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没有纳入拆迁红线范围,可以申请拆迁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6:12:46 116 人看过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的征收拆迁是在拆迁方案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如果在征收范围外的房屋是不会拆迁的。

一、房屋拆迁安置权益纠纷能否直接起诉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的,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公摊面积特别大业主可以拒绝签收吗

公摊面积太大是可以拒绝的,因为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拆迁时,房屋拆迁补偿问题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拆迁公司是政府的组成部门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公司并不是政府部门,拆迁公司是房屋征收部门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8日 19: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没签拆迁协议房子被拆被划入拆迁范围
    拆迁协议未签,房子却被拆了。前天一早,小板桥三甲村的刘师傅突然发现,前一天还好好的房子,一夜之间变成了废墟。刘师傅说,房子虽然被划入了拆迁范围,但还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房子就莫名其妙被拆了,一家人对此气愤不已。刘师傅介绍,他们家的房子一栋是三层半楼房,有600多平米,紧挨着的另一栋四层半是他兄弟的,也有400多平米,外加旁边一个厂房。一年多前,房子被划入拆迁范围,直到半年前,因周边房屋拆迁生活不便,全家人才搬了出来。刘师傅说,他有个朋友就住在附近,他请了朋友每天路过时帮看一眼房子的情况。20日那天朋友还说房子好好的,可21日一早,朋友就说房子被拆完了。这样做太过分了,连个电话、招呼都不打就把房子拆了,都还没签协议呢。刘师傅气愤地说,这样的情况不是第一次了,一年多前,村里开始城中村改造,他母亲有个旧房子就在村子中间,也是没有签协议,就被拆掉。我们去讨要说法,人家说是拆旁边的房子不小心拆倒了。我
    2023-06-05
    121人看过
  • 在拆迁的红线范围内,但是政府不拆迁怎么办?
    一、在拆迁的红线范围内,但是政府不拆迁怎么办房屋在拆迁范围内,但政府不征收拆迁的,当事人可以与征收部门协商解决。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向法院起诉,有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搬迁,那么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房屋拆迁纠纷怎么处理1、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者是被拆迁人和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那么双方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之
    2023-05-03
    92人看过
  • 房子不在拆迁红线之内,能不能申请拆迁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房屋不属于征收拆迁范围,当事人可以申请拆迁,但拆迁部门一般不会批准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告。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违反规定执行的,不允许赔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有关程序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期间。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第二,房屋拆迁评估过程包括八个阶段。第一个程序是初步谈判和现场调查。例如,有一个拆迁项目需要评估公司来做,或者是招标,或者直接委托评估机构来做。首先要了解概况,包括对现场的初步调查、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第二阶段是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如果评估公
    2023-05-31
    232人看过
  • 拆迁结案争议可以持红线吗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如果对权属有争议的,可以提出争议,然后进行调查。一、求高铁拆迁补偿标准国家没有对修高铁拆迁房子的具体规定,应根据当地规定进行补贴,如果房子下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则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
    2023-06-24
    296人看过
  • 怎么能知道房子在拆迁红线范围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人公告征收方案,征收方案的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当事人可以看到征收方案是否在拆除红线范围内。房屋征收部门应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地区、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征收人应合作。调查结果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怎样在法院强制拆迁房子房屋强拆程序是: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
    2023-08-18
    100人看过
  • 拆迁红线范围内的权属争议问题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如果对权属有争议的,可以提出争议,然后进行调查。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程序土地权属争议调处要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从维护争议双方共同利益出发,在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过程中,以现行法律法规及《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为依据,严格按照受理、调查、调解、处理等程序,及时化解矛盾,将矛盾解决在基层,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新农村。1、协商。争议双方当事人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事实求是、互谅互让、公正合理、自觉自愿”原则平等协商,解决权属争议。2、调解。协商不成由人民政府调解。村级组织之间的争议向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提出调处书面申请;村民个人之间、村民个人与村级组织或单位之间的争
    2023-07-12
    470人看过
  • 房屋在拆迁红线范围内的能否抵押
    房屋在拆迁红线范围内不能抵押。房屋拆迁方案公告后产生不超过一年的冻结期,出于拆迁红线范围内的房屋不得设定抵押,同时不能进行出售、更名等行为。一、拆迁是否必须要发布公告拆迁公告是公布依据拆迁相关政策、法令采取的拆迁行为的对外宣布、通告行为。同时拆迁公告也是该区域内的拆迁冻结的时间判定节点,在拆迁公告下发后,拆迁区域内的房屋和房屋户口将被冻结,无法进行入户、过户等动作,至拆迁结束。拆迁公告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拆迁人的拆迁行为后,向被拆迁人告知拆迁决定的方式,同时也是法定的必经程序。依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及其补偿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所以掀起补偿方案是需要公告的,如果不公开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公开。从公示到拆迁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二、济南市拆迁冻结有最长时间吗拆迁冻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延长冻结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延长冻结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申请
    2023-03-01
    252人看过
  • 在拆迁红线旁边会被拆除吗
    不会被拆除。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才会被予以征收拆除,房屋征收范围之外不需登记拆除。一、违建房多久是不能强拆违建房不管超过几年都是可以强拆的,违章建筑自始至终都是违法的,随时可以强行拆除,不存在时间问题的。违建是违法的,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可以随时拆除。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所以拆除违章建筑时依法不给予补偿,但如果你是未超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申请补偿。另外,对违章建筑的建造材料、违章建筑物做使用土地的收益损失、违章建筑内的财产以及违章建筑承租人的损失都应该给予被拆迁方拆迁补偿。违建房,也称为违法建
    2023-02-25
    259人看过
  • 如何判断家庭位置是不是在拆迁红线范围之内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所以一般办案过程中通过调取涉案地块的征地公告就可以知晓自己房屋拆迁是否依法经过了合法批复,以及征地范围。这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一、征用土地的程序是什么征用土地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要符合法定的程序,这是征用土地制度合理存在的前提,如果在缺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进行土地征收是严令禁止的。征用土地主要有以下几个程序: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
    2023-02-26
    343人看过
  • 拆迁红线范围内政府不拆迁,居民的生活将受到什么影响?
    房屋在拆迁范围内,但政府不征收拆迁的,当事人可以与征收部门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政府如何规范拆迁程序的文件对于拆迁程序的文件,需要取得政府审批,政府可以召开工作会议,进行规范文件的宣传,如果有文件不规范的,可以进行撤销。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单位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成为合格的拆迁人,须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2023-07-06
    406人看过
  • 拆迁补偿金是否需要纳入纳税范围?
    需要缴纳税款。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因拆迁取得的房屋(或土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或补偿安置的房屋,除下列两种情况外,均应征收营业税。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取得政府财政部门支付的房屋(或土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暂免征收营业税。被拆迁个人因自用普通住房拆迁,所取得的补偿费或拆迁过程中发生的房屋等面积产权调换,暂免征收营业税。由于目前尚无搬迁补偿费营业税税务处理的统一政策,建议企业或个人在遇到此类业务时与主管税务机关及其专管员沟通,并根据沟通结果确定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企业收到政府拆迁款交税吗企业拆迁补偿费扣除固定资产置换或改良费用、技术改造费用和职工安置费用后,需计入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拆迁补偿费需要征税。企业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免征营业税取得房屋拆迁补偿。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处置所得购置、改良固定资产的,可按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摊销,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搬迁、处置所得,自计划搬迁后一年起
    2023-07-07
    402人看过
  • 房子进了拆迁红线,要拆迁多久
    1、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因此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征收单位可以随时开展拆迁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依照本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
    2023-05-31
    477人看过
  • 红线范围内临时抢建,拆迁补偿怎么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抢建的,改建、扩建、抢建问题是不进行补偿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房屋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
    2023-06-15
    94人看过
  • 房屋被划入拆迁红线内,多久会被拆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被划入拆迁红线范围内的,什么时候会拆迁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
    2023-03-19
    190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因为房子没有拆迁标准国家有统一的红线可以申请拆迁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6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在拆迁方案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征收范围以外的房屋不拆迁。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 铁路征地拆迁红线范围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26
      高铁红线50米内属于拆迁范围。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铁路管理机构提出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划定。铁路用地能满足前款要求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我国法律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 拆迁范围公布后拆迁人可以再次申请办理拆迁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6
      拆迁范围公布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期间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租赁房屋。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不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应当经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 拆迁列入拆迁范围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4
      是否列入拆迁范围以及拆迁时间,应当咨询当地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后会有公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自家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可以拒绝拆迁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1、如果一旦被纳入了征收范围,依法经过了报批且已公示公告,是不能拒绝拆迁的,双方可以协商拆迁补偿的问题。 2、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的意义和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所以说尽管法律给了被拆迁人一定期限内的法治保障,但是这个期限不可能无限的延长下去,因为不可能因为个人的利益让集体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如果认为拆迁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可以通过法律方式维权,如果既不通过法律维权,又不签订补偿协议,政府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