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具体表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7 11:54:08 398 人看过

一、姓名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具体表现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二、姓名权被侵犯应该如何解决

姓名权被侵犯解决方法是要求被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其名誉,消除不良的影响,对被侵权人赔礼道歉,并可以侵权人要求赔偿损失,情况严重的,还可以依法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侵犯姓名权能赔偿多少

侵犯姓名权一般赔偿精神损害,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n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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