害配偶生育权的行为在现实中客观存在;
第二,侵害配偶生育权具有潜在的危害性,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一对夫妇终生只能生育一个孩子,故意侵害配偶生育权,当配偶已不能生育或离婚后不能再婚时,就会导致侵仅后果的产生;
第三,第三人也能对配偶生育权造成侵害,如妻子因与他人通奸而怀孕生子,第三人的通奸行为不仅侵害了丈夫对妻子的性权利也侵害了丈夫合法的生育权。
所以,侵害配偶生育权可以要求赔偿。
综上所述,生育权是个人的合法权益,侵犯了生育权,自然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人口计划生育政策与生育权利的表达并不冲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生育权,否则需要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公民生育权有哪些?
生育权是指公民享有生育子女及获得与此相关的信息和服务的权利。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的权利。
2、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
3、在生育权问题上夫妻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从理论上说,生育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不可能依靠单方实现,因此,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实现这个权利,这个权利应当是以双方协商为基础的,两个人共同的意愿才能实现。
4、生殖健康权。生殖健康表示人们能够有满意而且安全的性生活,有生育能力,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和何时生育及生育多少。公民有权获得科学知识和信息、有避孕措施的知情权和安全保障权利以及患不孕症公民有获得咨询和治疗的权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
怎么判定侵犯对方生育权
483人看过
-
父母怎么才算侵犯隐私权
427人看过
-
未经同意生育侵犯生育权
154人看过
-
侵犯生育权后果
243人看过
-
怎么算夫妻间侵犯生育权
285人看过
-
在什么时候侵犯生育权,妻子私自流产侵犯生育权吗?
281人看过
-
什么是侵犯生育权权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15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1968年联合国国际人权会议通过的《德黑兰宣言》提出“父母享有自由负责决定子女人数及其出生时距之基本人权”。 1、夫妻双方协议生育无法达成一致,可作为法定离婚的情形之一准许其离婚,但不作侵犯生育权的认定。 2、在妻
-
侵犯生育权要怎样办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03当生育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惩罚侵权者,讨回公道。侵害权的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对其进行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非法所得,罚款或拘留,是可行的。生育权作为一种带有自然属性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人权,从属于公民人身权。当遇到侵害了生育权这种情况,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诉讼。
-
想问:父母有权侵犯孩子的人生自由权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8你知道答案的,为什么还要问。很遗憾,在中国,父母什么权都有。人生(身)自由权是什么鬼他们不当你是个独立的人,也不当自己是独立的人,这辈子都是为孩子活的,你敢不听我的好,你敢出这个门我就敢死,你能怎么办。当然这是极端现象,也不是没有,要真摊上这样的只能算你倒了血霉,又不是你要求被生下来的。
-
什么是父母生育子女的抚养权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7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对于处于父母保护之下的未成年人来
-
独生子女去世父母财产继承权受到侵犯怎么办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29在独生子女去世后,如果父母的遗产继承权受到侵犯,当然可以选择起诉处理,对于遗产继承纠纷案,只要原告和遗产继承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被告信息明确,有遗产继承纠纷的事实和理由,原告有具体的诉求,同时满足其他条件的,法院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