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总包人是否向分包人支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08:25:36 442 人看过

分包合同约定总包人与发包人结算,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后,总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本协议有效。

如果分包商因拖延结算或行使到期债权而无法及时取得工程款,分包商要求总包商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应予以支持。

总包人对其与发包人的结算和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怎样认定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

一般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约定不明确的,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没有支付的视为逾期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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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0日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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